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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的落花时节(1)

作者: 冷魂香客 阅读记录

[都市校园]《失忆的落花时节》作者:冷魂香客 【完结】

2010-01-23完结

文案:

“我”的一篇回忆录

华祺是真实存在的(当然他不叫华祺,事迹也是虚构的),他在很早很早的时候就已经进入了我(作者)的心里

我并不要求大家很喜欢我的文,只要能在文章的最后拥有你们为华祺流下的来自内心深处的一滴眼泪来给他短暂的生命送行,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可是假如它不能使你感动,不能使你的心灵有所触动,(或者你觉得它平淡如水,)请你忘了华祺

这篇文章的题目《失忆的落花时节》不仅仅是指对华祺一生的追忆,它是有其特定含义的

婚礼上的逃跑新娘

今天是星期天,早晨的天气特别好。初春时候窗外一缕暖香的芬芳吹进我的房间,萦绕在我絮飞尘舞的床头。我睁开眼,只觉一片宛如冬天雪花般飘扬的莹洁印入眼帘,我的心不知为何微微地抖动了一下。终于,我想起来,今天有我的婚礼。

我掀开被子,阵阵冷凉惊瑟了我的身体。我打了个冷颤。初春不是个温暖的时节,这金色的阳光、暖香的芬香却是一种诱人的欺骗。我拿了一件平常的衣服穿起来,这时妈妈敲门走了进来。

妈妈说:“佳佳,你起来啦,我正想叫你呢,再不起可要迟到了。哎呀,你怎么还穿这个衣服啊,快快,把衣服换了,迎亲队伍要来了。”

我们举行的是西式婚礼,举行仪式的时间是十点。现在,已是八点十五分,我却依然没有任何准备的心情。

我说:“妈,我不想结婚了,取消了吧。”

妈妈吓一跳,说:“你这孩子说什么呢,这是什么日子不好随便开这种玩笑,听话,快换衣服,把自己妆得漂亮一些。”化妆是我的本行,我没有上大学。那年,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开学的那天我拎着父母精心为我准备的行李箱在学校门口站了一个下午;报名结束以后,我又拖着它陪我走完了第一次的大都市之旅。晚上,我买了回家的火车票。

我爱化妆,特别爱给别人化妆。它是一项崇高的艺术,它展现给我的是一片自己的领地。近十年来,我用自己的手化出了无数个自己的幻想;我不记得曾经有过多少次,手中粉影每一点的落下,那一段的记忆便如再次复生一般在我脑中闪现。

我知道我的手是为它而生的。

整九点的时候,我已装扮好一切,望着镜中身姿曼妙的雪色裙影,用掩了红妆的苍白面色微微一笑,走出房间。客厅坐满了我的朋友们,充满了不安分的喧闹。我最好的朋友金姐迎着我小跑过来,对着我脸上的各处指指点点,似乎对我的杰作并不十分满意。金姐是我们工作室的资深化妆师,以前给过好多个名人作登台化妆。

我笑着说:“金姐,你别那么挑剔了,我不过做趟新娘而已,有点瑕疵塌不了台的。”朋友们听我这么说,纷纷挤过来跟我说:“哎哟,思佳,你怎么能这么说呢,做新娘是我们女人一生最大最重要的职业,别的都可以马虎,唯独这婚礼我们就是要做皇帝太后,玉帝娘娘也是不过分的……”大家都笑了起来。

当金姐帮我改了妆,做了发型,公寓的楼下缓缓驶近一长排的汽车。最前的车头竖着一对漂亮帅气的结婚洋娃娃,后边是一颗粉色花心,中间从上至下写着“I LOVE YOU”三个英文字。

我们离开家坐进那一排长龙汽车驰向了教堂。这是一个美丽的城市,两旁的绿化带宛如一个天然的植物公园已生机盎然。从车窗里举目向前望去,便是参入云顶的高楼建筑,那一格格幽静细微的窗口俯瞰着大地,叫人不得不为人类高度的现代文明而倍感敬畏。

第一次,我知道除自己家乡外有这样美丽的地方,我就下定决心要把自己植根在这天堂一般富裕的城市。九年前,我放弃大学教育的机会选择技校,却变成我亲手打破这一梦想的不智行为。然而今天,我依然成了这城市的主人,我踏着它走过了几千个孤独寂寞的日子。

车子停下了,妈妈将我牵出了汽车。跨进教堂大门的那一刻,音乐响起来。妈妈把我的手交给爸爸,爸爸正身向神父后面的耶稣受难架望了一眼。我知道爸爸从一开始就不同意用西式的婚礼,那不是我们自己的东西。可是新郎,我交往了四年的男朋友,却是一个忠实的耶稣教徒。他不是中国人。

迈着音乐的步伐,爸爸走到新郎身边谨慎地把我交到他手里,说:“菲尔德,我把女儿交给你了,你要好好照顾她。”

菲尔德是中英混血儿,小时候在中国长大,直到八岁上学那年,他跟着妈妈回了英国。我是在技校毕业欢会上偶然认识的他。他长有一双我最爱的眼睛,然而在过去的五年里从不恋爱的我之所以选择他的原因,却是在于他个性里那一点善良的天性和不懈的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