春风小情人:拽丫头与小老虎(2)
若是取什么宋玉环或宋芙蓉,那就真的阿弥陀佛!被同学朋友取笑,当成一则笑话传播,实属天意。
我该庆幸我爸还算是一名读书人,取“莲”觉得俗,取来索去的,就干脆取单字:荷。本人的大名,宋荷是也,字净之。
首先,本人不得不在此严正声明:古人对女性无礼的苛求,是一种非常不仁道,不道德的小人行径。
取字,实属宋爸爸的个人爱好,并非是缘于取字证明彼女子可以出嫁之陋习。因父命不可违之,故一直保留使用。
家族中或熟悉的人一直都是唤我净之或小净,而我那本名,基本上很多人都不知道。我曾经问过宋爸爸原因,他说是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仅规范女性,男生除外。
不过“宋荷”这个名字本不属于我,它是属于我的姐姐。那位我无缘相见,只活了几个小时便夭折的双胞胎姐姐。
事情太过出乎意料,听说妈妈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曾一度昏迷。而我这个意外,竟也没能使情况转好,令刚升任为人父的宋征手忙脚乱,不知如何应对。
在这种非常时刻,取名字这等微不足道的小事,也都尽可能略过。
自然“宋荷”这名字,顺理成章成为我这一生的代名词,组成我一生无法解脱的束缚。
净之是后来爸爸替我取的字。
或许,他认为这是对我的一种补偿吧!
不过,不属于我的东西,我从不稀罕。
因而,在我满了十三岁时,瞒着所有人做了一件我认为非常正确的事情。
宋家大小姐②
很多人喜欢以讹传讹乱说一通,说什么双生儿一个早夭,另一个难以养活,尤其是在幼儿时期。
爸妈伤心难过后,又陆续生了两个儿子大弟鹤望和小弟宋滨,他们的名字都与花有关联,印证了宋征先生喜新厌旧变化历程,往后我会慢慢解释。
人生,总是充满奇妙和变化。
人人都认为我是一名必死之人,我却在极不乐观的情况下活了下来,而且是越活越健康,近几年来都没有出入医院的大门小门。
我轻轻地推开一扇窗,微风扑面而来,再也感觉不到死神的威胁。
时光飞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今年我已经十七岁了。
那天,应该是三八妇女节前后的日子,区里送了两把雨伞,还没有开封,不知被谁随意地搁在一旁。
大概有两至三天的时间,我并不家里。
刚好碰上了小琳姐出阁的大好日子,我是她亲自御用的陪嫁姐妹。台面的话是应邀去帮忙,实际上是去当免费佣人。
任劳任怨,任君差使,任人摆布,总体可以用两个字概括“阿四”(即仆人,仆役)。
当然可以将本小姐当仆役一般使用,也是非一般人。
小琳姐在我眼中是一名传奇般的香港女性。
她与我的冤孽结缘于,她是我妈妈的表妹,论资排辈,她是我的长辈。
不过,恐怕,我这“姨”字还未唤出,小命就不保了。
人活着才有意义。
死了,便是一堆烂泥,什么都不是。
其实她年龄不太,没长我几岁,唤一声姐,也没什么不妥当。
此际,宋爸爸还在南非跟阴森森的白骨头打架,要回来恐怕不是易事。妈妈是大公司所谓的CEO,工作一向很忙碌,忙得连家也很少回来,而且她与娘家一直处得不是那么的愉快,与小琳姐的感情也没有我来得亲厚。
至于,弟弟们最讨厌跟女孩子混在一块。
我,这个宋家代表只好硬着头皮粉墨登场了!
幸甚,小琳姐喜欢我。
对于宋家其他人没有出现在她“重要”的婚宴上,也不太在意。
问了一句,就没有再提起了。
婚礼进行曲①
结婚真是很累人的。若是可以的话,我才不想嫁第二次呢!这是小琳姐的气话,也是实话。
当然呵!这是她第二次出嫁。
一年内,出嫁两次,嫁的都是同一个人,够传奇了吧!
双方父母及所有亲朋好友,都不想再被这小俩口耍弄了,一不做二不休,迅速弄了一场婚礼。
想想现在才三月份,任这两人的情况走下去,那还得来多少回,方可罢休?经过两地的秘密会议,方案一致决定后,立刻密罗紧鼓且有计划地实行。
以上,就是这场婚礼的由来。
小琳姐是在最顶级的五星级饭店内的总统套房出嫁。
我不得不说,五星级就是不一般,踩着软绵绵的纯羊毛地毯,尝着美味的黑森林蛋糕,真是一级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