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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七零女配有空间(64)+番外

作者: 胡六月 阅读记录

“我外婆已经给我三舅订亲, 你不要再来了。你要是再来,我让我三舅妈抽你。”

斩桃花第二要诀:准。

关芳红死缠烂打,不就是为了和陆星华谈恋爱吗?直接告诉她三舅订亲, 绝了她的念想, 自然就老实了。

“不会吧!”关芳红果然一脸震惊, 盯着陆星华问:“你还是个学生呢,怎么就订亲了呢?”

陆星华的脸有点发烧, 他低下头清咳一声:“农村嘛, 订亲早。”

关芳红觉得天都要塌了。她好不容易动了一回心,还以为自此可以感受一下爱情的甜蜜呢, 他竟然有主了?

“是谁?她难道比我强?我是城市户口, 吃的是计划粮。她一个农村女人,哪里配得上你!”关芳红的声音变得尖利, 引来走廊行人的注目。

陆星华不知道如何圆谎,却听盛子越用笃定的口吻说:“我三舅妈是高中毕业生、小学老师,长得比你高、比你好看,样样比你好。”

听盛子越描述得如此清晰, 关芳红臊得满脸通红, 捂着脸就冲了出去。

陆星华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冲盛子越竖起一个大拇指:“强!”说起谎话来眼睛都不眨一下,真厉害。不过……为什么盛子越说的这个人, 听着有点耳熟?

眼前忽然飘过一个秀丽的身影,陆星华心中一动。

盛子越白了他一眼,乡村小学的徐秀丽是她前世的三舅妈, 即使陆星华四次高考失利,即使他酗酒贪杯,依然对他不离不弃,为他生下一儿一女。这一世,若能再牵起这条红线,也算是功德一件。

赶走讨厌的关芳红,陆星华终于松了一口气,甩开脑中徒然浮现出来的绮念,坐下来啃他的初中数学。盛子越榨了杯西红柿汁喂妹妹吃过,开始描红练字。

笔尖在纸上发出轻微的“沙沙”声,盛子楚欢乐吐口水泡泡发出可爱的“波波”声,盛子越的呼吸声越来越轻,将心思沉浸在手腕运动之中,渐渐找回了过去的一点手感。

字,渐渐变得挺秀、俊逸,一笔一划之间隐藏着蓄势待发的磅礴之力。

待星华完成一节的学习,确认自己掌握了这个知识点之后,他起身伸了个懒腰,走到盛子越身后一瞧,不由得惊叹一声:“好字!”

的确是好字。结构稳重,笔锋锐利,字里行间带着异样的力量感,一个刚刚启蒙习字的幼童竟然能够写出这样的字,莫非她是书法天才不成?

盛子越收了笔,将描红本合上,一脸淡定地教育舅舅:“不能骄傲知道不?”

陆星华被她逗笑了,从书桌上的粉笔盒里拿出一支白色粉笔,将房门掩上,道:“来,舅舅教你学唐诗。”

陆星华宛如诗仙李白附体,手中粉笔就是那挥洒灵感的狼毫。房门是木制的,刷着一层棕红色油漆。陆星华深吸一口气,右手一抬,粉笔落在门板之上,龙飞凤舞如银蛇临空。

人间——四月-芳菲尽,

山寺-桃花——始盛开。

长恨——春归-无觅处,

不知—转入——此中来。

陆星华边写边吟,起伏有致,起声悠扬,收尾利落,带着独有的节奏感。

一首白居易的《大林寺桃花》吟罢,陆星华将手中粉笔放回盒中,酣畅淋漓之感袭上心头,他不由自主仰脸哈哈大笑:“痛快!痛快!”颇有“事了拂衣去”的名士之风。

这样的陆星华,全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浓浓的气场,仿佛站在历史长河之畔,掬起一朵浪花,这浪花带着优雅诗词之美,绽放出璀璨之光,耀花了盛子越的眼。

原来,华国文化如此渊源流长。原来,传统诗词这般灿烂光华。这一刻,先前徐云英哼唱花鼓戏时在盛子越心中种下的一颗种子,扎根泥土,舒展出两片嫩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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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就到了期末,陆星华看着数学试卷上大大的“38”,半天没有说话。盛子越安慰道:“没事,三舅再加油。”

却不料陆星华忽然大叫道:“我进步了,我进步了,我竟然得了38分!”

什么?38分是他的最好成绩?三舅以前到底偏科有多严重啊?

盛同裕点了点头:“我和你数学老师谈过,他说你打好基础是对的,尽量抓住基础题的分数,争取下学期能够及格。”

陆星华激动地站起来,抱起盛子越转了个圈圈:“太好了,太好了!”盛子越感觉到四周的物体都在旋转,爸妈的笑脸也带出一道残影,如同旋转木马一般。

天气炎热,七月已经入了暑,农村的双抢要开始了。不等母亲托人带话,陆星华收拾了几件衣服,匆匆赶回陆家坪,加入抢收抢种的行列。

湘省地处亚热带,水稻一年种两季,春种早稻夏季收获,趁着稻穗成熟就得抓紧时间割了稻谷马上种下晚稻的秧苗,立秋之前必须完成,否则下半年收成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