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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201)

作者: 萧凌凌凌 阅读记录

林夏有一瞬间的惊讶,没想到原主心心念念的兴航娱乐就是四爷的公司啊,还真是巧了。

助理和老师都是四爷精挑细选的,对竹竹非常认真仔细,竹竹也非常喜欢她们,演戏之余跟着老师上课非常认真。

导演看竹竹自己带了老师教她演戏,也很满意,这样就不用另外安排人一点点教了,要演的内容,由老师提前教好就行,给剧组省了很多麻烦。

总算不用带小孩了,林夏也空出手对付殷涛了。

四爷已经把调查的资料发过来了,殷涛不仅早就出轨了,和小三连孩子都生了,今年2岁,比竹竹只小三岁。

而且殷涛还挪用夫妻共同财产和竹竹挣的钱给那个女人买房买车,以及养那个孩子。

林夏懒得和这样的贱人交涉,全权委托给律师,她不仅要让殷涛净身出户,还要他声名狼藉,丢失工作,所以她一开始就没想过协议离婚,直接一纸诉讼告上了法院。

竹竹毕竟是公众人物,以后也要走演员这条路,所以她的名声不能受损,那从一开始就要定下基调,是殷涛对不起她们母女,一切都是他的错,他人品低劣,不仅出轨,还把女儿当摇钱树,拿女儿赚的钱养情人。

所以等竹竹成年后,她可以按最低标准提供殷涛养老费,但其他的要求就不要想了,巴着竹竹身上吃香的喝辣的,就更是不可能了。

这一切都是渣男活该。

四爷直接找了宣发团队,让他们一开始就跟进这件事,不仅要大肆报道出来,还要引导舆论走向。

竹竹在剧组全封闭拍戏的时候,外面闹得沸沸扬扬,一审二审全程有人报道,舆论也完全偏向林夏和竹竹母女,那个小三也被扒了出来,和殷涛一起打在了耻辱柱上。

官司毫无疑问胜诉了,殷涛净身出户,他给小三买的房子车子以及花的其他的钱也被追了回来。

这些都由律师处理,她自己只出席了二审,然后下了庭就和殷涛去民政局领了离婚证。

全程没给殷涛一个眼神,也不管他是拿愤恨还是恶毒的眼神看自己,呵呵,这只是开始,以后有的你受的。

殷涛的工作丢了,而且因为此事闹的大,走到哪都有人拿异样的眼神看他,最后受不了带着小三回了家乡的小城市生活。

起初,小三是不愿意的,但是到处都是人对他们指指点点,还有人天天往他们租的房子门口扔垃圾,在门上喷油漆。

房东也不耐烦了,直接把他们赶了出来。

没有工作,没有住处,只靠小三那微薄的存款,他们连酒店都住不起。

期间,那小三还想离开殷涛,不过被她女儿的哭声拦住了,她之前流过几次产,这个女儿估计是她唯一的孩子了,要是放弃了,那就没有孩子了,但是带着还是2岁的孩子,她也不知道去那,毕竟她的能力就那样,很难养大一个孩子。

无奈,她只好跟着殷涛离开这座城市。

他们回到殷涛家乡的小城,找了一个工资不过3000的工作,算是安顿下来。

四爷花了点钱,让他的邻居和同事盯着他,如果他一直这样就算了,要是还想着往上爬或者离开这个小城就说一声。

反正要他们一辈子就这样庸庸碌碌,不至于饿死,但也要过的拮据。

林夏把拿回来的东西统统卖了,和着自己现在住的那套房子,全部换成了钱,在京市给竹竹置办了一个三室一厅的房子,写的是她的名字。

剩下的钱就留着应急,那个房子到时候也租出去,她们母女就住在公司的宿舍了。

是的,没错。

就是公司的宿舍。

是四爷借着公司的名义,把一套离公司很近的房子给了林夏当宿舍,四室两厅,空间很大,里面不仅装修了舞蹈室,还有放映厅,看起来都是给竹竹准备的。

如果不是四爷就住在对面的话,林夏真的以为这是给竹竹的宿舍了。

办完这些事之后,林夏开诚布公的和竹竹谈了一次,讲明了她和殷涛离婚的全过程。

“妈妈,那个阿姨就是妹妹的妈妈吗?”

别看竹竹小,但是也懂了不少事,就连当初打电话时听到了阿姨说话声,也能联想起来。

“是的。”

“那妈妈,我以后都跟着你吗?那爸爸......我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了?”竹竹情绪很低落。

“如果你想他的话,可以给他打电话,好不好?”林夏不知道怎么安慰,这事竹竹迟早会知道的,晚知道不如早知道,而且趁着她现在只有5岁,记忆力不深,早点知道,以后也能渐渐忘记伤痛。

“嗯。”竹竹低低的答道。

之后竹竹又低落了好几天,但好在还有演戏的事转移她的注意力,林夏又趁着她休息的空档,带着她去了一趟游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