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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宋开酒楼(11)

不过她准备家里的菜地浇水也放了点灵泉水,以后吃蔬菜能带点灵气,不吃的菜叶拿来喂小兔崽,正好改善兔子的体质,充满灵气的肉质鲜美多汁。

在山里溜达了一圈,哪怕只借着月色,她就跟逛自家花园一般溜达,这个时候有不少的小动物出来,正好一抓一个准。

顺便再摘些野果,幸运的还发现了一棵人参,就是小了点,不过她不嫌弃就是了。

背着满满的一箩筐回家,天色都还没亮,一路上没遇上一只不长眼的猛兽,对此孙蓁蓁还是挺遗憾的,毕竟猛兽的毛皮它值钱啊……

怎么就没有呢?

要让孙蓁蓁亲自去找,也是不太现实的,深山里树枝繁茂,刮伤了衣服她可没钱买新的。

这要是换了以前,她哪里需要考虑这个,都是让穷给闹的。

回到家找了个盆,将那人参种了进去,再拿土给埋上,浇了点灵泉水她就不去管了,反正最差也是个人参能换点前,要是连灵泉水都救不活,那可真的是死的透透的了。

将野果放到厨房里拿稀释的灵泉水泡着,不然她真的是一口都吃不下去,作为现代人,在她看来家里几个人身体状态都有点糟糕,营养不均衡,难怪古人寿数都不长。

家里一团糟的情况下,能过的好才叫怪了。

不过有她在,会慢慢的好起来的,最起码把弟弟妹妹还有老娘养的白白胖胖不是问题。

因为又抓了些活物回来,之前的鸡就可以杀了吃,不光二妮他们,就是阮氏也是亏空的厉害,需要好好的补上一补。

阮氏在大早看到长女又是一惊,病好了以后如此勤快,只是阮氏也没多想,毕竟是自己的亲闺女,本身阮氏也不是那种多疑的人。

“母亲,今早我做了鸡丝粥。”孙蓁蓁见阮氏进来,当即笑着打招呼说道。

“鸡?”阮氏立刻想到了之前长女说捡来的,她还想着说不定能养着下蛋,没曾想,已经成了鸡丝粥。

“嗯,我煮了一罐鸡汤给你们补补,用剩下的鸡肉老的部位做了鸡丝粥,一会就好。”孙蓁蓁要不是觉得鸡腿鸡翅他们会爱吃,她一点都不想留下,都丢进粥里头去。

“你才是该补补,大病初愈,也没给你做顿好的。”阮氏心疼的说道,大病初愈的人,却要为一家老小操劳,这可是她娇养了十三年的闺女。

“母亲,我身体好的很。”孙蓁蓁自认为自己的身子骨,觉得是全场最佳,特别是炼气一层后,健步如飞不说,拳打老虎都不是问题,只可惜一直遇不上。

要是能遇上,一百两卖掉也不是问题,说起来,想买她家酒楼的家伙真当他们好欺负,一百五十两?

在汴京城这寸土寸金的地方,一百五十两还想买酒楼?脑子进水太多了吧。

孙蓁蓁每天空闲的时候,都会在房内写写画画,用的不是毛笔,用的纸,也是她家弟弟练习的废纸,拿着烧下来的炭条,然后写写画画,毛笔虽然她也会用,总归不如铅笔顺手。

目前没条件做铅笔,炭笔也是可以接受的,她画的就是自家酒楼,汴京城内酒楼众多,特别是九桥门那块,走几步那就是一家酒楼,当然大酒楼的话也就那么几家,以前他们孙家也是有的,只可惜孙家除了最开始搬来汴京的那一代,后来的子嗣做生意是越来越不行,那酒楼也就越变越小。

到了孙蓁蓁祖父那代,就剩个两层的酒楼,在九桥门那一代也算是中上的,比上不足,比下那还是有余的。

因为对酒楼有特殊的感情,孙父哪怕赔光了别的财产,这酒楼还是保存下来的。

可惜的是剩下的老弱妇孺哪一个会做生意,里面的掌柜伙计厨子,早就都跑的一干二净。

不过对孙蓁蓁来说,这样也好,她白天写写画画,晚上修炼,再去山上摸点东西,给自己准备一些启动资金。

早上起来的孙彬彬和二妮开开心心的,每天都有好吃的,不像之前,阮氏哪有什么精力做饭,基本都是随便对付一口算了。

对两个小孩子来说,实在是难以忍受,却又因为突遭家变,根本不敢提及。

现在孙蓁蓁病愈,简直让两个小孩乐开了花,天天变着花样做好吃的,就是去学堂,孙彬彬都积极了不少,因为他每天早上和放学回来,都能吃上好吃的。

对小孩子来说,无非就是玩和吃这两件最为幸福的大事。

孙家村鼓励孩子上学,基本学堂是不收银子的,因为老师的薪水,直接是由族中统一出的银子,所有村里想要念书的孩子,都可以去上。

但终究会去上学的人不多,大部分的家庭为了吃饱饭就够忙活的了,家里的年纪大的小娘子看着弟弟妹妹,为什么还要送去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