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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伎(134)+番外

作者: 三春景 阅读记录

红妃自己经过在学舍的学习,写诗作词也是能来的,水准算不上多高,只能说与文人墨客交往是够的。但要说到品评的眼光,那就高的吓人了,毕竟她上辈子随便入耳的诗词也是第一流!或者说,不是第一流的作品,在历史变迁中,不说散失了,至少也是默默无闻,成为了某本诗集里后人觉得陌生且无聊的存在。

眼下看程士昭这阕词,就觉得有些索然无味了。别看写满了一阕词,其实通篇都是流水账而已。

“这上头二姐你还是太苛刻了,要我来说,倒觉得不错,至少最后一句‘红雀逐绣球’就很好,其中最妙的是‘红雀’一说。”师小怜说话比红妃客气多了。不过她本来也是这样的习惯,总是擅长找到客人的优点,然后大加赞美。

如此,捧的言之有物、真情实感,被捧的人自然高兴!这也是师小怜一直很受人欢迎的原因之一。

词中‘红雀’说的是红妃的脚,那天红妃穿的是红鞋!

那天红妃一身装扮都是男式的,不像严月娇只衣裳是男装,头发、妆面还是少女的样子——词的大意是偶然看见东京儿郎踢气球,很有范儿呢,穿的还是东京最流行的漂亮衣服。赞叹了一番,走近一些才露了马脚,原来不是男儿郎,是个女娇娥!这一点看那双红绣鞋就知道了!

脚儿小小,穿的又是此时流行的,前面尖尖翘翘的女鞋,在程士昭的笔下就是‘红雀’一般。

此时并无裹脚的风俗...说实话,本来裹脚这种审美就是一种意外,别的文明也没有发展出这种审美。在当下,显然因为世界已然不同,本该在宋代有些苗头的裹脚,此时影子都没有了。

但大家还是喜欢小一点儿的脚...这倒是一种必然,因为对于女子,华夏这边的审美一直是强调‘小巧’的。具体到一个美人身上,就像称赞牙齿会说‘齿如含贝’,称赞腰肢会说‘腰如束素’云云,称赞脚好看,也会从大小上做文章。

所以程士昭以‘红雀’做比喻,确实让人一下就联想到一个美貌少女——小巧又灵动,想象那双脚去踢球,这是很形象的。

对于师小怜这说法,红妃不说什么,只说起画本身:“这并非程官人所作,难得作的很可爱。不知是哪个画工作的,倒是眼生的很。”

师小怜也没有与红妃掰扯的意思,拿起一旁随着礼物送来的礼单,笑了笑就随着红妃说道:“书信里有写,似乎是马行街一个姓苏的画工所画。如今那画工尚不如何出名,作一幅这这般大小的挂轴,算上画绢、颜料之类也只要两三贯钱。”

“还特意说起这个,程官人该是很得意罢!”红妃想想就知道了。这个时候的士大夫以资助艺术为雅事,也愿意有一个‘慧眼识英雄’的标签。所以,若是能在一个画工成名之前就发现这个人,以很低的价钱收到对方的画,等到人出名了,再说起来可是一桩美谈!

两姐妹说着一些闲话,也谈起要不要去找那个苏画工画几幅画...一日悠闲,随随便便也就混过了大半。直到天边暮色渐渐降临时,有下仆来请红妃和师小怜——此时有除夕时丰盛吃一顿的习俗,但这顿饭是早晨,还是傍晚,又或者是中午,要看各地习俗不同。

开封在这一点上不愧是京师,各地方的人都有,风俗上也就格外乱一些。差不多是各家过各家的,什么时候吃这一顿都有道理。

倒是贱籍女子,所在的地方无论是官伎馆,还是私妓人家,都是傍晚吃这一顿饭。

平日里大开楼门,用来待客的前边楼里,此时门封着,一条条长案摆开,当中几桌留给女乐们,周围一圈位置安排更紧密的,则是留给了馆中娘姨和下仆——不管实际上如何,表面上说起来,官伎馆里都是一家人,此时自然也要坐在一起吃个年夜饭。

红妃和师小怜特意坐了一桌,同桌的还有另外六人。总共八个人,面前的桌案却是两张饭桌拼成的,就这样,还有些摆不下年夜饭的菜肴!

红妃面前酒菜丰盛,四样干果、四样水果、四样看的香药盒子,就是十二个碗盘!至于其他正经菜肴,则有蒸的烂烂的羊头肉、肥肥的大片鹅肉脯、香喷喷的黄金鸡、汤色清亮的酸笋蛤蜊汤、红绿相间的春盘、炸的金黄酥脆的酥黄独、一整尾的肥鱼清蒸,淋着香味浓郁的酱汁......

正经菜肴,除了锅子和热汤,各色菜肴都用厚实的温盘装着,满桌子都快摆不下了!

这样的好菜色,吃饭的热情却不高。女乐们都处在精力和食欲都比较旺盛的时期,每天因为工作的原因吃好几顿饭都是有的...但平时实在吃的太好了,眼前摆的菜色再好,也和平常没有本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