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猜猜我有多爱你/吻香(93)

那边,沈懿行问:“周日下午两点,行吗?”

“可以……”那人又说,“试验结果显示……”

“不好意思,不要讲了。”沈懿行却打断了他:“请交给我自己看吧。”

撂下电话之后,沈懿行想了想,拨了符晓号码,而后问符晓说:“晓晓,周六去约会么?”

“约会?”符晓愣了一下,“发生什么好事了吗?”两人延续了“约会”的传统——即使到了这个阶段,每次发生什么好事,两人都会用“约会”来庆祝。当然,即使没有好事,也时常会出门。

沈懿行笑了笑:“试验结果出了。”

“哇!!!”符晓激动地说,“数据很好么?!!”

沈懿行:“不知道。”

符晓:“咦?”

“我现在不想看。”沈懿行回答说,“我让他周日发给我。我希望……你能陪着我。”他并非是无法接受坏的结果。三期进行这么久了,他早已有心理准备,他就只是希望……符晓能陪着他。如有喜悦,一同分享,如有悲伤,亦是一同分享。他们的灵魂是联系在一起的。他不想自己一个人事先得知结果,他总觉得,符晓与他一路携手走来,应当与他一同经历盖着骰子的杯碗被掀开的一刻。

“那那那那……”符晓问道,“约会的由头是什么?”

“三期临床结束?”沈懿行说,“不论怎样,都是一个进展。”

“好哒。”符晓也不纠结,于是问沈懿行,“那么,去哪里约会呢?”

沈懿行问:“陪我去医院随便走一走行么?”

“……医院?”符晓懵了。

约会去医院随便走一走?

她和沈懿行两个人,早已约了无数次会。

沈懿行一直都不大喜欢那些“常规”约会方式。他们很少去电影院,同样很少去游乐场,但若是她主动建议,沈懿行也不会拒绝。

沈懿行钟爱于较安静的地方。他曾经带着她去陶艺馆制陶。符晓搞出了一个丑八怪,但是沈懿行的手非常巧,亲手做了个花瓶给符晓插花。

他们还去学过插花。当时,教室的人看见一大帅哥,全按捺不住好奇心,然后沈懿行说,他女友喜欢花。

除此之外,沈懿行还对于古迹情有独钟,比如去司马台长城、箭扣长城……走上上面,能体会到历史演进的沧桑感。他们俩扯着手,被千万年来从未停歇过的山风轻轻地吹拂,感觉世事变幻,大概只有人与人之间的情意是亘古不变的。

他们偶尔也会参与一些运动,比如攀岩、划船之类。符晓很会运动,从小到大身体一直十分灵巧。她小学时曾开设过“爬杆”的教学班,全班女生有一半跟着她学习爬杆,还有好多外班的人,她咋教都教不过来,连学习都因为她的“爬杆教学班”耽误了。符晓直到现在还能爬上去呢,而且爬得飞快,她问过沈懿行,沈懿行不会爬。

可是现在……去医院逛?!

符晓不是很能理解沈懿行全新的思路。

但她自然什么都不会提,只是很乖地应了“好”。

……

到了周六下午,沈懿行开着车接了符晓。因为是去医院,符晓也没有太花枝招展。

沈懿行买了一些花,还有几本有趣的书,以及两缸子小金鱼,金鱼都是橙红色的。

“唔……?”符晓看着鱼。

沈懿行说:“看望病人的话,保健品最好不要胡乱送。水果的话……病人应该能收到很多的水果,而且这个年代,谁都能买水果,根本不缺,你不知道对方爱吃什么,送了人家不爱吃的,反而会成为对方的负担,让他吃也不是扔也不是。”

“哦……”符晓看,“来看人么?”

“嗯。”

“看谁呀?”

沈懿行说:“到了你就会知道了。”

“亲戚吗?”

“不是。”

“朋友吗?”

“不是。”

符晓不说话了。

沈懿行带着符晓走进了内科大楼,伸手按了楼层,电梯缓缓上升,最后停在了某层整洁的大厅里。

符晓抱着花还有书,跟着沈懿行走出去。

这是一家全国都有名的医院。符晓看见,走廊里有许多衣着亮丽的人。几个女孩子脸孔极漂亮,打扮也很时尚,手里拿着电话,在走廊里用各地的方言与什么人讲述事情。这些人,原本应该是众人眼中的“人生赢家”来的——她们有出色的外表,而能跨省到北京治病的家庭,经济条件一定都还是不错的。然而此刻,她们仿佛个个是可怜人,因为如果不是有至亲至爱患上了难以治愈的病,又怎么会放下工作学业千里迢迢地到北京来呢。来这,无非是因为抱着一丝希望吧。在生死前,人人平等。

此时是可以看望病人的时间,病区的两扇大门敞开着。病区里面人来人往,其实是有点嘈杂的。

沈懿行带着符晓穿过了病区,径直来到了角落处一间病房。

他走到了病房的一张病床前。

病床上面躺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没有什么头发,戴着一顶帽子,看见沈懿行来,也是一言不发,只是躺着。

一个看上去像是她妈妈的人站起来:“沈总……?”

沈懿行说:“来看看她。”

“哦哦,”中年女人低头对女儿说,“沈总来看你了,快点打个招呼。”

女孩子撩了下眼皮,不过还是没说什么。

沈懿行和中年女人聊了会儿。符晓听明白了,原来那个姑娘,曾接受过沈懿行的捐助。她之所以能到北京治病,正是因为这些人的帮忙。

符晓知道沈懿行在捐助一些重病患者,但她方才并未将两件事情联系在一起。她想,所以,原来,对于在北京本市治疗的患者,沈懿行有时会来看望么?

从病房出来后,符晓心情也有一些沉重,她问沈懿行说:“那个姑娘得了什么病呢?”

“白血病。”沈懿行说,“来这边试新疗法。”

“……”

“晓晓,我每次来医院,都深深感觉到……人类目前还是太过于渺小了。政府以及民间每年把那么多钱砸进去,无数天才终其一生日思夜想耗尽心血,可许多病的研究几十年来都没有大的进展。”

“……”符晓也知道,这有多困难。有些病早期很难被发现,还有些病,就算发现了也没用。在影视剧或小说中,白血病的患者总是接受了骨髓移植后皆大欢喜happy ending,但很多人却不知道,接受了骨髓移植的也只有很少的人能活过五年。感染、排异、复发……阴影无时不在。

沈懿行说:“我想,我的天赋有限,注定无法在人类对抗疾病的悲壮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但我想,我勤勉一生,只要能为后人在道路上铺一颗小石子,也不枉了我从事一辈子的医药了。我用我的成功或者我的失败,为通天塔垒悄悄一块砖上去。我常常想,倘若我的存在,能将某种疾病被攻克的时间提前一秒,零点一秒,零点零零一秒,那就好了……许多人会因此得救。可实现它也非常难。”

符晓抚上沈懿行的胳膊:“懿行……”

沈懿行又说道:“新的疗法……据说,对她这一类型的白血病效果不错。”

“嗯。”

“不过,很多药都是进口的,因此治疗费用非常昂贵。她母亲是我一个朋友的朋友,有次我在朋友圈里看见消息,便与她的母亲取得联系,帮她解决了点燃眉之急。”

“嗯。”

“可是其实,我一个人,或者加上更多的人,再捐又能捐多少呢?世上的患者那么多,最终还是只能靠自己或家人。”

“嗯。”

“所以,想要把药的费用降下来,必须拥有本国的创新药。否则,就只能服用比美国落后二三十年的药,甚至更长。要么,花高价购买原厂进口药。那些药物,对美国人来说也是很昂贵的,何况对中国人?很少人用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