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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的报复(12)

叶敬辉无奈的跟着他出门。

这次,目的地依旧不是宾馆,而是一家古色古香的,茶馆。

叶敬辉装出一副笑脸,心里却不断冷笑着:姓司的某人,是不是有点装过头了,还茶馆,你不如请我去听京剧算了。

叶敬辉钟爱高脚杯中可以让人迷醉的透明液体,喜欢漂亮的玻璃线条。喜欢透明的液体缓缓流入口腔,辛辣的味道滑过食道时灼热的刺痛感,他是喜欢追求刺激的那一类人,最讨厌什么“细水长流”。

而司明显然更爱安静。

性格差异极大的两人,此时,却面对面坐在茶道馆里喝着茶,耳边是行云流水般优雅的民族音乐。

叶敬辉觉得自己像是全身都发痒,一刻也不想坐下去。

他不怕别人拿刀拿枪的对着他,也不怕真的跟司某人进宾馆来次一 夜 情,更不怕跟他在床上争个高下。叶敬辉就怕这种安静到似乎能听见对方呼吸的氛围,好像两人之间有什么感情一样,好像是普普通通的情侣在约会一样。

这种感觉,没来由的让人心烦。

穿着旗袍的女子清秀美丽,坐在桌前,在几案上排开一列茶具。精致的紫砂壶,整齐摆放的杯子据说是叫“品茗杯”和“闻香杯”。自己家就有这样的一套茶具,父亲叶致远经常用它泡茶喝,快二十年了,到今天才知道,那杯子还有“品茗”、“闻香”这样好听的名字。

叶敬辉按耐住莫名的烦躁,挑眉看向茶艺小姐,只见她用白色的茶盘把鲜嫩的茶叶托起来,展现在两位面前,之后把茶倒进了紫砂壶中,“清茶入宫,把紫砂壶比作宫殿,用来衬托八仙茶的高贵。”再倒入温水,“孟臣沐淋,提高壶温。”把壶水依次倒入杯中,“清洗尘缘,用茶水把杯子冲洗一遍。”说着又反向倒了一遍:“果老回头。”

一个一个的成语听起来倒挺清脆悦耳,可惜叶敬辉并没有多大兴趣去研究这些东西。作为门外汉听听看,倒可以解解闷。

等终于完成了整个过程后,茶水也送到了两人手上。还没有喝,便有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非常的特别和清新。叶敬辉低头微微抿了一口,茶水有一股淡淡的苦味,细细品下去,却又有一份清爽甘甜,在舌尖久久不能散去。接着又喝了一口,味道似乎更加香浓,舌尖美妙的感觉竟让人流连忘返,于是一口一口把杯中的茶喝光,又拿起另一只杯子。

“挺好喝。”抬头赞叹时,见司明微微眯起眼睛享受般喝茶的样子,叶敬辉抽了抽嘴角。

两个人像是在约会一样的相处模式,让叶敬辉非常抓狂。

虽然茶水比想象中好喝。

茶艺的过程虽然复杂,若提起兴趣认真去听,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自家老爸就酷爱茶艺,以前还请茶艺小姐来过家里,泡的是普洱茶,那过程才叫可怕,喝茶前还要焚香,双腿盘起来静坐,茶艺小姐口中也是“佛祖拈花,菩萨入狱,漫天法雨”的,让叶敬辉哭笑不得,最后拉长个苦瓜脸把那茶给一口喝光。叶父大皱眉头,自此再也没在他面前泡过茶,说他是庸俗的人,不会品茶,只会“牛饮”。

叶敬辉突然想,叶家三兄弟从小到大几乎做什么事都会惹老爸生气,如果司明是老爸的儿子,那老爸一定会很喜欢他,他们父子感情一定会很好,一定会相处的非常融洽。

作者有话要说:叶敬辉PK司明,第一次诱-惑,完败>_

孽缘(下)

从茶道馆出来的时候,司明突然问:“你不讨厌这些传统的东西?”

叶敬辉想起自己跟他说的“只读过小学”,于是笑道:“对我这种没文化的人来说,好喝就可以,其他都不重要。”

司明道:“不讨厌就好。”顿了顿,“因为父母生前很喜欢这些,耳濡目染,我也对此有了兴趣。”

叶敬辉心里有些发毛。

他父母喜欢,他也喜欢,所以想让他点的MB也喜欢?这叫什么逻辑。

又不是恋人关系,只是金钱交易和猎人游戏罢了,有没有必要做到连兴趣爱好都跟对方坦白的地步?

他到底在搞什么名堂。

夜风很冷,司明没有从停车场把车子开出来,径自朝江边走去。

叶敬辉自然跟着他一起吹冷风。

两人并肩走到桥上,停下脚步。

江水被岸边的灯火染成了美丽的颜色,随风荡起波纹,像是在水面洒下了一层珍珠粉末。江面上张灯结彩的船只慢悠悠的滑动着,偶尔听见乘船欣赏夜景的人们兴奋的欢呼声。远处高楼林立,华丽的彩灯将整个城市的夜景,装点的格外绚丽。

司明静静看着远处:“从这里看,可以看到我住的房间,就在星云大厦最顶层左数第三间。去年一时兴起买下那最高层的房子,现在又有些后悔,我打算把它卖了,再去郊区环境好的地方换个小一点的屋子。你喜欢哪个小区,改天带你去看看如何?”

叶敬辉不动声色转移话题:“为什么要卖掉,站在那里欣赏夜景不好吗?”

“欣赏夜景倒是不错。只是太高的缘故,刮起台风的时候像要把整个屋子给吹翻,下暴雨就像拍在自己头顶,那种感觉并不好受。”司明冲叶敬辉笑了笑,“我想买个小一点的屋子,带你过去住。”

叶敬辉没有回答。

猎人捕猎是不需要理由的,正如猫捉了老鼠后,一遍又一遍的捉弄根本不需理由。

起初招惹他,只是自己闲着无聊,见他挺特别才去逗弄一番。如今自己反倒成了他的猎物,这便没了起初逗弄他的趣味,整天听他提什么喜欢,一起住……反而倍感压力,毛骨悚然。

此时,叶敬辉只想抽身而退,结束这段莫名的孽缘。

司明扭头看了他一眼,漆黑的双眸如同深不可测的江水,却是没有一丝涟漪的平静,像是要把面前的人盯出个洞来。

对视良久,他突然俯身凑过来,在快要接触到双唇的时候停下。

灼热的呼吸轻轻拂在脸上,他的双眼漆黑如夜,坚毅的双唇一直停在那个暧昧的位置,像是在等待对方的答复。

叶敬辉不懂害羞,当然是很直接的凑了上去。

如今这个游戏早已偏离了最初的轨道,叶敬辉并不想引火烧身,就这样结束,其实也不错。

亲吻并不是想象中那么恶心。

司明的口腔非常温暖,没有厌恶的烟味,只是纯粹的男性气息。虽然是他主动,却也不会给人被强迫的反感,反而非常细心的顾虑着自己的感受。细致的亲吻,吮吸,舌尖轻轻舔过每一寸粘膜,霸道中透着包容和温柔。

只是浅吻,他便很快就退了出去,一向冷漠的眼底闪着些许柔和的光芒:“喜欢吗?”

叶敬辉的神色有些僵硬。

开玩笑,我这是在“吻别”,他不会在“一吻定情”吧?

见他不回答,司明笑了笑,“不急。”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绒制盒子,放在叶敬辉的手心里,“这个送给你。”

叶敬辉接过,打开来,意料之外的,并不是戒指之类,反而是一只杯子。那杯子就像小孩子的玩具,只有拇指大小,上面还写了个“明”字。

叶敬辉克制住拿杯子砸他脸的冲动,挤出个暧昧的笑容来:“这么贵重的礼物啊。”见他不说话,叶敬辉把杯子收回口袋,淡淡道:“谢谢。”

司明沉默片刻:“你不喜欢的话就还给我,我不希望你背着我扔掉它。”

叶敬辉假惺惺道:“我很喜欢。”

司明的笑容难得的透出些柔和,轻轻按了按叶敬辉的肩:“那就留着它吧。”

“嗯,我累了。”

“好,回去吧。”

别扭的被他牵着手,缓缓走过了长长的大桥,一路上江景极为美丽,叶敬辉却无心欣赏,只是拼命压抑住一个过肩摔把他扔进江里的冲动。

这种动作让人觉得两人之间似乎真的有什么感情,实在让人心生厌恶。

从一开始,就是游戏而已,难道他不清楚?

……

回去之后,叶敬辉躺在King size的大床上,把杯子拿在手里仔细研究,对着光看了良久,怎么看都是个泥巴糊成的破杯子,形状还非常扭曲,圆柱不像圆柱,四方又没棱角,倒是那个“明”字写得非常漂亮。

叶敬辉忍不住笑了起来。

司明啊司明,你逗我玩儿是不是太过分了点,拿小孩子玩的泥巴放在装戒指的盒子里送给我,虽然你可以挑战我的耐力,但是,请不要挑战我的智商。

你不喜欢被人掌控,我同样不喜欢被人玩弄。

“咚”的一声,叶敬辉把杯子投进了垃圾筒。

第三天,司明没有来。

连续几天,都没有再见到他的身影。

叶敬辉觉得自己对他的浓厚兴趣,已经变成了对“瘟神”的兴趣,他不来实在是太好了。

周末的时候,叶敬辉从他卡里扣掉应付的费用,派人把卡送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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