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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带着淘宝去异界(32)+番外

作者: 血歌华章 阅读记录

——一阵笑声打断了他。青年男子爽朗的笑声夹着女子甜美的回应从门外传来,那种青春和愉快的味道对这个沉闷的房间来说就像一块石头投进池塘,让伯爵的心情也随之波动起来。主厅的大门被侍从打开了,两个出色的年轻人从外面走进来。

“父亲!”娇美的少女笑着走向她易怒的亲人,“哦,又是哪个记性不好的傻瓜让您生气了?”

“我可爱的茜茜,骑马的时候难免遇到一些绊脚的石头。”面对最小的女儿,连安德里斯伯爵都文雅起来。

“石头而已,可以让仆人们把它们拿走嘛~”少女拖长了声音说道。

“父亲我正打算这么做呢!”

而伯爵的儿子却从地上捡起了被折断的长弓,仔细地看了一遍,然后抬起头来对伯爵笑道,“这把弓看起来真眼熟。父亲,是谁给您送来了这样的礼物?”

被女儿带走了注意力的伯爵朝警卫队队长一指,说道,“既然你已经结束了不着调的游历,就该为家族做点小事了。让那个——”他顿了顿,勉强咽下某个缺乏营养的词语,“——家伙为你带路,把洛伊斯那一支遗族从这个世界上清理掉。……哦我的乖女儿,你在外面遇见谁了……不,不要相信你的兄长,他完全没有眼光……”

伯爵的儿子一点也不在意被父亲冷落,他仍然拿着那把断弓,对他的父亲和妹妹道了别,朝得到大赦的警卫队队长侧一侧头,然后走出了房间。伯爵没有注意到的是,随着警卫队队长慌忙地跟随过去,法师也无声无息地离开了。

“好久不见,雅克大法师,您看起来又精进了不少。”

“你也比上次见面的时候强大了。”雅克说,“看来你已经结束了修业?”

“不,老师他已经放弃我了,‘你自己历练去吧,死在外面也别说是我的弟子’——您看,真令人伤心。”青年微笑道。

雅克哼了一声,对这种老把戏嗤之以鼻,“你还拿着那东西干什么?”

“哦,我对它很感兴趣。我在一次游历的时候遇到过一个人,他给了我非常难忘的教训,让我在此之后念念不忘。这把弓跟他那时候拿着的很像。”青年说道。

雅克眯起了眼睛,“黑发的?”

“不,是一位银发的美人……至少,看起来是银发的。”青年微笑道,“我在不经意间得到了他的线索,不过需要再证实一下。”他微微转过头,瞥了一眼跟在身后的男人。

第17章 历史何尝温柔

在赫梅斯家族中,安德里斯伯爵的次子格里尔子爵显得与其他人格格不入。无论是他的长相还是他顽固的叛逆。

赫梅斯家族男性的典型特征是壮实的身体和浓密的毛发,他们一直对这种孔武有力的外表引以为豪,以至于遗传也和他们的个性一样执拗——实际上可能并非如此,但小白脸在赫梅斯家族确实算不上受欢迎的相貌,这一点向来被王都的贵族嫌弃,他们说赫梅斯“一身再过400年也洗脱不了的农夫臭味”,几乎没有地位动摇危机的赫梅斯人则讽刺他们是一群蓝血的绵羊,嚼之无味。当然,作为重要成员的女性还是必须有女性的样子,所以他们的女儿在王都的名誉比父兄都好得多。

“瘦弱的哥布林”这个外号伴随了格里尔子爵大半个少年时代,终于在父亲做出决定之前,他自己借口学习剑术,在某个秋季的清晨离开了他的家族领地。此后整整八年,除了偶尔的信件寄回表明他还没死在鲁莽的举动上之外,他的家族对他在外的经历一无所知。而现在他终于回来了,毫发无伤,虽然还不够粗壮,但也足够高大,来自母亲的绿色眼睛,金发加上彬彬有礼的笑容,背后却隐藏着一股来自游历和冒险的野性气息,如果在王都,他绝对会在贵妇人的圈子里引起一阵小小的风潮——跟那些穿着白色长袜,戴着假发,脸色不需擦粉也一样苍白的贵族相比,这种男人是多么符合她们那些隐秘而狂野的渴望。不过在远离文明和繁华的赫梅斯,除了被繁琐的女性礼仪和新娘教程禁锢的罗茜妹妹对他抱有浓厚的兴趣之外,其他人对他的观感和多年之前差不多,对于格里尔只有这家伙不要折腾出更多离经叛道恶行的期望。

子爵对此心知肚明,不过他表现得好像毫不在意。从那个愚蠢的警卫队队长嘴里得到了他需要的信息之后,他居然没有把那个男人送去赫梅斯军营,而是允许他和他的队伍一起前往洛伊斯,准确得说,是洛伊斯的塞缪,那个赫梅斯家族在一百多年之前和遗族订立的契约所圈定的遗族住地。

在出发之前,看起来对自己的任务漫不经心的子爵待在自己的房间中,毫无整备下面正在集合的那支部队的打算。房间里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一个穿着白袍的男人坐在他对面,总是嘲讽般的表情几乎成为了这个男人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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