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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物(44)+番外

餐厅的装潢是上世纪中页的欧式风格,现场演奏舒缓的钢琴曲,安静优雅,置身其中,不自觉就让人感觉有一种古典的浪漫氛围。

两个人被举止优雅的服务员引着入了座,何阳环顾四周,郑烨城就看着他笑说:“还记得这里吗,我最英俊的王子阁下?”

“...”

他稍稍愣了愣,这也才突然想起,刚上大学的时候,郑烨城带他参加过一个活动,就是在这里。

当时他年纪还小,也没见过世面,看什么都很新鲜,一群年轻人玩角色扮演,穿的都是上世纪欧洲王室贵族的服饰,他很兴奋的拉着郑烨城,不停问自己好不好看,帅不帅,最后甚至没皮没脸的说,他若是真的生在欧洲王室,那得是整个欧洲大陆最英俊的王子。

郑烨城也似乎在回忆。“何阳,那时候的你很快乐,没心没肺的,特别好。”

他说:“那是傻。”

“傻也好。”郑烨城看着他说:“毕竟很可爱。”

“...” 他没说话。

郑烨城示意他去坐,然后转身跟服务员打了招呼。

菜品很快就上来了,西餐红酒,摆盘精致,而且,每一盘子上都点缀着一支红艳的玫瑰...

玫瑰...

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敏感了,但看着这花,他心里就有点不舒服,他想让人把那些花都拿走,可又想到或许人家餐盘就这样,这么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的话,又有些尴尬。

于是,他就只顾闷头赶紧吃饭,想快点吃完,快点走。

没一会儿,餐厅里拉小提琴的小伙子拿着琴走了过来,问他们要不要点一首曲子。

郑烨城笑着对那人说:“我们两个大男人,吃的又不是烛光晚餐,自然是不用了。”

那小伙子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又说:“你是郑烨城吧,嘻嘻,我是你的影迷,其实我是想找你签名的,又不好意思直接打扰。”

郑烨城好脾气的笑着:“嗯,小伙子挺机灵,说吧,签哪儿?”

小伙子说:“就签琴上行吗?嘻嘻,听说你以前也学小提琴的。”

“嗯,不过很多年不练,技术什么的现在已经都还给老师了。”

郑烨城边签名边笑,忽而,他抬头一挑眉:“不过我这位师弟可是个高手。”

他一听,会意,然后果断拒绝:“不了吧师哥,吃饭呢。”

郑烨城却说:“哎,吃个饭着什么急,就当追忆一下青春,再当回王子,呵呵。”

旁边的小伙子也起哄:“这位先生可以用我的琴,嘻嘻,听偶像的同门师弟演奏也是荣幸啊。”

郑烨城又说:“听着没,快,给师哥挽回点面子。”

看郑烨城那架势,大有耐着心思继续劝的意思,他也懒得继续推辞了,想着就拉吧,完事才好赶紧吃饭,吃完饭才好赶紧走人。

于是就拿了纸巾擦擦手,接过了那把琴。

而当他把琴架上了肩,思考要拉什么的时候,那天那个落寞着离开的背影突然从脑海里闪过,他的脑子里,就只剩下有且仅有的一个答案了。

《天鹅》。

有人说这是一首丧歌。

传说天鹅在临死之前,会引颈高歌,发出它这一生当中最凄美的叫声,悲伤的,空灵的,如泣如诉的,当作对生命做一个哀痛而深情的告别。

当年在那个空旷的楼道里听到江霆的这支曲子时,他也才刚能理解这首曲子要表达的情感,就在那之前的几天里他还感慨过,作曲家创作这首曲子的时候,内心是经历和承受着怎样的挣扎与困苦,才能写出那样凄惨绝美的音符?

所以那日当偶然听到有人竟能将这样的悲伤而无望的挣扎,以及绝美而凄惨的告别表达的淋漓尽致的时候,他内心为之一震。

其实前些天,江霆点名让他拉这首曲子的时候他不想拉,除了想起了过往的回忆,还有一部分他自己也根本不想承认的原因是,他怕江霆会更难过。

说起来,当年在江霆疯狂迷恋这首曲子的阶段,病虽然的装的,但孤独应该并不是。

那时候江霆的父母并不相爱,也各自很忙,身边没有朋友,在性格养成至关重要的十岁出头的那几年里,几乎都是一个人默默的熬过来的。

有段时间江霆几乎天天都要拉这首曲子,悲凉之情表达的淋漓尽至,大有种要向世界决绝告别的感觉,每次听,他都觉得心里发颤,所以那时候为阻止江霆拉这首曲子,每天绞尽脑汁的哄着,要星星不给月亮,恨不得把自己的心都掏出来给江霆暖。

对于他来说,不论他们之间经历过怎样撕心裂肺的恩怨纠葛,再恨,再深恶痛绝,至少江霆都还是曾经那个他用尽心力珍视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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