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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国医妃(622)+番外

噗,那口巫医的巫血犹如黑色绽开的花朵,在李敏抓着匕首的手背上烙下了印似的。

朱隶已经放开了离魂刀和那死掉的冒顿单于,急急地转身,一脚踹开了那个巫医。巫医和胸口处正中插着的匕首一块倒地,两眼圆睁仿佛望着天空。

天空里,一声声的闷雷,好像听到了巫医诅咒的声音,发出了可怕的好像要撕裂开整个世界的力量。

李敏听到这个雷声时,禁不住一个哆嗦。

朱隶两只手把她抱着,用力地抱着:“冷吗?”

她不该在这个时候出现的,更不该拿匕首来为了他杀人。不知道为什么,他心头突然一样涌起了一股强烈的不安。

“王爷,没事。”李敏轻轻地这样说着,脸色却益发苍白和透明。

朱隶把她怀抱着先放到了地上,说:“我这就先骑马送你回去,我们这就回北燕好不好?”

她这个样子怎么看都像是被吓的不轻。

是自卫!李敏想。自卫是不算杀戮的。她是个大夫,是个现代人,有道德和法律约束,知道再怎么恨一个人,都不该随意杀人。可刚才那是战场,你不杀他,他就会杀你,杀你最亲近的人。老天爷能懂的,能理解的。

天空里猛然啪的一声,宛如什么被引爆了一样,一道雷击从空中落下,直接击落到了巫医胸口的那只匕首,匕首和巫医的身体瞬间被雷击到粉碎。雪地里只余下了一道黑色的灰烬。

朱隶看着那道灰烬,瞳仁里缩紧了,紧接更用力地把怀里的人抱着。

他身体上那阵战栗的恐惧,清楚地传到了她身上。

不要走!

她能听见这三个字,从他心口里发出来的,也是她心口里发出来的。

天谴了。

老天爷送她来是因为她是大夫,是来救人的,不是来杀人的。

现在,她爱上了一个古代的男子,为了救他的命杀了人。所以,老天爷不高兴了。

“王爷,你听我说。我这里有一包药,是人参片。我刚来的时候,是这个东西,救活了我一口气,把我从阴间拉回到了阳间。王爷拿着这个参片,帮我去救人。”

“我会去救人的,去救人的,你不要走!”

“你听我说王爷。你看着我,王爷。”

她的声音轻轻落在他耳畔上,好像羽毛似的,那么的轻盈,像是仙女的翅膀,他那刻焦躁的心瞬间得到了抚慰。他抬起头,目光平视着她的脸。

她的表情祥和,还是那样仙气,没有一点被血腥沾过的痕迹。他就此更想不明白了,为什么,是为什么。要说杀的人,他杀的人不是比她更多吗?她救人无数,老天爷怎么只认她一桩罪,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王爷,不要这样。”她的手抚摸他的脸,被北风连夜刮着的脸,都变得粗糙起来,让她心疼,

“王爷不是说,曾经很想知道,我是从哪里来的吗?我现在可以告诉王爷了。王爷,我是来自很久以后的世界的人。所以,没有关系。回到那里以后,我会想办法,回来找王爷的,和孩子一起。其实这样也好,本来,我在这里还挺担心的,到时候我怎么生孩子的问题,怕王爷看着我和孩子一块死的话我会更欲哭无泪的。”

“你会回来?”

“会。我不后悔,绝对不后悔为王爷去杀了这样一个恶徒,不会后悔!”

他一双手骤然把她搂紧了:“我会等你,一直等你,知道吗?你不要让本王等太久,本王不想死了都见不到你和孩子。”

“不会——”

这是她最终留下来的声音。

天空降下的花白的雷电,直接降到了他怀里的人。紧接,他的两只手,全部空了。

历史后来记载,高卑国高氏王朝六百三十二年,东胡以可汗冒顿单于为首,勾结高卑国叛贼余孽闻家,攻占高卑紫阳城。

高卑国结盟大明北燕护国公军队,反攻紫阳城,抓获东胡及叛贼俘虏数千,紫阳城随之回到高氏皇室手中。

余孽闻家人悉数被斩。

东胡可汗战死。

北燕驻守余部,奉护国公命令,以魏家亲率,护国公胞弟朱理亲自督军,前往东胡围剿东胡军余孽。战果颇丰。

东胡大败,一溃千里。从此,北燕度过了有史以来最平和的冬季。

☆、【239】亲人

外面的风声呼呼地响,和高卑、北燕一样冰寒彻骨的感觉。她这是回到原来车祸时穿越的地方吗?摔下悬崖吊在树梢上。不,不是,不像是。她感觉是躺在一个平地上的。手指摸下去,好像是块冰冷的冻土。

光线不是太强,也不是太弱,像是温暖地照着眼皮和身上的皮肤。但是,北风很冷,冷到人全身都要不停地打颤了。

睁开眼后,见的是晚霞犹如仙女的裙摆一样,婀娜多姿地延续到了天边,几乎占满了整天天空。这样的美景,岂是大城市里能看到的美景?有一瞬间,李敏都以为,自己莫非在古代,没有回到现代。

直到目光从天空挪回到了地面上时,见那一片片丘陵连绵起伏,覆盖上了冰雪的白色,其中,隐露出的那些黄色的沙子,证明了此处是一片沙漠。再有那远处孤独地伫立在天地之间的胡杨,犹如诗人作家行文中那样的神秘和悲怆,貌似,这里是她在现代时曾经到过的边疆?

不得不说,那个东胡的巫医,一番恶毒的诅咒对着她,原本是想把她这个妖女丢回到东胡领地里让东胡人把她杀了的。哪里知道,她原本都不是古代人,是个穿越过去的人。

瞧沙漠里露出的轮胎,怎么看都是现代才有的物品,为现代必定无疑了。

只是,荒漠地带,她孤身一人,能存活下来吗?没有干粮,没有水,冬天的沙漠,夜晚更冷,是冻死人的前奏。

李敏试图让自己的四肢动了动,以确定自己现在是一条游魂呢?还是连身体都一块穿回来了?

貌似是,连身体都一块穿回来了。因为她感到了饥饿,而并不是她饥饿,是她肚子里的孩子,催着她吃东西了。

这宝贝儿,生出来八成是个混世魔王。李敏心里对此早有一种预感,想这孩子的爹,为古代著名的枭雄,传奇人物,儿子的基因怕也不会在这方面太差。

宝贝饿了,怎么办?

李敏拧着眉头想了想,可不准备轻易动作,为的是怕避免耗费自己这个本来已经体力不足的身体。

不知道等了多久,只看那天边的晚霞,越飘越远,像是要被吞灭在黑夜中的时候,呼呼的北风声中,突然出现了另一种声音。

一开始,李敏还以为是错觉,毕竟自己感觉好像不是要冻死就是要被饿死了。最糟糕的是,刚穿回来的身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遭受时空扭转的缘故,动弹一下,都仿佛要用平常更多的力气。也不知道何时才能恢复。

是不是都要就此死了?她心里甚至浮现出了一丝绝望的念头。想到孩子那爹还在古代等着自己,又只能屏住一口气给撑着。

这会儿出现什么声音都好,对她来说,都可以说是像上帝像天使来拯救她了。

来的,真的是人。一辆吉普车,迷彩外装,帅气得好像奔驰在沙漠里的一头雄狮,全身发出最强金属一样强烈的光芒。

坐在吉普车上的,一共两个男人。开车的看来年纪大些,可能四十岁以上了,蓄着北方男人粗旷的大胡子。

坐在副驾座上的男子,穿着白色的羽绒服,比较大胡子司机而言,不仅年轻,而且漂亮而斯文,尤其一头墨黑的头发,在晚霞下仿佛镀上了金色似的,染上一层富有贵族气息的色彩。

这样的人,怎么看,无论气质容貌,都该是世族子弟。

吉普车,原先是往东开的,后来,看见了沙漠里露出来的残墙。大胡子司机和年轻男子之间开始有了分歧。

大胡子司机说:“下次有机会再来看吧,白董,反正,这里离我们驻地并不远。而且,现在天色晚了,沙漠里天气多变,怕要出意外。”

年轻贵气的男子,拉了拉围在脖子上的蓝色毛巾,好像伤风似的,咳嗽一声说:“这条路我们来来去去多少回了,我和你单独走,也走过好几回了,从没有看见什么残墙。这回撞见,肯定有问题,下次再来,不一定又是不见了。沙漠里的东西,你胡大哥比我清楚多了。风沙能移动,好像神鬼一样,今儿不抓住,明儿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在你心里只留一个念想。”

“古迹吗?”大胡子司机胡大哥琢磨声,“没想到白董对古迹,会感到兴趣?”

“谁会没有兴趣?虽然我是来这里做生意的。但是,如果在我开发的这块区域里,能发现有价值的古迹的话,我这块地的升值空间也会暴涨。”

“不愧是生意人。”胡大哥大笑两声,动手转过方向盘,“都听白董的,咱们可不能让金子跑了。”

吉普车朝新发现的,在沙漠里露出的一块残墙开了过去。开到断壁前面距离大概三四米远的地方,吉普车才停了下来。两名男子接连下车,各自操着只强光手电筒。

胡大哥腰间配了把边疆的刀,以及棍子,揪了揪腰带,小心翼翼瞅着四周,防止有野兽或是其它袭击者出现。

穿白色羽绒服的贵公子白董,是一路奔到了断墙前,脱下了戴皮手套的手,在墙上摸着,摸了一阵。后面跟来的胡大哥听到他说话:“好像有图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