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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宋开酒楼(208)

绝对不会勉强一个学生,对比那些没多少基础的孩子,先生对孙彬彬更有兴趣,觉得这孩子很聪明,很有参加科举的天赋,不过看他年纪才十一岁,去考进士的确还太早了一些。

至于那种童子科举,这先生并不赞同,还不如让孙彬彬再多历练几年。

孙蓁蓁有相同的想法,就她家弟弟的年纪,不着急,反正教完小学教中学,坚持个几年,该巩固的知识肯定是巩固了,再找赵令闻寻几个厉害点的先生,给那小子突击一下,学个两年时间也差不多了。

那时候她家弟弟也不过十六七岁,在孙蓁蓁看来还是早了,男人最起码也要二十岁才开始成熟,不过古人成熟的比较早,说不定呢。

二十岁的话,阮氏怕是已经要急的给他相看了,男人二十成婚,在这大宋境内也不算早了。

像先前她被退婚,阮氏差点没急出白头发来。

好在她的事业正旺,阮氏也去酒楼帮忙,没空想那些有的没的,后来又被皇帝赐婚了。

阮氏的担心又转了方向,不为她嫁不出去的事担忧了,开始为两家的悬殊。

算了,总归阮氏总能想到一些担忧的点,作为父母的,为儿忧愁九十九,孙蓁蓁虽然没孩子,但是还是可以理解的。

就像现在这样的,孙蓁蓁明明白白胖胖的回来,在阮氏眼里就是难民的节奏,她能怎么办,只能由着阮氏来,她开心就好。

孙彬彬负责切菜,妹妹菁菁则掌勺,潜移默化之下,阮氏就成了边缘人物,反正不需要她动手就对了,美曰其名儿女孝顺!

还不能不让他们孝顺,阮氏被楚楚缠住以后,兄妹二人配合默契,四五个菜迅速出锅。

孙蓁蓁还是挺满意的,至少她不在的时候,弟弟妹妹饿不死了。

对训练弟弟妹妹这一点,孙蓁蓁觉得自己还是很有一手的,一家人围坐在饭桌前,因为天气已经转热了,所以没有那种锅子之类的菜,就简简单单的一些家常小炒,比起孙彬彬,妹妹菁菁做的火候更好一点。

反正没人嫌弃孙彬彬做的菜,比起阮氏,他已经做的算不错了。

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就把晚饭吃完了,兄妹二人还留下来洗完,怎么能让娘亲刷碗,至于四岁的小家伙楚楚,算了,一会这小丫头借口玩水。

楚楚这名字起的像是那种楚楚可怜的小人儿,事实上,这小家伙皮实的很,打小就吃着孙蓁蓁含有灵气的食物长大,还跟着哥哥姐姐们练习功法。

她这才算是童子功呢,孙蓁蓁是发现,小丫头还有点修炼的天赋,不过还是要等等,四岁的孩子还是太小了。

阮氏本以为孙蓁蓁刚回来,要休息个几天,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她便出门了,以为闺女是去找王爷了,无奈之下,阮氏也只能出门上班。

其实她谁也没找,而是去看她的马,好不容易驯服的,还不完全服气,要去培养一下感情,并且给它起名为踏浪,这里是专门的马场,是明面上疆城养马的地方,这次孙蓁蓁驯服野马,并且带回来的,就放在这马场里,所以她才一早过来。

不说别的,这踏浪特别符合她的审美,浑身白如雪,跑起来那叫一个飘逸。

那有那桀骜不驯的大眼睛,别提多让孙蓁蓁喜欢了。

想要驯服这小家伙,光是武力值是不够的,还要利诱!

孙蓁蓁空间里的好东西不少,她相信,总有一样能虏获它的芳心!

其实踏浪的等级已经接近成精的那边,比起一般的凡马,踏浪血统要高的多,只是面对那些精怪,踏浪稍微的有那么一丢丢的不够看。

孙蓁蓁有的是办法让踏浪升级,但目前来说,先升级忠诚度比较重要,她看过踏浪的资料,足足六十的忠诚度,稍微一拐,直接就能跑路的那种。

“踏浪,想我没?”孙蓁蓁来到爱马的跟前,笑眯眯的问道。

“……”踏浪也就是之前的野马头领,在看到孙蓁蓁后,默默的转了一圈,用后边对着孙蓁蓁表示抗议。

“好了,好了,我知道昨天没带你回家生气了,看我带了什么好吃的来。”孙蓁蓁一点也不生气,废话谁会跟个可爱的小动物生气,那也太没风度了。

踏浪依然不为所动,愚蠢的人类!以为一点好吃的就能骗到它吗!

“你确定不吃吗?你要是不吃,我就给追风了哦。”孙蓁蓁见踏浪如此狠心,不禁举着手里的好吃的,默默将手伸向了隔壁的追风。

追风是赵令闻的坐骑,说是当初他哥送他的生辰礼物,价值百万贯的宝马,纯黑色的毛发,被照顾的油光水亮的。

踏浪不干了,它都闻到味了,那是它从未闻见过的味道,特别好闻!想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