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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道林/歌剧]致命美学(72)+番外

围观的克里斯汀都要脸红了,更不用说道林,耳根都红透了。

他知道埃里克指的是什么。

新郎抵达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自己的新娘脸颊绯红地站在圣坛前,她的两位英俊的抚养人先生面对面站着,握着手,深情地凝望对方,俨然才是一对新人。

他被吓了一跳,紧接着又看到埃里克脑袋上袅袅升腾的白烟,愈发受到惊吓,“嗨,你头顶!”

道林回过神,看到埃里克像是被烤了一样冒烟,赶紧拉着埃里克远离神像,不高兴地说,“你又骗我,你走进教堂还是会受伤的,不是吗?”

埃里克有点发晕,他按了按额角,“并不严重。也只有这一次,我们又没有第二个女儿。”

道林迟疑的点了点头。

新郎来与两位岳父打招呼,“爸爸!”

道林挑剔说:“我女儿还没有嫁给你呢!”

“好,哦,勋爵,日安,很荣幸见到您。”新郎结结巴巴地说。

克里斯汀后来私下提点未婚夫,“其实他更喜欢你叫他教授。他刚刚考取了一个文学学位。”

她可知道又多么不容易,这两个老家伙。尤其是道林,自尊心高,天赋却不高,有时还偷偷问自己,“和埃里克比,我是不是真的太笨了。”一副“我是不是配不上他”的苦恼模样。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他有回还莫名其妙和埃里克发脾气,嚷嚷着,“我就是这么笨!能怎么样呢?”

后来她才知道道林想要重新进修学业,把课本夹在小说里偷偷看,苦学了好久,结果考试成绩依然惨不忍睹。

埃里克知道之后手把手教他,连考了两年终于勉强通过考试。

道林真是扬眉吐气,自认为不再是花瓶角色,而是有文化有涵养的美男子了!且不再乐意别人喊他勋爵,要别人称自己为“格雷教授”,他才心满意足。甚至戴上一副装饰用的金边眼镜,自觉显得像一个文化人。

婚礼正式举行的那天,埃里克弹奏了一首曲子,是克里斯汀从未听过的旋律,优美悠扬。

“这是我写来送你的。”埃里克给她的结婚礼物,是一卷系了绸带的乐谱。

克里斯汀有三分诧异三分错愕三分感动还有一分疑惑,“我没想到……我以为你不喜欢我呢。”

埃里克不置可否,“十年了。”

道林哭的很伤心,克里斯汀觉得就算她的生父再世也就这样了。

道林威胁新郎说,“你要是对我女儿不好,我就让你下地狱!”恶狠狠的,“我是说真的!不要不相信!”

他哭着说,“你嫁了人,爸爸就成空巢老人啦。”

克里斯汀看着他那张光滑饱满俊美漂亮的脸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空巢中的另一只老家伙:“……”

弄得克里斯汀都有点舍不得他们了。

婚礼结束过了一周,克里斯汀回家探望两位父亲,宅邸却空空如也。

看门的管家说,“两位主人出门旅游了。”

克里斯汀:“什么时候?”

“六天前。”管家说。

克里斯汀:“……”

她痛心疾首地想:果然和埃里克说的那样,就不能相信道林的甜言蜜语!

“他们去哪了。”

“奥地利。”

“什么时候回来?”

“还要去波兰。”

“然后呢?”克里斯汀问“他们是准备环球旅行吗?”

“预订的地方只有土耳其、俄罗斯、印度还有美国。然后就会回来了。”管家认真地回答,又补充说,“应该也不会太久。”

克里斯汀:“……”

克里斯汀有种不妙的预感。

而她的预感似乎最后也灵验了,两年后,两位绅士在最后一站的美国被绊住脚,最后竟然定居下来。

第61章 Act.61

那是1870年的秋天,9月1日,拿破仑三世战败被俘的消息通过电报传到了大洋彼岸的纽约,于是埃里克退掉了返程的船票。等到巴黎公社运动爆发,他们彻底推迟了行程,索性在纽约居住下来,且本地也有熟人,缝纫机公司的艾萨克·胜家先生,帮了不少忙。还邀请他们去看了当地有名的黑人剧团表演。

“美丽的梦中人,快快醒来,

星光和露珠在等着你,

白日的尘世一片喧嚣,

已被那月光催眠入睡…”

正如史蒂芬·福斯特的歌谣那般,这片土地没有巴黎优雅华丽,但也别有一番风情。

停留了几个月,道林觉得纽约也不错,安静,别人只知道他是从英国来的小贵族,以为他和埃里克是同居的兄弟。可也有坏处,人生地不熟的,外乡人总不免被小瞧,更何况还是看上去很有钱又没有保护的外乡人,在某些地痞无赖眼中就是任人宰割的肥羊。

他们雇了两个看上去健壮老实的仆人,没想到这俩家伙就是和强盗团伙勾结的滑头,半夜把人领进来,企图抢劫盗窃。

不过有惊无险的是,一伙人全被埃里克制住了,剥光了衣服吊在树上一晚上,第二天起床来再去通知了警察来拘捕。后来有看不惯他们的人用这件事来验证他们的粗暴无礼,觉得他们不厚道,直接送警察局就好了何必这样羞辱人呢,私自动刑也是藐视法规。道林真想说,“就埃里克那性格,吊的是脚,不是脖子已经很仁慈善良了!”

连续制服了几伙不轨之徒后,周围的犯罪人员圈子口口相传这两对格雷兄弟的手段毒辣,以血泪教训奔走相告,俨然成了都市怪谈,以他们的房子为中心的这条街上从此十分太平。再等后来,出于埃里克的兴趣爱好,开了一家私人诊所,每周周末做义诊,慢慢攒起好名声,三天两头的收到邻居苹果派或者草莓酱。

于是某日夜里,入睡时间过后,道林下楼拿本落在客厅的小说时,听见厨房里传来的动静时,他首先是不敢相信,这伙贼是外来的没听说他们呢,还是艺高人胆大不怕他们呢?不管是哪个,道林都不会牺牲自己娇贵的生命去以身犯险的,退步,放埃里克上!

然后逮到了一个孩子,被埃里克拎小鸡似的拎起来,扣住手脚,也堵住嘴巴,不让他尖叫。这孩子瘦的吓人,穿茶绿色衬衫和卡其色粗布背带裤,很不合身,露出一截骨瘦嶙峋的小腿,赤着一双脚,指甲缝里都是泥,一双棕色眼睛亮的吓人。

埃里克绷着脸说:“附近肯定有他的同伙在放哨。”

道林看着这孩子凶恶的神情,像只要扑上来咬人的腊肠犬,有点可怜他,可也不敢靠近,对埃里克:“还是个孩子,不要弄伤他了。你看见他在我们的屋子里干什么吗?”

“在厨房里偷食物。”埃里克说。

道林听到这,忽的笑起来,对埃里克眨了眨眼睛,“哈哈,不觉得很像某个我们认识的孩子吗?我是说,叫埃尔的那个。”

埃里克难得的流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脸上就有点挂不住了,不过神情显然没方才那样可怕了。

道林走进厨房看了下,被翻得有点乱,地上还有个破了个洞的旧篮子,显然是作案工具。他找到一块布铺垫,拿了两块派,两罐果酱,一盒曲奇饼,还有三个苹果放进去。再走出去,对孩子说,“我可以让你说话,但不要大叫,万一引来警察就不妙了。”

孩子的眼睛里闪烁着质疑,但还是迟疑的点了头,接过道林递过去的篮子,紧紧抱在怀里。

“拿得动吗?”道林问。

孩子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兀然说:“我看到你们扔派了,还是完好的。我想你们可能有吃不完,或者不喜欢,我只是来拿派的。”

道林愣了下,说:“呃,是吃不完。”他想了想,“你说前几天吗?那个派是坏了啊,别告诉我你捡回去吃了啊,会坏肚子的。”

“还能吃的。”孩子坚持说。

道林在后面十步外的梧桐树下找到了偷东西的孩子的同伙,还是个小不点,带一顶过大的灰色护耳帽,坐在地上打瞌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