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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替成名(73)+番外

在聚餐过程中,何修懿发现,苟富贵还有吴翔……分座圆桌两头。而过去每一次,他们都是紧紧地挨在一起的。在聚餐过程中,二人也不说话。不论什么话题,只要其中一个参与进去,另外一个便会闭口不言。有时二人明明都有话说,可是为了避免互动也会选择保持沉默,与之前完全不一样。

苟富贵人比较感性,一顿饭灌了许多酒。他也并不敬谁,只是自顾自喝,最后果然醉了。

“吴翔,”最后,何修懿问,“把苟富贵送回去吧?”

“……”似在意料之外其实不然,吴翔回答,“抱歉……那个,我这边有点事……”

“哦……”果然如此。

于是何修懿便决定自己送人。原因之一是不放心,原因之二是想问问有没有能帮上忙的。

在左然的车里,何修懿坐后排,轻声地问身边的苟富贵:“冒昧地问,和吴翔没事吧?有没有左导和我能帮上忙的?”

“……”苟富贵手撑头,颓丧地远望着窗外灯红酒绿、纸醉金迷——LED灯不断闪烁,正在宣传吴翔一部新片。大屏幕上,吴翔朝气勃勃,风华正茂,脸上洋溢着一个“爆红”的人的自信。半晌之后,苟富贵道,“帮不上了,崩了。”

“啊……?”何修懿不太敢相信,“六年友情,怎么……?”

苟富贵道:“之前……请您帮我问了吴翔我是哪里得罪了他。没有结果。而后……我实在是……太想回到从前了,根本无法接受渐行渐远。那一阵子,我每天脑子里全都是这件事。有天……在他又是聊了几句便说忙时,我终于忍不住,喷了很多很多……比如,吴翔红了以后,便不搭理我了。我是不是没用了呢?我说,吴翔搞不清楚谁真正对他好,对他越好他就越不珍惜,以前还找总吐槽爸妈。我没有太高要求,只要他一星期能抽出半小时,我都会很满足了。这个希望很过分吗?我还没有见到谁忙成他那样。以前聊天记录一年有三千页,他红了后,一月一页。他说话我全是秒回,自讨没趣甚至自取其辱,可是他呢?对了,我还说啊,吴翔红了以后,内心膨胀得很,给我‘建议',教我演戏,态度总是居高临下,俯视于我,常常讲我这里演得不好、那里演得不行,拿自己举例子,叫我向他学习。可是……过去那么多年,我们混得差不多啊?!怎么忽然高我一等?!我受不了,真受不了,他膨胀得太厉害了,根本就是看不起我。”

“……”何修懿也不知该讲什么。

苟富贵红着一双眼:“反正,很难听吧,我刚讲得十分收敛,是跟您俩‘翻译’过的。我讲了很多话,吴翔无法接受,强调他没那样,于是……彻底崩了。我很讨厌那样子的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中了什么邪……最近一直都在自我厌恶,还有自我憎恨。就算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正视,那个伤人的人就是我自己。可我理解自己。越是重视,越不着调,总会伤害对方,就像父母子女、就像恋人夫妻。我想不介意,但总不争气。我也是一个人,人心是肉长的。人在某些时候特别敏感,激愤之下说了许多气话,就像气球一样,一根针扎进去,一下子就爆了。”

“……”何修懿拍了拍苟富贵。

“我也去道过谦,可是……我问,能不能给一个刑期,五年、十年、更长,过了这个刑期之后,就能重新开始?重刑犯人也有机会重新做人。他没有回。”

“……”何修懿也不知该讲什么,只能讷讷地道,“也许他真的忙?”对于突然蹿红的人,需要趁着热度多多接拍新戏,还要交往“更红的人”,为以后铺好路。至于膨胀……也许在所难免,可它真的会伤害身边人。本来苟富贵就患得患失,生怕对方瞧不起他,自然特别敏感,怨言颇多。如果这样,那么,两个人都有错,也都……没有错。

“我现在也不知到底怎么回事。”苟富贵耷拉着脑袋,“算了……经历了这种事,回不去了。不过,我想,人这一生,任何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到了最后,能够拿来做回忆的也就只有各种情谊。过去六年,我一定会记得,并且永远珍惜……我想,也许,某天我也红了,一别多年以后,一切都已云淡风轻,我俩偶然间遇到了,可以说一声‘嗨。’”

“……”

谈话之间,苟富贵租的房子到来。何修懿想起来,吴翔刚刚买了房子,豪宅,二十万一平米。吴翔,真的红了。

苟富贵说:“嗨,怎么跟您讲这些呢,真是喝多——”

何修懿想起了二人刚进组时,说的“我们俩在茫茫人海当中找到了彼此呢。”他感觉到,即使没有苟富贵的爆发,二人也会渐行渐远,最后总有一天各自安好。

不是一个阶层的人,真的能当好朋友吗?

也许可以。

然而在娱乐圈,“友情”这个东西,不会等两个人慢慢拉大差距、调整心态、重新磨合。娱乐圈中的人,总是一炮而红,总是一步登天,它会用一种极其猛烈而残忍的方式,考验人们脆弱的友情。

苟富贵,勿相忘。可苟富贵与吴翔二人,加在一起,实际上是:“苟富贵,勿相……”谁又知道最后一个字是什么,也许是“勿相交”呢。

这圈子中,这种事情太多,无怪乎众人说,娱乐圈没友情。

——如果有天,你蹿红了,你富贵了,我却还是那个到处赶场的小演员,大概,从此就会江湖不见了吧。

第59章 《歧路》(十三)

《万里龙沙》公映接近尾声,宣传活动渐渐偃旗息鼓。

左然与何修懿终于有时间度假了。他们选的度假地点, 是挪威与丹麦。

极北之地, 世界尽头。

出于“远离人群”目的,他们会在挪威最北部的特罗姆瑟待上三天, 而后去附近希尔科内斯, 最后到丹麦默恩岛,并在那个人迹罕至的度假地渡过一周时光。至于哥本哈根和奥斯陆等大城市, 可能只会一晃而过。何修懿没听说过什么特罗姆瑟、希尔科内斯、默恩岛,不过恋人说还不错,何修懿自然也没有意见。

由于没有直飞航班, 两人在赫尔辛基转了机, 而后再飞抵奥斯陆, 在旅途上花了十几小时。他们凌晨出发, 中午抵达, 没有休息直接去了特罗姆瑟。

特罗姆瑟是有极光的好地方。带电粒子被地球磁场带进大气层, 沿着磁场线到南北两极,在高空与大气中的分子原子碰撞,释放出能量, 便形成极光。特罗姆瑟地理纬度很高,远离城市的光污染,地处沿海、晴天较多,适合极光出现。

左然助理早就约了当地向导。向导清楚哪有极光,也清楚哪人不多,可以找到一个最合适的地点。

二人跟着向导乘车来到郊区, 接着便要徒步二十分钟,也可选择乘坐鹿或狗拉雪橇。

向导表示:“如果寻求刺激,就选狗拉雪橇。四只哈士奇共拉一辆雪橇车。哈士奇跑得比较疯,转弯可能会把人甩出去!不过冬季地上雪厚,摔在地上也不会疼。如果寻求平稳,就选鹿拉雪橇。一只驯鹿拉一辆雪橇。驯鹿性子温和,速度不会很快,感觉更像在市区坐马车。”

最后,左然与何修懿还是乘了驯鹿。在北极圈夜晚的冰天雪地中,不为人知地暗暗十指交握。雪橇速度不快,但却有点颠簸。在颠簸中,何修懿的膝盖常常撞到左然的腿,每每碰触旋即分开,空气中有暧昧涌动。

……

他们到达了个黑漆漆的湖边。向导说:“等吧,如果女神没有出现,我们再继续换地方。”极光名字欧若拉是神话中的曙光女神。

湖泊周围一片白雪覆盖,里边间或有些黑漆漆的松柏。远处是一些山,山体像被蚊帐笼罩起来一般,又像裹着糖霜的糕点,山水湖景浑然一体。

在远离城市的特罗姆瑟郊外,星斗满天,多得令人难以置信。它们竞相闪烁,似乎离人很近,伸手即可碰触,漆黑色的夜空显得十分遥远。天地一片严寒,仿佛可以听到轻微的冰裂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