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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魅共舞(281)

钟晨煊对他的怀疑,一度被感情上的倾斜打压下去,毕竟是救命恩人。然而,罗德那一句话,却又渐渐将他的怀疑重新清晰起来。

连胤与罗德对视的双眼,静得像一汪万年不见风浪的死海,想从中瞧出一星半点的端倪,无疑痴人说梦。

“你的意思是,我是个自私的家伙吧?”连胤看着在地上苟延残喘的他,声调平和地像在跟人闲话家常。

罗德想撑起身子坐起来,但是试了两下,还是放弃了,他的眼球上缓缓浮出道道血红的丝,恨恨说:“你……是一部没有感情的机器。你只会用你的权力去臣服他人,伤害他们。”

话音刚落,连胤笑了,且是开怀大笑,仿若听到了世界上最精彩的笑话。

钟晨煊盯着大笑的他,心想那罗德竟也会说出这般“感性”,但是却对实际问题毫无用处的话来,一个大男人以怨妇般的口气质问另一个男人,这事本身就像个笑话。惹来连胤的嘲笑,到也不奇怪。只是连胤接下来说的话,却让钟晨煊的心脏咯噔一沉——

“嗯,这么说吧。”连胤挠了挠鼻子,把大笑换成浅笑,“对于一个冥王,感情是最不被需要的。那是一种阻碍。”他看看被这句话噎得不知说什么好的罗德,继续道,“给于,或者接受,都是被我拒绝的。你可明白?”

这样的话,让钟晨煊情不自禁产生扑面一阵寒风的错觉。果然,连胤这个家伙的“深度”,完全不是他们这样的肉身凡骨可以探究清楚的。

“她并没有错!”罗德大吼一声,一口鲜血从口中呛了出来,他却顾不得那么多,边咳嗽边激动地说,“她只是想留在你身边而已……哪怕……哪怕你一年只见她一次……哪怕只是给她一个笑容……在全世界都否定她的时候……给她一个笑容……有那么难吗?有吗?”

连胤沉默着,目光越过他,落在冥河之上,整个过程,他连一抹余光都没有给离他咫尺之遥的尸女。

“如果……这么讨厌她……当初何苦要带她来到这个世界?”罗德大口喘着气,面色如纸,不要命地继续质问,“冥王又怎样……冥王就可以像践踏蝼蚁一样践踏他人的感受吗?!你怎能如此待她!!”

罗德的声音,激烈得像要撕裂这个空间。

钟晨煊制住尸女的手,分明感到这具不具备任何生命特征的躯壳,在同一时间颤动了一下。

ps。1。我一直都认为感情是人类最难以应付的东西,偏偏这玩意儿还是人类自己天生的。。。如果说感情只是生命线上的一个点,那么这个点往往会触发出让人难以想象的连锁反应,因爱生爱,因爱生恨,再生出许多别的行为,好的或者坏的。尸女对冥王的感情,目前虽然我还没有正面描写,可是也能瞅出个端倪了。看到这里,不知道有多少人会觉得我笔下的连胤,是个绝情的,不讨人喜欢的家伙。其实,冥王的本性就应该是连胤这个样子,不给于感情,也不接受感情,因为那是障碍。不过,所幸在老公里的司徒月波,遇到了一个钟旭,终于能在生命的最后一段里,像个正常人类一样活了一把。。。连胤版冥王跟司徒版冥王,不知道哪个的粉丝更多。。。。呵呵,说到感情,很巧,就在这个月,帮主身边的一些朋友也遇到了,不外是劈腿,不外是出轨,来来去去就是这些场面,在我时刻充当他们的回收站以及励志充电器的同时,我也在想,人类的感情到底是怎样的一回事,以一种研究的姿态。结果想了半天,还是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啊,抓狂啊。。。不过,还好,帮主是个很擅长安慰他人的家伙,尤其是失恋的人。。。。。。阿门。。。这周开始,进入陪吃陪喝陪聊天的三陪生活。。。

2。关于手部保养问题,这个这个,其实我认为手部皮肤的好坏,一半是天生,一半是后天保养。呃。。。帮主从小到大,都很少洗衣服洗碗,也许,这对保护爪子有好处?但是,帮主不是社会的米虫,虽然我不洗衣服,但是擦地板这种体力活一直是我在做,我家的地板都是我蹲地上一块一块擦出来的。。。水里还要加上消毒液。。。以前还要戴个手套,后来嫌麻烦,再不戴了。由此可见,做家事多少对手部皮肤影响不是很大。关键是你做了家事之后,得拿热水洗干净手,然后厚厚涂上一层护手霜。我多年来都有个习惯,就是洗手之后,基本都要不嫌麻烦地擦护手霜,尤其是秋冬时候。所以,要想手手皮肤好,一只护手霜是必不可少的!!现在天气凉了,可以在临睡时厚厚涂一层,然后戴那种厚厚的棉手套,几个月下来,皮肤会有改善的。手是第二张脸,大家也好好爱护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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