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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炮灰一家的幸福生活(93)

作者: 公子葭 阅读记录

“行,给你个特权,只要在不影响校对中心工作的前提下,允许你跟着报社出去做做调查进行帮助。”

乐宛大喜,终于能出去走走了!

她就天生不是个喜欢宅的,要不然不能干传媒那一行。

吴元那头也说自己选好了题,准备开始跑现场了,问她去不去。

乐宛想都不想就答应了,当然去啊。

*****

这一天乐宛起了个大早,推上新买的自行车,为了这辆自行车她可废了老鼻子劲了,自行车劵太少,问了一大圈人谁也没有,厂里倒是每年会给优秀员工发,但是在年底自己等不了。最后还是乐梵这个鬼灵精,不知道从哪儿给自己弄来了一张劵。

到了现在,乐宛就是不想知道也已经知道,这死丫头保准是干什么投机倒把的事了。她还不单是自己干,还带着那俩落选的叫王辉和姜伟的。

审问之下,乐梵才吐口。说自己就是干点小买卖,别人逮到了也只会当她还小,不会追究。再细问就不说了,只说是倒些票劵。

乐宛再三嘱咐她要小心,钱不要紧,主要是人不能有事,乐梵也满口答应。

乐宛寻思,反正她也就手里那五十块钱,亏完了就安生了。就算出事,想必也不能为难她一个十岁的小孩。

话转回来,吴元第一次选题,选了个某公社自己开办的厂子。

虽说只是个小小的肉类加工厂,但能在公社起个十几个人的小厂子也很了不起。

乐宛拿到选题时候,看到的亮点却跟吴元不一样,这个厂子是一个离婚的女知青办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是一个很不错的好题材。

知青下乡是干什么的?不就是去帮助地方发展的?虽然也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原因,比如城市里安置不来那么多的毕业生,所以只能将他们转移到乡下去。

乡下劳动量大,很多知青都吃不了这个苦。这种情况下,对方还能在婚姻生活不顺的前提条件下做出这样的改变,实在是让人敬佩。

吴元和蒋曼曼一人一辆自行车,跟乐宛先汇合。说还有一个小年轻,刚来没多久,去报社拿相机去了。马上就到。

三个人被太阳晒的不行,就索性躲在路边的大树下凉快会儿。乐宛带了一大壶的酸梅汤,给蒋曼曼和吴元的杯子里都倒了些。

最近她也有心思收拾自己了,所以这次出来她给自己来了个全副武装。

把防晒霜往脸上糊了一层,再加上一个草帽,身上的衣服外头还罩了一件又大又薄的长袖衬衣。头发扎成两个麻花辫垂在两边,背上一个军用大水壶。

整个人往那儿一站,就活脱脱是一棵嫩生生的小白菜。

蒋曼曼也被乐宛打扮了一番,乐宛教她把工装上衣截成半袖,工装裤也截成七分,又给她挑了一顶黑色的帽子,往那儿一站就是酷帅担当。

吴元羡慕的看了看她们,又看了看自己还不到四十就凸起来的肚子。唉,自己这体态,啥风格都走不了。

没过一会儿,就听见吴元喊着那边一个骑着自行车过来的单薄身影。

“哎!陈栋!这里!”

乐宛面带微笑的抬头,然后脸色迅速凝结,表情散在风里。

How old are you?

男主,怎么老是你?

第37章 郑敏敏 (一更)

虽然许向国改了眉形, 修了发际线,加了胎记,换了说话走路的姿态, 但乐宛一个搞新闻出身的, 还会一点素描, 观察力自然非同一般。

你换眉形可以, 但你能换的了眉骨?改发际线可以,改的了后脑壳的弧度?至于胎记, 乐宛一个见识过拍戏时候把硅胶脸化得鬼斧神工的人,这种程度她完全不觉得如何。

眼前这人就是男主啊!虽然不知道这货犯了什么病, 把名字改成了陈栋。

但这可能是男主角的独特爱好吧。

用一百种身份跟女主在同一个城市擦肩而过。

啊, 不对, 现在乐妙妙估计跟小五差不多高,那应该是擦腰而过。

许向国也暗自吃惊, 前面跟乐宛匆匆一面之后, 自己也曾经私底下查过对方。知道她做了印刷厂的主任。但除了这些,乐宛并没有什么其他的异常,自己也就不再盯着。想着, 是不是真的是自己反应过度?也许爷爷说的才是对的?

但无论如何, 他怎么也想不到能在这里跟她会面。

吴元还犹自未觉,兴致勃勃给乐宛介绍。

“这位是我们报社新来的干事, 陈栋,今年刚从省城高中毕业。”

“这位是咱们请来的外援,印刷厂校对中心乐主任。”

陈栋调整了情绪,率先伸出手来:“久仰大名。”

乐宛:呵呵。

“彼此彼此。”

蒋曼曼左看右看,直觉告诉她这俩人有点怪,但又觉得是自己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