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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j73 阅读记录

沈默送我回了家,临分手前他对我说:“我知道你妈和介绍人说你没看上我。不过,既然你今天能和我出去吃饭,我就觉得其实你也没那么讨厌我。如果你愿意,我们就交往一下,能认识也算是有缘份。”就这样我和沈默交往了下来,然后我们结了婚。结婚那天我们摆了整整55桌酒席,沈默拉着我穿梭在满是杯盘的大厅里,谁让他喝酒,他都喝,喝一会儿,他就去洗手间吐一吐,看得我直心疼。我劝他别喝了,他说一个人一辈子就结一次婚,谁敬的酒都是酒,他说他最看不上拿白水冒充白酒的人。结果是,新婚之夜他狂吐不止,我忙着给他端盆,倒盆,倒漱口水,等到他终于安静了的睡着了,我也一头倒在床上不省人事了。我们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中午,要不是我妈打电话来问我们为什么还没回门,还不知道会睡到几点。我们慌忙收拾了东西,坐上了去我妈家的公车。在公车上,我拉住沈默的手,一边玩弄他的指甲一边问他:“当初为什么我妈说不同意了,你还去找我?”沈默的没有把目光从窗外收回来,漫不经心的说了一句:“觉得你适合当老婆。”我突然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他的答案多多少少是有点让我失望的。

我和沈默结婚的时候他在公司里只是个小职员,我们就住在他公司分给他的筒子楼里。筒子楼里没有单独的卫生间和厨房,我们上洗手间和做饭都是在公共的厕所和厨房里。房间里没有暖气,也没有装空调,夏天闷热,冬天寒冷。可那个时候沈默天天都回家陪我,给我做饭。夏天热得难熬,沈默总是一回家就脱的只剩下一条内裤,也不顾一身湿粘,总会伸出手说:“老婆,过来,让我抱抱。”我们在筒子楼里一共住了两年,我觉得那两年是我一生中过的最快乐的两年。

沈默在公司里的道越走越顺,他三十岁之前就当上了公司的中层。他挣得钱比以前多了很多,我们也从筒子楼里搬进了公司分给他的两室一厅的“大房子”。刚搬进去的第一个晚上,我和沈默偎在沙发上,他抱着我,对我说:“老婆,幸福吗?”我点了点头。沈默接着说:“你等着,我会让你住上更大更好的房子。”

沈默没有食言,三十二岁那年他当上了公司的副总,成为他们公司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高层,公司给他配了秘书,秘书姓刘。很快,沈默在郊外买了一栋别墅,我也从公司辞了职,回家当起了全职太太。为了庆祝我们搬了新房子,沈默约了很多公司的同事到家里来吃烧烤,老刘也来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我不喜欢这个人,我觉得他油头粉面,带着一脸的色相。等客人们都走了,我和沈默说了我对老刘的印象,沈默笑了笑没有理会我。

沈默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他让我搬进了郊外的大房子,自己多数时间依然住在小屋子里。白天还好过,我看看电视,收拾一下家,和邻居打打招呼,很快就过去了。可到了晚上,面对着空旷的大房子,我觉得每一角落里都藏着一个叫寂寞的妖怪。沈默把面对花园的那堵墙整个打掉都换成了落地的玻璃。天黑下来的时候,屋外的黑和屋里的明亮就让它变成了一面大镜子。我常对着这面大镜子,与镜子里同样寂寞的自己穷凶极恶的对视着。

我第一次发现沈默有别的女人是在我们结婚的第七个年头上。我去给他送换洗的衣服,在他的枕头下面发现了一件红色的文胸。当时,我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我恨不得马上跑到他的公司去,大骂他一顿。但最终我没有那样做,我选择了忍,我知道我现在除了沈默,其实什么都没有了,更何况我已经习惯了有他的生活,如果我撕破了脸皮和他闹翻了,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承受那样的结果。我不知道没有了沈默的生活该怎么过下去。忍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我不断的发现他的小屋子有女人住过的痕迹。但渐渐的我也习惯了,面对那些恶心的东西,我终于可以做到心平气和,孰若无睹了。而且沈默除了不常回家,对我的态度并没有明显的改变。我安慰自己说,他和别的女人不过是逢场作戏,说到底,我还是他的老婆。但心态可以平和,不代表我也可以成功地排遣我的寂寞,寂寞还是像个讨厌的小爪子一样不停地在我心上挠着,挠得我心神不宁,挠得我丧失了理智,挠得我爬上了万骁勇的床。

万骁勇是我初中时候的同学,也是我少女时期的偶像,他皮肤白皙,长着一双硕大的眼睛,女生们都觉得他长得很像花仙子里的嘉明。我很喜欢他,偷偷给他递了小条子。然后我们就开始了交往。可惜我们的爱情非常短暂,很快就被我妈和班主任老师给扼杀了。我想,那个时候万骁勇肯定以为我是在玩弄他,不知道为什么,我真像是做了亏心事似的,连向他解释的勇气都没有了。我们重逢在了同学聚会上。万骁勇已经开始发福,也许是因为脸胖了很多,他的眼睛看上去没有上学时那么大了。我们的故事很简单,也很落俗套,我们喝多了酒,迷迷糊糊的进行了酒后乱性。第二天早上醒来,万骁勇已经离开了酒店,他在酒店的床头柜上留了一张他的名片。我看着这张名片就想起了沈默,男人都是一样,有白占的便宜决不手软。我拿起名片冷笑了一声,还是把它扔到了我的手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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