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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9)

余俞虽然身手好,但是,那仅仅是他的身体素质带来的好的快速的反应而已,他并没有学过拳脚功夫。

在这里,程哥愿意教他,他便郑重地唤他一声哥,伺候鞍前马后,然后跟着他学一些拳脚功夫。

余俞天生反应灵敏,身体矫健有力,加上聪明又执着,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痛,很快就有很好的成绩了。

在赌场里,见人家破人亡,见人求饶磕头,见人血溅当场……余俞最开始的时候还会有一丝不忍的表情。但当他泄露那种表情后,程哥就会让他去对人下手,几次之后,他的脸上便是对任何事都无动于衷了。

并不是血腥,也不是残酷,甚至不是压力,不是仇恨,不是这些东西让人的心变狠了,余俞想,只有自己能让自己变得麻木不仁,让自己变得狠厉不人性。

在这堆互相称呼着哥们兄弟的人里,他们互相之间有很深的感情,但是,对于外人,他们却没有分出一丝同情心,也许,他们也只是和自己一样将自己的那份柔软给封了起来。

余俞想,即使如此,这些人,也都不会是他的兄弟。

余俞身手已经非常不错,在一次有人来赌场故意闹事,被他一人利落干净地解决了对方八九个人后,余俞的功夫得到了大家的赞叹。

那种游刃有余,行动如风,身体矫健敏捷的身手堪称一种艺术。

事后,余俞请程哥喝酒,程哥拍着他的肩膀说他已经出师了。

余俞当时并没有想太多,只是拿着酒瓶给程哥倒酒,说自己的身手并不出众,并且全是得程哥的教导指点,感谢程哥的倾囊相授等等。

余俞又在赌场里做了近半个月的事,一天,程哥对他说,“身手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要对老大忠诚,不然,你身手越好最后死得越惨。”

之后,余俞就被带去见了余老板。

余俞是不久前才知道余老板叫余诚杰。

这是余俞距离近一年的时间又见到他。

大家都叫他‘诚哥’,或者叫‘大哥’。

余诚杰和上次见到的时候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他的头发似乎比那时候长了,以至于面目看着更加斯文儒雅一些,一身休闲装,看着就像个有钱人家书香门第的老爷,不过,余俞却知道这个人是多么的残忍与冷酷,知道他那张笑着的面皮后面有多么阴险与血腥,他那双白皙骨节分明的手上有多少的鲜血与人命。

余俞在心里对他恨之入骨,但面上却没有多少表情,只是些微笑了一下,跟着别人叫了一声“大哥”,之后又恢复了平板而严肃的神情。

余俞给人的感觉是那种总是沉默到没有存在感,但是,他深邃的眼眸与矫健的身姿却让注意到他的人知道,他仿佛无时无刻不在注意并且警惕着周围。

——他是一个天生的保镖。

余诚杰这样说过。

这次见到余诚杰,是在一家夜总会包厢里。

里面弥漫着烟酒的味道,除了余诚杰,还有他的得力手下几人,还有坐陪小姐几人。

余俞被带进去后,就躬身站在了一边,赌场的胜哥上去恭敬行了礼见了余诚杰还有几位上层人物。

余俞被他叫了名字,余俞才像胜哥一样给每个人都见礼打了招呼。

在场的小姐也许是觉得余俞是个有点愣的帅小伙子,便吃吃地笑了。

余俞抬眼看了她们,并没有什么表示,也许,她们觉得这愣小伙子实在无趣,就不再关注他。

余俞这时候才注意到余诚杰身边坐着的并不是小姐,而是一位漂亮少年,只是头发半长,显得有些不男不女,余俞对他没有好感觉。

他看到余俞后,便倚在余诚杰怀里,撒娇地说道,“诚哥,他长得挺帅嘛,只是怎么不笑。”

余诚杰没说什么,只是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也许他的手有动作吧,因为那少年倒在余诚杰怀里告饶。

余俞对这些都当成视而不见,声音平板地道,“大哥,不知道找我来有什么吩咐?”

余诚杰站起身来,过来拍了拍余俞的手臂,道,“听说你的身手已经非常不错了,今天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余俞道,“大哥吩咐的,刀山火海在所不辞。”

余诚杰笑着说好。

亲自倒了一杯酒递给余俞,余俞接过来就豪爽地一口喝了。

坐在沙发上的小姐和那少年都鼓掌说好。别的几位帮里的上层人物也笑说好酒量。

余俞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什么是醉的滋味,第一是他不嗜酒,不主动喝酒,节制而且自律,第二便是他天生酒量好,怎么喝都不醉。

出门的时候,余诚杰只带了几个保镖,还有他手下的梁升,然后就是余俞了,其他的人继续留在夜总会里玩乐。

余俞坐在后面的车里,和他一辆车的是两个保镖。

余俞目不斜视,没有说话。

是一位保镖主动说道,“以后在大哥身边做事,最主要是忠诚,然后要胆大心细。”

余俞忙道,“嗯,我会的。”

对方拍了拍他的肩,道,“看你不像个爱说话爱邀功的,不过,没有关系,大哥不是被拍拍马屁被人灌灌耳边风就能被影响的人。大哥从来赏罚分明,只要你忠心,好好干,不怕得不到赏识。”

余俞道谢,然后说以后要请他们多多照顾。

到地方了,余俞才知道这是地下黑市拳。

余诚杰坐到楼上的一个包间里,然后喝着茶悠闲地看着下面拳台上的以命相搏。

余俞站在一边,目光也凝在了拳台上,一边很明显地处在弱势,但另一方却丝毫不给对方喘息的机会,要将对方置之死地。

余俞脑子里想的是,要是自己是那个处于弱势的人,应该如何出手来取胜。

这种黑市拳场上,死亡率极高。

很快比赛结束,那处于弱势的人被抬了下去,看下面人的动作手势,应该是被判断死亡吧。

余俞望着下面亢奋的观众,便听余诚杰道,“为你报了一场,你准备准备,下场吧。”

余俞目光平静地回过头来看了看余诚杰,然后道,“好。”

余俞虽然伸手很好,但是,他却从没有过拳击比赛方面的经验。

他倒也没有什么担心与紧张,在余诚杰说后,便脱了外套,做热身准备了。

又过了一场,便是余俞了。

他的代号居然是“迅风”,余俞听到自己叫这个名字,略微奇怪谁给起的。

那小小一块拳台便是一块生死地,每天都有人死在上面,又有人在上面出名被人追捧。

不过,这种用性命相搏,依靠杀死对方的方式来得到的名气与金钱,余俞并不觉得有什么好。

对手不弱,甚至很强。

余俞上场的时候,甚至有人说,“这不是送给虎王一场吗?”

能够以“王”称呼的人,定然不会是简单的。

余俞明白自己的优势,耐力长久,动作快准,虽然力气也大,但是,和对方那种大块头比起来,在力气方面定然比不过,他也定然没有这种在拳场上打出名号来的人狠。

在生与死之间抉择与拼搏的时候,余俞并没有亢奋或者紧张,只是在神经的沉静中,身体的每一处都调在了最高,他像一只来自大山里的狼。

余俞采用了拖延消耗对方的体力的战术,虽然他一击致命的招数没有用,但是,最后的胜利者却是他,对方并没有死,被他击中后颈倒下了。

余俞流畅而矫健敏捷的身手真的很对“迅风”二字,在这一场比赛上,最开始大家都是看好‘虎王’,即使输了钱,之后也不得不为余俞喝彩。他的身手有一种强悍与利落地艺术感,少了血腥与死亡,却更让人目不转睛。

不过,余俞下场,跟在余诚杰后面离开,余诚杰显然并不对他刚才的获胜感到满意。

余诚杰上车前看着余俞道,“要到我身边来做事,你在这里打一个月后才行。”

余俞愣了一秒,之后才答好。

余诚杰脸上没有表情,平时那种招牌的并不是怀有好意的笑也没有。

那位算好心的保镖提醒了余俞一句,“你出手不够狠。”

余俞点了点头,对方看着他,又说了一句,“大哥说你那是吹头发的迅风,不是能割人命的迅风。”

余俞沉默地低下头。

余俞之后的一个月便被安排在了黑市拳场。

“迅风”在这一月里很快成了名。

打遍了K城的所有黑市拳场。

只是,一个月过去了,余俞还是没有得到余诚杰让他离开的许可。

余俞明白,是因为他没有杀人吧。

余俞在这一月里得到了快速的成长,他觉得自己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武器。若他不守着自己的心,那么,他就该和枪支与利刃没有分别了。

每一场都并不是简单取胜,策略,身手,力量,速度,准确度……每一场,他都将自己的所有都调动起来。

每一场都是生死交锋。虽然他没有想要别人死,但是,别人却是想要他死的。

对决“杀人狮”的时候,对方的狠厉与嗜血催发了余俞,余俞本要放过对方,对方却诈死要余俞的命。最终,余俞完成了余诚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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