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菲克老虎(89)

作者: 金呆了 阅读记录

哎,可惜来不及多看一会。她回房间翻了翻石墨的东西,真是个不爱学习的人,连本书都没有。

她心里涌起疑惑,整个人跟着夕阳,一道陷入复杂与忧郁。

莫蔓菁起床恰逢夕阳漫天,秦甦安静坐在藤椅,青丝漫散,美得像羲和[1]。她随手抓拍,给石墨发过去,【你老婆有点东西!】

“这橙子好吃吗?”莫蔓菁也从窗台上拿了一个。

“阿姨,这个热,你可以去冰箱拿凉的。”陆女士非要她吃热的,秦甦不想吃水烫过的水果,总觉得水稀释了甜味,便把水果晒热。

“不用,我也吃热的好了。”莫蔓菁不会剥橙子,指甲扣来扣去,也没破开皮瓣儿,秦甦见状接过来,帮她剥好。

莫女士笑得皱纹都多了好几道,“哎哟,谢谢,我是没想到还能吃到儿媳妇剥的橙子。”

秦甦没有反驳,礼貌地笑了笑。

莫女士看了秦甦一眼,问她:“石墨高中的时候,是不是很奇怪?”

“没有啊,他很正常。”相反,倒是她比较奇怪。

“我一直觉得他很奇怪,”莫女士朝她挤眉,“不爱说话,还抽烟,有回他洗完澡,围了条浴巾,我仔细看看,幸好没有纹身。”

“唔......他这么早抽烟我是没想到。”高中抽烟,那都是混混干的事儿。

“估计就是很内化的叛逆。不声不响的。他怪我和他爸一直不在身边,以前是没说过,前年要结婚,我不同意,他才说的。”

“唔......您为什么不同意呀?”秦甦好奇,问出口到底还是斟酌了分寸。

“我不喜欢那姑娘,”莫女士塞了瓣儿橙子,咕叽咕叽咽下,说了句比橙子还甜的话,“我喜欢你。”

秦甦害羞得不知所措,忙塞了瓣橙子,“谢谢阿姨。”

“哎哟,一家人,”她抓起秦甦的手,摇了摇,替儿子说起话来,“石墨挺好的,随他爸,什么话都在肚子里,不讨好,肯定没有那些花言巧语的男孩儿讨人欢心,不过人是不错的。”

她长叹一口气,跟着夕阳也惆怅起来,“幸好长得不错,不然我真是要操碎心了。你看,他喜欢你这么多年,结果现在才跟你在一起,还不敢跟你说结婚......没见过这么被动的男人。”

见秦甦没反应,莫女士补刀,“不怪你,要是这个男的喜欢我,我也不理他,一点也不爽快!”在这个话题上,石峰被排除在“男人”范畴之外。按照基因来说,石墨到底还是进化了的,比石峰要好一些,在三十岁之前就捋顺了自己的感情状况。

夕阳如醇酒般,斟进了玻璃窗。

两个女人坐在大阳台上,安静地享受落日,醉在温柔的情绪里。

秦甦许久才缓过味来,“阿姨,他喜欢我很久了吗?”

“是啊,高中就喜欢了。”

秦甦笑,“他也告诉你了?”石墨不善言辞,也不爱表达,不像是会跟妈妈说感情的人。

“哪儿啊,他画了好多个你。”

秦甦惊讶:“是吗?”

“家里好多!不过也有一些是卡通人,之前他那个挑高户,墙上还挂着你的画,你看见了吗?”这次还整理到画框,只是画儿没了。

秦甦摇头,喉间的呼吸忽而滞重,舔舔唇又确认了一遍,“挂了我的画?什么画?素描吗?”

“有水粉画,有素描,你要看吗?在我家里,我下次带给你看。”

“好啊!你明天来吗?带过来?”

“行啊,我带来,之前不知道是你,我还给扔掉,被他臭骂一顿!”

秦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是吗?”

*

秦甦迷惑地坐了好久。直到太阳落山,直到夜幕拉开,直到石墨说今晚赶不及回来吃饭了,她还没缓过神来。

其实她隐隐有些明白了,但不信。

她不相信。

第37章 37

“很久很久以前, 有个男娃,常去一间人烟罕至的音乐教室做叛逆事——抽香烟。

有一天,他遇见了个笨蛋女娃, 书读百遍还其义不明,只得出手相助, 由门缝塞入纸条,开启了土味版匿名聊天。

成年后, 他们再次相逢,他认出了那个笨蛋女娃,撞见她被挖墙脚, 顺势而为, 趁火打劫, 被老天砸中馅饼后, 想了个捉弄的主意, 向她说,‘我喜欢你!很早就喜欢了!’

第一次听见,女娃惊喜;

第二次听见, 女娃雀跃;

第三次听见, 女娃笑笑;

之后再故技重施,女娃就像听见‘今天天气不错’一样,不再有‘心动’反应。

直到有一天, 女娃真摸见‘他早就喜欢她’的蛛丝马迹。

第一反应是,不可能;

第二反应是, 哎?他不是早就坦白了吗?”

——秦甦在脑海改编了一出又一出《狼来了》,故事缺乏细节,和决定性证据,但不重要, 重要的是凌晨两点,7.0版《狼来了之我喜欢你》终于定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