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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国医妃(757)+番外

这个曲子,是江淮的名曲。很多人都会弹。

美丽的乐声,中庸的曲名,确实耐人寻味。

站在门口的朱隶,看见儿子走了过来。之前,在妻子房里的时候,妻子还和他说:让他和儿子说话时悠着点。

什么叫悠着点?

朱隶心头一时不禁纳闷都有了。

按理说,他们这对做父母的,貌似都从来没有怎么苛责过这个儿子。

朱隶自认,自己和妻子都是非常开明的人,不会说像其他人教育孩子一样动不动鞭条侍候。

孩子要教,不是用打可以解决的事情。

他对儿子,好像,从儿子到大,都没有说过一句重话吧。他妻子更没有了。因为他妻子从来更崇拜一种叫做赞美教育法。

所谓是,平常教育孩子时,警示要有,但是,更多时候,应该是在孩子做事的时候大声赞美,鼓励其独立有作为。

朱潜走到父亲面前,双手交叉,做了个君臣礼节。

朱隶审视一番他的行为举止,突然间,好像有点领悟了老婆的意思。

老气横秋。

平常可能没有太多的留意,毕竟他平常也忙,日理万机的,许多政务需要亲力亲为。有时候出门,一过去半个多月都不在王府里。跟着他儿子,与他儿子朝日相处的人,势必不是他和他妻子。

所以,在了解儿子的变化上面,总是有些慢一拍。

朱隶和李敏一样,不禁想:什么时候起,儿子变得如此老气横秋了?

是因为常年被拘束在这个王府里,毕竟没有什么同年玩伴的关系,身旁的人,都是老师和大人,因此,才有模有样学成这样了?

说到朱潜自小没有相近年龄的玩伴,那是肯定的。只知道护国公,和留在北燕的宗族远亲们,关系不是怎样。平常上护国公王府走动的人,无论是远亲,或是拜访的客人,大都也不可能带孩子过来。

朱潜在北燕,又是唯一的世子,北燕最高王者的独生子。由此可见,其地位应该相当于关内京师里的太子之位。

按照京师里的做法,太子小时候结交玩伴,要不然是皇家里的亲戚,要不然,只得是皇帝亲自为其精挑细选的玩伴。毕竟太子是命中注定要继承皇位的人,作为父母肯定是要非常担心,生怕太子年幼,被人利用,有他人可乘之机。

小孩子遭人利用的机会比比皆是。

想到这里,朱隶回想起来,或许自己潜意识里,是不愿意儿子太小不懂事的时候受人利用的,更何况儿子那自出身起带的龙潜称号更是让儿子的一举一动都将影响到天下大局,因此,没有指定玩伴给儿子。只让大黑和二白陪儿子玩。

大黑和二白到底只是护卫的身份,哪能陪朱潜念书学习,至多,陪朱潜练练武。

如今,眼看儿子这个心智,已经超出他们夫妇所料,是个可以顶得上做大事的大人的人了。

朱隶比较自身,自己这个年纪时,被父亲带入军营,结交了不少军中的玩伴,比如魏家的几个少爷,小时候都是他的玩伴。

不过,朱隶以为,儿子应该比他眼界再开阔一些。只是和他当年一样进入军营的话,由于军营里的人,也都是护国公的臣子,换句话说,都也是儿子的臣子,怕也是像大黑和二白一样,对他儿子唯唯诺诺的。

儿子需要的,理所当然是,真正的朋友。比如,他和许飞云,他和公孙良生这样的益友良师的关系。

正因为如此,回来途中,高卑国国主高贞对他做出的提议,在眼下更是有些中了他的胸怀。

高贞说:狮子养孩子,都是到了年龄,把他放在最险峻的悬崖扔下去。

从小吃苦头,而不是困在家里保护,这才是培养一头雄狮的正确途径。

是时候,放养这只小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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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朱潜轶事二三事拾叁

“世子进来吧。”

尾随这句话,朱潜跟随父亲进了书房。与此同时,父亲的侍卫伏燕把扇门给他们仔细关上。

屋外的琴声,于是显得遥远了起来。

公孙良生在他们父子俩谈话的时候,是去了隔壁,找李老聊天说地去了。

老师没有跟着进来,朱潜的小额头上沾了一滴汗珠儿。

如果他知道他娘说过只有老子能治得了儿子的话,不知道他该当何想。

和所有孩子一样,对于父威,是天生的一种敬畏。这或许是大自然届的一种潜规则,他朱潜也无力反驳。

平心而论,父亲自小待他,并不可刻薄。

相反,小时候,像他第一次骑马,第一次拜师,第一次学习射箭,都是父亲亲力亲为地教导。父亲待他,比起娘亲更为细致,可以说是无微不至。

朱潜抬起小脸的时候,表情上不禁一阵肃穆以对。

他不愿意让父亲有对他任何失望的地方。

那头,朱隶回了屋里,走到堂中央墙壁上供奉的宝剑——离魂面前,低语道:“本王这回出门,本想给世子找到铁匠打一把剑。”

毕竟是小孩子呢。听到说,将有自己的一把宝剑,犹如父辈一般威武英勇,小脸蛋儿,一瞬间,光彩熠熠,两只小眸子放射出比太阳更闪亮的光。

是,对性情比起大人终究比较单纯的孩子而言,这东西,好像玩具,是远比黄金宝藏吸引人多了。

朱隶的眼角往后轻轻在儿子的小脸瓜上一扫,随之,嘴角一丝满意,笑着点头:“世子喜欢剑吗?”

“回父王。”朱潜拱手相答,“孩儿喜欢。”

坦率,没有一丝一毫的掩饰,可见真的很喜欢。

自小时候,朱潜听人们说的最多的有关他父亲的话,无疑是他父亲在战场上的战无不胜,以及夜叉手里那把离魂刀斩断无数敌人头颅的热血传奇。

男孩子嘛,对打打杀杀的兴致,和女娃截然不同。

朱隶不是不喜欢女儿,他心里面也总想有个女儿的。女儿娇嫩,让他做父亲的,更有种豪情万千的感觉。当然,儿子也有儿子的好处,毕竟他这个王府,位居天下漩涡的中心,如果没有个男儿来守护,比较吃力。

一儿一女为理想。只是,妻子那身子,有了第一次生产带给他惊魂未定的余悸以外,他实在是,没有办法承担第二次的惊魂了。

因此,对于这个儿子,实际上,他们做父母的,都几乎倾注了所有的爱在里面了。

朱隶回身,对着儿子的小脸:“喜欢的话,本王以为,此剑应该由世子自己亲手去取,世子以为如何?”

自己的东西,如果是自己摘下的果实,那种甜美的胜利感,是不言而喻的。朱潜马上点头:“孩儿的东西,自然得孩儿自己去取,否则怎么能算是孩儿的东西?”

听见他这话,朱隶不由大笑,很是高兴。儿子的话,无疑是在他意料之中。

想这条小龙,当初第一次学骑马的时候,非得自己驯服自己的小马,否则不让人给自己的马正式上马鞍。因此,朱潜在那段时间,几乎白天黑夜都睡在马厩里,琢磨着法子训练马驹。也正因为如此,那匹,被叫做草原上黑旋风的,草原上野马之王的后代的马王子,终于收到了朱潜的囊中,如今对朱潜是百依百顺的顺服。朱潜给自己的爱马起名为“黑闪”,意即比闪电更快,可以劈开天下万物。

护国公王府下一代的雄心抱负,从这个马驹的名,都可以表现的淋漓尽致呢。

朱隶对儿子招招手,父子俩坐到窗台边上的炕上,一边饮茶,一边,朱隶作为父亲,是帮着他看起公孙良生给他布置的作业。

“公孙先生给世子安排的课业,世子以为如何?”

“回父王。孩儿以为,所谓大禹治水,可谓是万众一心的事情。历朝历代,治水之事都有,然而能像大禹这般成就大业的,古往今来,只有大禹一个。”

“哦。”朱隶浓眉一挑,俨然对他这话有了几分兴致,“继续说。”

朱潜不禁是微微紧张地在喉咙里滚了下口水,说是紧张,不如说是兴奋。

平常老气横秋的小脸,此刻因为能与天下枭雄辩论的机会中,不由变得昂奋,白皙平静的脸色染上了两片绯红,使得整张妖艳的小脸蛋,再度生辉,宛如朝阳似的艳丽。

让人是目不转睛。

“古往今来,朝廷治水,大都是各有各的意见,为九龙治水。当然,这都是由于地方主义各有各的利益之争。治水为耗财耗民之事,大兴土木。若非有清廉图治的清官,有精耕吏治的皇帝,没有中央与地方的齐心一致,怕是难以作为。”

“嗯——”朱隶良久地一声缓慢的点头,最终说,“世子所言,让本王都深受教诲。”

“孩儿不敢。”朱潜急忙低下小脑袋。

朱隶的眸光落到他头顶上圆圆的小发髻,不由更是一抹感慨良深。

他这个儿子,真是辛苦,如此小的年纪,却也考虑民治的事了。

“世子之前,都是一个人琢磨这些事儿?”

朱潜一愣,接着作答:“是——”

除了是,他也答不出其它答案来。他是北燕王的世子,在这个北燕,没有同龄的孩子,敢和他做朋友。主要是和婚姻一样,门不当户不对。这样交往的朋友,无非都是要拍他马屁的。只要想到这些不单纯的动机,他朱潜想想,也觉得挺没趣的,不如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