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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2(17)

一只肥硕幼齿的龙不管摆出多么绚丽的POSS,也不能让人眼前一亮,可敖炽眼里冷冽无情的戒备之意,我再熟悉不过。也在这瞬间,我真诚感到,不管躯壳变成了什么锉样,敖炽还是那个敖炽,霸气侧漏,杀气不减……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敖炽跳过来戳着我的头,冷哼道,“区区一颗红宝石就晃瞎了你的近视眼!想我东海之中,宝物何止千万,随便抓一颗镶马桶的珍珠也比这个值钱!”

看来十斤洋葱不够让他改邪归正,我打开他的爪子,正要发飙,却又被他抢了先,指着 地上的姑娘道:“你当这只是什么?无公害小萝莉?这是一只女血妖啊!比吸血鬼更高端的存在!我老远就闻到那股味儿了!你见钱眼开放她进来,不怕她血洗不停吗?!”

一听“血妖”二字,纸片儿“嗖”一下没了踪影,赵公子虽保持着镇静,但身体的僵硬程度上升了十个百分点。

我憋了半晌,才对敖炽说了一句:“你能滚回窝里继续睡么?”

“为夫见你有难,特意来搭救你的!”敖炽恨恨踩脚,转看向地上的倒霉姑娘,目露凶光,“先把她解决了再说!”

他话刚出口,我们的脚下传来一个清楚的声音——“别伤她!她已经不是真正的血妖了。”

一颗大拇指头大小的,圆滚滚的巧克力豆,从姑娘的衣兜里跳了出来。我跟敖炽都蹲了下来,看这颗巧克力看成了斗鸡眼:“你在说话?”

“树妖开在忘川市的不停,是我让她来的。”巧克力说,“只有在这里,她才能等到她要等的人。” ^

我马上把记忆仔细搜刮了一遍,没有任何关于活体巧克力的记忆:“呃,我们认识?”

“十年前的情人节,伦敦Fleet镇上的小酒馆里,所有人都喝酒,只有你喝茶,那茶水碧绿澄透,仿佛把春天里最好的时光装在了杯子里。我问你为什么不喝酒,你说怕醉,因为你在找人。你恶作剧地请我喝了一口茶,真苦,可回味又是甜的。作为回报,我弹唱了一首歌给你。”巧克力慢慢道。

是他?!搁置许久的记忆,从遥远的地方飞了回来。

十年前,Fleet镇上的情人节,热闹的小酒馆里,只有我形单影只。因为那时候,我还在寻找敖炽,这个家伙,一度在我生命中不告而别了二十年,我在这漫长的二十年里,走过了世界上无数个角落,见过的人,听过的歌,渐渐模糊在不断运行的时间里。

但我还记得,那晚,他唱的是David Gate的《goodbye girl》,酒馆里所有人都被他娓娓动听的吉他跟声线感动了,包括我。一曲唱罢,我诚擎地为他鼓掌,望见彼此的第一眼,我们便已心知肚明,我跟他,都不是人类。

他还送了了我-一个系着玫瑰色丝带的小礼盒,里头是几块甜美的巧克力。寒冷的异邦之夜,只有我自己的情人节,有人送上这样的歌与礼物,很难说不温暖。

我告诉他,我是一只从中国来的树妖,谢谢他的歌跟巧克力,如果将来再遇到,如果又恰逢情人节,他大可以向我讨一份回礼。他说,这话他记住了,或许将来的某个情人节,他真的会来找我。

道别前,他问我,还要一直早那个人吗?我说是。

他很不解,问为什么,为什么要花没有止境的时间,千山万水去找另一个人。

我想也不想地回答,因为我对这个人有感情。

他若有所思,从怀里掏出个一个小本子,在上头写下:感情症状第17种——不断寻找。我看不懂这话的意思,而他也没有跟我解释,只说,他在学习中。

往事历历,我惊讶地打量他:“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十年前的他,眉目带风情,翩翩少年郎,怎么现在就……就变成一颗巧克力豆子了?!

对,那时我没看出他的原身,只记得他与我一样,有一张中国人的脸孔。

“我的回礼,仍然有效么?”他反问。

“只要不涉及杀人放火,有效。”我点头。

“泡杯茶给我吧。”他无视重负地笑了笑,“虽然我现在不能喝了,但闻一闻也不错。”

1.

是有多无聊的人,才会热衷于试胆会这样的东西。

章三枫把那个黑色的信封扔到桌上,抱起一堆衣服走到寝室的阳台上,仔细铺开晾晒——烘干机跟太阳光永远是两种意义,从来到这个国家开始,她总觉得衣服里藏着一股潮气,总要在阳光下晒晒,才穿得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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