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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穿成女炮灰(快穿)(131)

作者: 编号二七 阅读记录

这回她没有任何留力,厚实的竹板刺破皮肤直直的扎进了将军的脖颈之间,常锦一个灵巧的转身,身体在空中画了个半月,没有沾到半点血腥。

而她这一转,手上也用了力,直接将将军的脖子整个划开,露出一截喉管。

他甚至没发出一声像样的呼救。

“又解决一个。”

常锦微微喘着气,有点嫌弃现在的身娇体弱。

不过她没有停歇的时间,双手穿过将军腋下,死死咬着牙,常锦将将军半个身子拖到了她在帐篷上划出的口子外面。

随即她整了整衣服,施施然从将军的帐篷里走了出来。

士兵们虽然知晓这些宫女每晚去将军的帐篷里是做什么勾当,但只要亲眼所见亲耳听见,就可以当做一无所知。

于是他们默默扭过了头。

常锦走的异常顺利。

折身若无其事的回到公主的帐篷,取了火折子、水和干粮,楚时又悄无声息的潜了出去。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气,将军的血味,很快就会吸引来狼群。

主将死了,又遇到狼群袭击,常锦想这些士兵大约暂时无法抽身来追她了。

虽然常锦不记得将军在沙漠之中迷路的经历,但她倒是记得另一桩事,他们遇到了一位牵着骆驼的老人,而这位老人后来成了他们的引路人。

现在想来,正是这位老人救了他们,将他们带出了沙漠。

那么遇到这位老人的时间必然就快到了,算了算身上的吃食,应当是够的。

常锦向着胡疆的方向一路走着,她并没有在沙漠里行进的经验,所以走的格外小心,就这么足足走了一天一夜,雍朝的军队都没有出现在她的视野之中,想必她留下的小惊喜已经被对方一一拆开。

常锦做着最坏的打算,严格按照计划食用存粮,喝着从军帐中带出来的水。

终于,在第三日,她遇见了一个牵着骆驼的老人。

几天的跋涉,早就让这副娇贵的身体承受不住,几乎是在见到老人的那一刻,常锦就支撑不住晕了过去。

醒来之时,常锦已经身处一个吊脚木楼之中。

她强撑着坐起身,打量着眼前的环境。

忽然有推门的声音,吸引了她的视线。

常锦循声望去,一个梳着双髻面目清秀的姑娘推开了门。

“你醒了。”姑娘露出个笑容,惊喜的朝着身后大喊,“她醒啦!”

常锦醒来之后便检查了周身,还好,她防身用的竹板还好好的藏在前襟之中。

小姑娘叫人来的时候,常锦一只手一直藏在被子下面,牢牢的握着竹板,随时准备反击。

听到姑娘的呼喊,进来的是个中年女人。

女人一身麻布衣裳,嘴角噙着温婉笑意,她笔直走到常锦身边,在常锦警惕的目光中,递给了她一碗米糊糊。

女人的嗓音同样温柔,大约是看出了楚时眼中的不信任,她解释道:“我叫云生,是我父亲在沙漠中见到晕倒的你,将你带了回来。”

原来是老人的家人。

倘若是偶遇的老人,常锦只怕还是无法放下心来,但她经历过,上一世老人就是真心帮助几人。

常锦放松下来,真诚道了声谢,结果女人手中的米糊糊。

“很好喝。”常锦道。

梳着双髻的小姑娘名唤琼,她愣愣的对着常锦道:“你真好看。”

常锦笑笑,要不是这副容貌,她又怎么会招惹上胡疆世子呢。

不过她有些疑惑。

“你们,是雍朝人?”

送嫁的队伍已经离开雍朝境内有一段时日,想来已经走了不少距离,为何在此处救下她的一家人,竟会雍朝话?

云生点点头:“算半个,我娘是雍朝人。”

这倒是解释了许多问题,例如老头为何对雍朝人这么友善,要知道大部分胡疆人天生就带着对雍朝人的敌意。

楚时恢复了些气力,想起另一个问题,于是小心打听道:“我与家人走散了,不知……你们可否在附近见过其他雍朝人?”

云生略惊讶的看了她一眼,随即垂眸,惋惜道:“父亲确实见过一队雍朝人……只是他们好像遭遇了沙漠狼群的袭击,营地已被冲的七零八落,父亲说,见到不少尸体,剩下的人可能也走散了。姑娘节哀。”

常锦敛眸,掩住眸中喜色。

第67章 祸水(三)

常锦必须尽快离开此处。

和亲公主失踪的消息传回雍朝,再等雍宁帝派人来调查或抓她,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

这时间足够常锦休养生息,外加调查清楚周边的情况,制定严谨可行的逃生路线。

醒来的第二日,常锦就在周边逛了一圈。

说逛其实有些言过其实,因为云生的家就像沙漠里开出的奇迹之花,除了云生的家之外,方圆百里都是一片荒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