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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奴(674)

金国太子宋国女子,本来就只能如此,不是么!自己还能如何?

他勉强道:“我曾答应给你妈妈许多东西,她本可以留在四太子府,过荣华富贵的日子,是她自己放弃的,是她自己不要。”

陆文龙不以为然:“我是问,你为什么不帮妈妈复仇?”

“我不能帮。”

“为什么?”

“因为她是宋人,我是金人。我不能损害我们大金的利益。秦桧存在,大金会得到许多好处……而且……”“而且,自己怎么可能去帮岳鹏举报仇?这岂不是一个天大的笑话?”这话他当然不会说出来,甚至从来不曾在儿子面前提过岳鹏举的名字。

他像在对一个大人说话,也是替自己下意识地辩解。如果是其他人,他可以不理会,可是,这是自己的儿子,不能不理会,“阿爹是四太子,是大金的越国国王,所以,并不能什么都听你妈。我本是希望让她过好日子,但她不愿意,我也没有办法。我最多不阻止她,却决不能帮着她。”

“就算妈妈会死,也不能帮她?”

他觉得痛苦,孩子,根本就不能体谅大人的处境。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朝堂间的倾轧有多么可怕,一不留神,就会落入政敌的陷阱,被他们抓到把柄,死无葬身之地。他们总是认为,人与人之间,就是孩子和母亲,随时可以奉献一切。就算跟他们解释,也解释不清楚。那是成长的代价,等他们长大了,自然就明白了。许多东西,其实并非黑和白那么明显对立,其间,还有无数的模糊和暧昧。

陆文龙再次追问:“就算妈妈会死,也不能帮她?”

他咬紧牙关:“不能!”

陆文龙忽道:“其实,你早就知道妈妈在哪里,是不是?”

他点点头,并不否认。

“阿爹,以前我认为你对妈妈好。其实,你对妈妈并没有那么好。甚至,还没有扎合叔叔对她好……”

金兀术像被谁狠狠揍了一耳光,不由得勒马,仿佛要跟儿子保持一段距离。他抬起头,陆文龙目光咄咄逼人,他竟然不敢看这个少年的目光。仿佛人骤然被剥光,那些心底自己都不知道的秘密,竟然被人如此不经意地说出口。

只有孩子,才会如此直言不讳。他衡量好坏的标准,并非给了多少金银珠宝,而是有没有在关键时刻,真正维护和救援。就如妈妈,她从没给过自己多少名贵的东西,但是,她温存热爱,每次危难时,都舍身救护自己,就算是孩提的时候,他就明白,天下只有这一个女人才会如此待自己。若不是自己的母亲,怎会如此无私挚爱?

“阿爹,你其实不知道,但我知道,妈妈根本不喜欢你给的那些珠宝玩意,也不喜欢小薇,耶律娘子,王娘子等。我知道,只有我一个人知道,阿爹,你一点也不了解妈妈。”

他勃然大怒,似要维护自己作为父亲,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你还小,你根本不懂。儿子,大人的事情比你想象的复杂多了。”

陆文龙凛然不惧:“有什么复杂?再复杂就能眼睁睁看着妈妈死?”

金兀术怒不可遏:“你给我记住,你是个金人,是我们女真的汉子!女真的利益才是最大的利益,岂可为个人恩怨而纠缠?你可知道,阿爹若是去帮你妈妈就是叛国?一个人,岂可背叛自己的国家?这是大节!是一个人生而该有的大节!”

陆文龙不屑一顾:“什么大节小节,我根本不想懂!阿爹,大金的利益我看不到,但妈妈死了,我马上就能知道!再说,你自己也说,那个什么秦桧是大恶人。既然是大恶人,为什么杀不得?难道杀恶人还要分大金还是大宋?”

金兀术只觉得浑身冷嗖嗖的。眼前这个穿着金国小王子服饰的少年,他本质上,还是没有变成“金人”?是他本性使然,还是这些日子花溶带给他的影响?

他惶然心惊,第一次意识到,那不是自己的儿子,真的不是!

那是两个种族的区别,这一刻,陆登夫妇的基因在他身上复活了。

陆登夫妇,也是另一种花溶类型的“愚人”,宁肯殉节,也绝不苟活。难怪这个孩子会和花溶一见如故。所谓人以群分,物以类聚。

多么可怕的事情!

他的愤怒慢慢黯淡下来,仿佛经历了一场大战,浑身虚脱。

陆文龙细细查看他的眼色,只见父亲满面从未有过的灰白和沮丧,甚至还带着深深的惶恐。他觉得陌生,父亲第一次变得那么陌生,仿佛自己不认识的一个人。

他难以掩饰自己的失望之情,第一次体会到人生的难以言说的无常,也第一次意识到,父亲,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英雄无敌,伟大深情。他不再跟父亲说话,只是催马往前,那么急迫,既然父亲不愿意救,自己总是要救的。就如妈妈多少次舍身救护自己一样。

对于父亲来说,妈妈死了,天下还有许多别的女人争着做父亲的王妃;但对自己来说,妈妈死了,就再也没有了。他一直以为花溶是自己的生母,从未对此怀疑过。

远远避开的一众侍卫这时才上来,武乞迈着急道:“小王子这是要去哪里?怎么办?”

金兀术没有回答,他也回答不上来。

这是一个阴天的清晨。

山雨欲来,林间落叶旋转着飞舞,呼呼的,连空气都带着一种阴郁的气息。花溶伏在马上,昏昏沉沉,也不知道究竟跑到了哪里。她忘了自己是怎么再次上马的,那马不是已经跑了么?怎么又跑回来了?

她是要等着秦大王的,想看看他在哪里,想知道他是否还活着。可是,为什么就是偏偏等不到?

她手里抓着一块如铁的干粮,那是从怀里摸出来的,还带着一股血腥味。没有任何味道,她却吃了下去,渴了,就咀嚼手里扯来的一把青草。

活着,一直要活着。

经历了许多次生死后,就明白,只要能活着,还是活着最好。

身上七七八八的伤痕,却都是外伤,并不致命。可是,胸口却一阵一阵地郁闷,终于,她再也忍受不住喉头的那种腥甜,一张口,一口黑色的淤血就吐了出来。她身子晃荡,紧紧拉住马缰不让自己落下马,这一战,几乎如一盏油灯,燃烧到了最后,快要油尽灯枯了。

心里是失望的,又是兴奋的,那一刀,想必还插在秦桧的胸口,他不死也得半残。这算是赢了还是输了?只存着唯一一个念头,无论如何,要去找到儿子,再见他最后一面。这本来是战前就存着的迫切,只是,那时生怕动摇了自己的信念,所以不敢去。此时,已经非去不可了,无论如何都要去一次。小虎头,他可还认得自己的妈妈?

她抬起头,想辨认一下方向。小虎头距离此处,还有好几百里的距离,自己,是否还能支撑到那个时候?

“丫头,你等着,我带你去找小虎头……”

正文 第566章 往事还在

是谁在说话?身后,寂静无声,天地之间,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她要回头,扭动脖子,脖子都没什么力气,是疼的,浑身如散了架一般,抽搐着。

心里洋溢着一种温柔的情绪,无论是救援的他,还是暴怒的他;在那生死攸关的时刻,有人为你,不顾一切。她忽然觉得惶恐,其实,她的本意,并无意让他们参与,尤其是秦大王。每一次的出生入死都是因为自己。如果没有自己,他的这一生,一定快活得多。

眼睛模模糊糊的,她用力一擦,上面的鲜血凝结,全是血腥味。那是无数敌人的鲜血,甚至还有秦大王的,是他的,他臂膀上甩出的鲜血,落在她的脸上身上。她被这样的情绪一激动,身子一歪,几乎又要掉下马来。

她拉住缰绳,几乎要将手勒出血来。

“丫头,丫头……丫头……”

阴风里,一阵阵的呼唤,隐隐的。她心里一荡,疑心自己出现了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