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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情说说案(94)

她并非后悔被波及,当了炮灰,只是在心里想着,那个变态以及贝希文把她当做压制白笙安的筹码,那么白笙安呢,他又是怎样看待她的?

她没敢往下想,贝希文也没有给她时间想,她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把刀,拔了刀鞘,露出泛着锐利冷光的刀锋,阴笑着看着她,一开口,带着诡异悠长的回声:“你说,我该从哪里下刀呢?”

苏瑶精神上受到极大的刺激,加上体力不支,反应已经变得很迟钝了,没了刚开始的歇斯底里,因此,贝希文说完,她也没多大的波动,眼睛木木的,声音濒死般的沙哑:“你不会杀了我的,你享受折磨我的过程。”

贝希文瞬间被激怒,扯着她的头皮把她的头高高的抬起,咬牙切齿道:“苏瑶,我他妈最看不惯的就是你这张自命清高的婊子脸,像昨天那样,向我摇尾乞怜,我还能让你少受点罪!”

苏瑶被扯的眼角血光一片,应该是从头顶流下来的血,她脸上湿湿的,分不清是眼泪还是鲜血,她低声的回答:“没用的,我求你也没用,你不会放过我的。”

“你个贱人!”贝希文抬脚踹在她胸口,她整个人直直的倒下去,彻底的淌进血泊里,黏腻恶臭的血液一点点的渗进她的衣服纹理,之后遍及她的四肢百骸,她望着天花板,微微的闭上了眼。

她感觉自己身上的精神气正在一点点的消弭,她逐渐变得木讷,呆滞,麻木,对于疼痛和惊悚的敏感度渐渐下降,内心逐渐的安定下来。

贝希文又踹了她几脚,她似乎昏死过去,期间半梦半醒,反反复复了好几次,不知道自己是醒着,还是睡着,意识扩散开来,她已经有些神志不清了。

又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久到苏瑶感觉捱了一个世纪般的漫长,贝希文又来了,擒着她的头发把她从血泊里扯起来,她的衣服和凝结的血污粘连在一起,发出撕扯的闷响。

“黎哥叫我办事了,便宜你了,我没办法亲手结果你,只能任你自身自灭了,可不是我不留活口,得看你的造化了。”

苏瑶换身瘫软,目光涣散,开口时,嗓子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她喘了很久才拼尽全力的说了句:“有没有……人……联系过我?”

“哦,有个叫陆霖的,不过我好人做到底的帮你回复了,你放心,他不会担心你的,你可以安安心心的等着他来收尸。”

贝希文关上门走了,苏瑶再次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她低低的垂着头,眼眶里的泪一点点的落在腿上,散发出一圈圈微小的涟漪,带着她的体温。

到最后,她依旧没有求得白笙安的解救,发自内心关心她的人,无论她怎么自我催眠,到头来,也只有陆霖一个。

她昏昏沉沉的睡了醒,醒了睡,不知道过了多久,触目只有一片黑暗,她饿到了极限,胃里开始腐蚀般的灼痛,脑袋却格外的清明,这种没有任何纷扰的环境下,她终于把一切都想得通透,过往的种种,是自欺欺人也好,自作多情也罢,一幕幕,一篇篇,那些被她刻意忽略的细节,此时重新在她脑海里清晰的闪过,她苦笑着,连眼泪都流不出来,在肉体和心灵受到沉痛打击时,她才不得不承认那个她唯恐避之不及的残忍事实。

白笙安,从来没有喜欢过她。

苏瑶在黑暗的地下室里度日如年般的煎熬着,但是外面的世界,才只过去了两天的时间。

这两天,白笙安一直忙的焦头烂额,起初,是尚绪之打电话让他去B市一趟,说是发现了那个标识的线索,他原本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等去了才发现,这次还真让尚绪之逮住了那个变态的把柄。

线索是在一个废弃待拆的大楼里,白笙安皱眉跟着尚绪之上了楼,语气不咸不淡的说了句:“你也真够有本事,这种地方也找得到。”

两人上了楼,白笙安看着地上已经接近腐坏的死尸,嘴角笑意浓厚:“遇到这种情况你不报警,找我过来干嘛?”

“老大,你以为我不懂得报警?这可是B市,不是你的片区,你觉得要是报了警,还有你插手的余地吗?我也是掘地三尺,打通了所有人脉才找到的线索,你好好利用。他掌心也有那个标识,应该和你要找的人有关联。”

案发现场没有经过任何设计,仓促的近乎直白,死者随身携带的包,凶手使用的凶器,统统明目张胆的散落在现场,说明这个人的死和模仿作案无关,大概是因为其他原因,被仓促的处决,亦或是,那个幕后的变态,终于受不了细水长流的方式,准备和他正面对抗了。

白笙安仔细的查看了尸体的情况,因为没有刑侦人员和痕检科的配合,他一个人调查案发现场还是颇为吃力,尚绪之翘着一双长腿在窗口上坐着,没有玻璃和窗框的窗户,像极了被掏了眼珠子的眼球,空洞洞的,这样诡异的质感,她很喜欢,她看着那个聚精会神的男人,心中想着,他就应该是和死尸为伍的,也就只能和她这样的黑寡妇一样的女人在一起,他怎么能看上苏瑶那样纯良无害的小绵羊?

这次的调查,白笙安用了整整五个小时,因为工具的匮乏,所以采证变得无比艰难,不过好在对象是白笙安,倒也算不得棘手,反正,就她而言,她至今还没发现能威胁到白笙安的东西。

“初步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大概在一周前,死因是被利器割断颈动脉导致的大出血,凶器虽然遗留在现场,但是刀柄上只留下了一些规律的条形纹路,凶手应该是戴着手套作案,所以提取指纹是不现实的,凶手把死者的包遗留在现场,是因为行动比较仓促,没有太充足的时间供他逐一销毁现场的物证,因此,他只拿走了能证明死者身份的一些物品,比如说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剩余的东西就只有一些无关紧要的,对案件侦破没有一点帮助。”

尚绪之被他说的大喘气,从窗台上跳下来,憋着一口气看着他:“合着你看了五六个小时就看出这么点来?他可是唯一一起发生在A市之外的掌心带标识的凶杀案,你这么三言两语的捎带过去,合适吗?”

“你找个人报案,我们先走。”白笙安抬步往外走,尚绪之一脸的茫然,踌躇了一会儿,还是跟着他离开了。

两人开车上了高速,白笙安才有时间和她解释:“凶手虽然抹去了现场的关键证据,但是因为作案时间紧张,清理现场的时候比较仓促,因此,很多细节他完全没有顾及到。比如说,他虽然没有在凶器上留下指纹,但是留下凶器,本身就是一个致命的错误。那把刀的刀身上有几条并不明显的划痕,说明刀应该使用过一段时间,刀柄的尾部有一个直径不足两毫米的C型痕迹,凶手并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但是据我所知,这个标记是一家管制刀具生产公司的商标,这个公司的全称是Creationary,外界一般称CT公司,但是光有这一点并不能判断凶手是哪里人。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细节是,刀柄的材料是G10做的,G10是一种玻璃纤维和树脂碾压的复合材料,通常情况下是单色的,但是凶手所用的这把刀的刀柄,是有蓝色和黑色这两种复合色,因此,符合CT公司生产,G10刀柄材料,复合色这三个条件的,只有CT公司在A市的分公司。所以说,凶手即便不是A市人,也一定是在A市活动。”

尚绪之没有听过他推断案子,这会儿听着他逻辑缜密,思维敏锐的分析,脑容量远远跟不上他的速度,只能一边惊艳他超乎常人的大脑,一边拼命的消化这些信息。

“当然,光有这些也无法追踪到凶手的踪迹,我刚才也提到了,凶器很明显是使用过的,凶手是跨市作案,最好的方法是就地取材,来行凶的地方购买凶器,但是凶手害怕买管制刀具引起不必要的怀疑,所以并没有选择这种常规方式,但就是因为他的自作聪明,才留下了把柄。试想,什么情况下才允许一个人堂而皇之的把管制刀具带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