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看杜宇的神情,就知道自己根本不该问。
鹿端,早已遇难。
玄王,也早已遇难。
唯一的幸存者,只有自己。
他们用性命,换取了自己的生存,可是,跟其他上千上万的人一样,永永远远也不可能在这个世界上出现了。
杜宇小心翼翼:“公主保重,不必太过悲伤,鹿端不在了,我们更需要你。”
她知道,自己已经是第508个蜀人。
她是他们振兴的唯一希望。
所以,她没法再提及玄王。
玄王,已经成了一个再也无法言说的名字。
很久,她失神。
再大的恩怨情仇,再有情怀的家国梦想,在大自然面前,其实,真的一文不值。
杜宇见她面色苍白,又听得她言谈之间气息不稳,明白她肯定是遭受了极其严重的内伤或者病痛,也不打扰,低声道:“公主,我先下去等候,等公主痊愈,再陪同公主上路。”
她笑起来:“你不用等候太久,我很快就可以上路了。”
杜宇大喜,搓着手出去了。
直到杜宇的脚步声远去,锦葵收回目光,看到靠在旁边的子昭。
他盯着她,脸上的神色非常非常奇怪。
她微微诧异:“子昭?”
连续叫了三声,子昭才如梦初醒,“哦……锦葵……”
她柔声:“子昭,怎么啦?”
他走近她,一步一步。
他的目光,从未移开分毫。
以至于她忽然惊惶,雪白的脸上泛起淡淡红晕:难道自己还是像以前那么吓人吗?
他却痴痴凝视她,如凝视一朵刚刚盛开的红花。
不不不,哪怕这全世界所有的红花加起来,也不如她此刻的万一。
那是他此生所见最大的美丽,最好的容颜,最悦目的欣赏……他完全无法形容的那种剧烈的心跳。
一如第一次见到她。
不不不,比第一次更美丽百倍千倍。
后来,他才明白,每一次的新生,于她,便是容颜的一次提升……本来已经美丽到令人惊愕了,可是,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高峰会到怎样的地步。
他内心癫狂,不敢开口,就像少年第一次情窦初开。
“子昭……”
他嗫嚅:“锦葵,你真好看。”
她一怔,好久,忽然微笑起来。
那是这么久以来,内心第一次感到温暖。
因为,她血肉模糊时,他也说:锦葵,你真好看。
杜宇,被当做殷都的贵宾,遭到了极其高规格的接待。
他更拿到一张非同凡响的礼单:粮草一千担、良马并马车五百、各种驼驴和牛羊五百……这些东西,对于那幸存的五百多蜀国人,不啻滔天大礼,其价值远远胜过万两黄金。
------------
第416章 结局6
彼时,殷都也小国寡民,那已经是他们能拿出的最好最多的礼物。
杜宇欣然接受,感激万分。
他打算尽快组织人手把这些珍贵的东西送回去,如果不耽误,完全赶得上解决族人明年面临的春荒和饥寒。只要这个最可怕的季节熬过去了,然后,勤劳的双手,家园,食物,未来……这些,统统都会再现。
那天晚上,子昭设宴摘星楼。
自从大灾之后,全民简朴,他自己的餐桌上也往往只有两三个菜肴。但是,今晚,破天荒地摆了满满一桌子。
麋鹿干肉、切片牛肉、樟子肉以及炖得烂熟的肥美羊肉,还有三五个小菜以及满满的一小罐美酒。
锦葵看到这么大一桌子美味,好生意外。
因为她已经习惯了摘星楼的简朴生活,可忽然如此奢华,不免严重不习惯。
坐在对面的子昭抱着那一小罐酒,拿出两只象牙杯,笑嘻嘻的,神神秘秘:“我已经下令殷都十年之内不许酿酒,所以,喝酒在大商已经成了一种传说。嘿,锦葵,你知道吗?这已经是我在酒窖里找到的最后一罐酒,今晚,我们偷偷将它喝光……”
锦葵哑然失笑。
她早就知道,藏酒在殷都三百年大庆时就用光了,新酒还来不及酝酿就地震了。
这时候,她才注意到,子昭穿了一件崭新的衣服:大红蜀锦,精工刺绣,上面用纯金丝线描了一只飞翔的凤鸟。
她忽然觉得这衣服好生熟悉,可是,一时却想不起来。
子昭顺着她的目光,看着身上那种刺绣绝妙的凤鸟,真是栩栩如生,惟妙惟肖,仿佛随时要展翅高飞似的。
那是大商的王服,国王图腾凤鸟,玄王图腾玄鸟。
锦葵忽然想起来,这是自己当年亲自监督,亲自赶制,送给子昭的新婚礼服。
呵呵,新婚。
彼时,他第一次初婚,娶果妨为第一夫人。
只是,她一直没有见到他穿这衣服——娶果妨,娶魅儿,娶任何女人……他从来也没有穿过这衣服。
呼呼之间,竟然好几年过去了。
而这礼服,他居然是第一次翻出来。
他笑嘻嘻的,有点脸红:“锦葵,我本以为这一辈子都没有机会穿这件衣服了。昨天忽然想起来,再不穿就没机会了。所以,今晚随便穿一穿。你看看,好看吗???”
她不知怎么接话,也无法接话。
这衣服,令他整个人显得特别特别的阳光灿烂。
可是,他没事人一般递给她象牙杯,若无其事岔开话题:“杜宇说,你们打算几天后就要启程了,锦葵,你的身体吃得消吗?”
她抬手,微微运气,很肯定的点头:“我已痊愈。”
“长途跋涉最是辛苦,何况天寒地冻……”
他十分关切:“要不,还是等彻底痊愈再走吧?”
“我已无碍。”
事实上,她已经心急如焚,恨不得插翅飞走。
作为第508位蜀国人,她已经没有任何资格恋战殷都繁华,因为,还有507个人等着自己。
------------
第417章 结局7
大难之后,幸存下来的人必须承担更大的责任。
子昭问:锦葵,你们可否定居殷都?
她一怔。
他解释:这场大灾,全世界都差点完蛋了,殷都也十室九空,从诸侯国得来的消息更惨不忍睹,据说,1500个诸侯国,光是彻底覆灭的就上千个,就算侥幸存在的也民不聊生,不知道逃亡到哪里去了。
大商,大片大片的国土彻底空置了。
曾经为每一寸土地战争,厮杀,头破血流,不惜人命,如今看来,简直是一场天大的笑话。
再大的领土,如果没有人民,便没有任何价值。
就连殷都外围,也是大片大片的良田空置。
再多几百个蜀国人,又算得了什么?
子昭笑道:我把殷都南部的所有领土可以全部划给蜀国人,锦葵,你要是愿意,就让他们全部住在这里。你看,现在大家都是小国寡民,与其分散奔波,不如抱团取暖。
锦葵没料到他会如此建议,一时间,竟然无法取舍。
成都平原已经成了西海,没有五百年以上,是不会露出水面的,可是,留在殷都干嘛呢?
他察言观色,笑道:你考虑考虑,要是不愿意的话,也没关系。
她还是没有回答。
“喝酒,来,喝酒,锦葵你也喝一点。”
二人谈笑风生,很快,一小罐酒就见底了。
锦葵举着象牙杯,长叹一声:“子昭,我真不知该如何感谢你才好。每一次,都是你舍命救护。”
不止是舍命救护,而且还有那么长久的陪伴——每一次,她最无助、最落魄、最难堪、最丑陋、最软弱无力的一面……统统都有他的陪伴。
轰轰烈烈那么容易,朝夕相处那么艰难。
可是,无论她美貌如花还是狰狞丑陋,他始终如一。
他于她,早已不再是单纯的朋友。
感激深浓,她无从表达。
子昭笑眯眯的:“干嘛这么客气?我们不是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