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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青山(108)

作者: 达闻西 阅读记录

沈青立马拨通了视频通话,迟美怡并没接通。

“怎么不接?”

“我男神在旁边呢。”

有一股奇妙的预感在沈青心中升起。

明知这概率太小,但她依旧试探着问:“你跟你男神昨天一起去了华山?你男神谁啊?我怎么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人?”

“嗯。你不知道他,我是在一个校友群里认识他的,还没跟你讲呢。他长得超帅,超级无敌帅,我一见钟情,就约他一起旅游啊。”

“真离谱,都不告诉我一声。照片有吗,发张来?”

“有。”

沈青紧张地等着迟美怡发来的照片。

十秒钟变得同十分钟一样,每一秒,沈青都呼吸一次。

这个世界不会小成这样了吧。

西安,华山,校友,迟美怡。

等到照片加载出它的真面目,沈青几乎要掐自己的人中了。

世界就是这么小,缘分就是这么巧。

跟迟美怡一起旅游的男神,就是那个文艺范十足的帅哥王灏,那个在春天的安山上吟诵《春赋》的王灏。

她久久不能平复心情。

迟美怡发来一句“帅吗?”

她也好一会儿没有回复。

直到迟美怡再发来一个问号,她才回她:“你男神叫王灏,是吗?”

这下错愕的轮到对面了。

迟美怡一连发了十七个感叹号,并问:“你们居然认识吗?”

“认识。你记不记得春天的时候,有一回,我跟你提到,遇见了一个帅哥,他认出我来了,我还跟他加了微信?”

“啊啊啊?就是他啊?你居然认识我男神!天,这什么缘分,救命,我要窒息了!”

沈青也要窒息了。

她抬头望天花板,试图透过它,望见天上的诸神,然后问一句:真的假的?

“世界太小了,美怡,太小了。”她说。

迟美怡深有同感:“缘,妙不可言。”

晚饭时,迟美怡跟王灏提了沈青的事。

这世上又多了一个惊愕的人。

沈青的头开始发昏,因为有无限的错乱的灵感一下子涌入了她的脑海。

晚饭也顾不上吃了,抱着笔记本电脑,一边充电,一边胡乱地记录下自己的灵感。

太多,太杂,她只能想到什么就写下什么。

很久没有写过长篇的故事了,这一回涌上的灵感实在复杂,足以支撑她写下几十万字。

决定做得很快。

山上悠闲,就写一篇长篇的故事吧。

灵感源于生活,故事高于生活。

讲述一群奔忙于都市生活,却心怀梦想的青年们的故事。他们身份各异,性格不同,家境不同,彼此原本并无关联,但又被奇妙的缘分牵扯在了一起。

生活没有太大的波澜,但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都在上演一出好戏。

爱恨情仇并不是重头戏,关键的是对于生活的态度。

都市给人不同的压力,推人进入不同的处境。有人成长,有人堕落,有人追逐梦想,有人拥抱自由。

小说的雏形诞生于破碎的文字片段,沈青逼迫自己静下心来,好好地捋一捋自己的思路。

如果顺利的话,她有信心把这个故事写好,就像写好了以往的那些故事一样。

沈青作为作者本身,其实正如一个母亲,很难预料即将诞生的孩子长成什么模样。她只能用自己浑身的那些养料,把它尽可能地养得健康。

但再怎样健康的孩子,都需要四十二周的时间才能呱呱坠地。

孩子一旦诞生,它就有自己的灵魂和生命。也许它将来一事无成,也许伟大到足以改变世界。

沈青不能预料,也不敢预料。

她开始琢磨自己的大纲。

长篇的故事,不止需要感觉。就沈青来说,她是需要制定大纲的。

缘分的奇妙就在于,你永远不知道,在你感叹它的奇妙的同时,它又在奇妙地将你推向另一种缘分之中。

于是时间就这样流淌,直到八月中旬,山子开学了,她才把大纲润色得差不多。

她跟李岩说了自己在写新的小说,李岩问她:“写完之后呢?”

沈青犹豫了。

李岩说:“出书吧。”

如果沈青愿意的话,她的作品是会有出版的渠道的。无论是联系旧友,还是披个马甲当新人,高质量的作品总是会受人青睐。

“才刚开始写呢,不考虑这些。”

“嗯。”

沈青想起一件事:“昨天,你是去市里看你大哥一家了吗?”

“嗯。”

“把红包给你侄女了?”

李岩的大哥的女儿,也就是他的侄女,凭借高分稳当当地上了云汇大学的分数线。不过她的录取结果并不是云汇,而是北大。

安山市,一年也只能出两三个清北的高分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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