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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弟他总爱撒娇[穿书](31)+番外

作者: 花夙眠 阅读记录

第十一章 仙城

仙城是修真界最大也是最繁荣的城市,其中来往均为修士,是整个修真界最大的交易场所。其不归任何门派管辖,背后有一大乘期大佬坐镇,自成一势力。

仙城中不论门派出身,不论正道魔修,只看灵石和实力,有灵石可以买到一切,有实力才有命享。

一些珍贵的材料可遇不可求,仙城是最有可能碰到好东西的地方,所以陆时雨才去碰碰运气。

仙城离得不算远,也算不上近,御剑至少要半天才能到。

仙城内禁止御剑,否则视为挑衅,陆时雨和容昭一前一后在城门前停下,每人交了十块下品灵石的进城费后,两人进入城内。

“你要买什么?”陆时雨一边走一边问徒弟。

“买些灵植的种子,其他随便看看。”种子哪都能买,容昭最大的目的不过是想陪在陆时雨身边而已。

陆时雨想了想,这个应该不需要自己的帮助,而她自己这边耗时会比较多,于是说道:“那我们分开行动,你买完再来找我。”

陆时雨说完又递给徒弟一张灵符,这是一张定位符,这种定位符为一对,可以互相定位位置,虽然两张符的距离不能超过五里,不过于他们来说倒是足够了。

容昭接过灵符点头:“好。”他花不了多长时间,很快就能回来找师尊了。

对于搜集材料,陆时雨驾轻就熟的很,沿着街道往前走,遇到买卖法器或材料的店就进去看看,运气好还能碰到稀有的材料。

当然,这种小店遇到稀有材料的几率不大,陆时雨打算晚点去拍卖行看看。

容昭的速度很快,陆时雨还没转几家店,手里的灵符就燃了起来,陆时雨看了一眼旁边,是一家成衣店,想着给徒弟买几身衣服,陆时雨便干脆站在原地,等手里的灵符烧完。

虽然不能御剑,不过金丹期的行进速度已经不慢,几息过后,手里的灵符烧完,徒弟也站在了她面前。

“给你买几身衣服,换种颜色如何?你已经能化形,不用担心串色问题了。”陆时雨一边往店里走,一边和身边的徒弟说道。

不管是原著的主角还是现在的徒弟,一直以来穿的都是白色衣服,她曾经也问过徒弟,徒弟对其他颜色没有偏见,只是偏爱白色而已,至于原因,徒弟没说。

后来陆时雨想到个理由,那就是徒弟那一半妖族血脉的原因。

你想啊,徒弟原型的尾巴、耳朵和头发都是白的,所以他潜意识里觉得自己是只白狐狸。

可徒弟躯体部分是人形,没有毛,所以衣服就被认作毛发,你能想象一只狐狸的头和尾巴是白的,躯体四肢却是红的、蓝的、绿的、黑的等等其他颜色吗?怕不是要笑死人。

以狐族爱美的天性,这绝对是不能忍的事,所以徒弟偏爱白色情有可原。

对于自家师尊的脑回路,容昭还是了解的,稍微一想就知道她在想什么,脸色微黑,咬牙重复了一遍:“串色?”

他喜欢白色还不是因为师尊出门在外都是白衣打扮!

陆时雨看徒弟脸色不好,连忙摆手,讪笑道:“没什么,没什么,别在意那些细节。”说完便赶紧往店里走。

容昭哪会真和陆时雨计较,紧随其后进入店内。

刚进入门内,就有接待者迎了过来,在仙城里工作的都是修士,一个比一个眼光毒辣,见了师徒两人的穿着打扮,立马将人往楼上引:“两位楼上请,请问是哪位需要购买?”

陆时雨朝徒弟的方向示意了下:“不要白色,其他颜色不拘。”

二楼的摆设和陆时雨前世的品牌店有些类似,有供人休息的靠座,陆时雨坐下来,等着接待者介绍。

仙城的接待者可不是一般人能做的,这里不禁武,随时随地都能干一架,武力值不高的,不说被波及,不出几天吓也能吓死。

当然,打归打,不能损害店家的利益,打坏多少东西照价赔偿,拿不出灵石的别想出仙城半步,先关一个月,一个月后没人赎的,那就人家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了。

眼前的接待者,看上去三十多岁,金丹中期修为,举止得体,恭敬而不献媚,微笑着介绍道:“客人,您看这件如何?这是金蕊蚕丝制成,能提升灵力运转速度,样式也是新款。”

金蕊花可以算是一种炼器材料,可以提升法器的品质,灵力运转也更流畅。金蕊蚕因只吃金蕊花而得名,其吐出的丝线制作的衣服也确实可以提升灵力的运转速度,不过嘛……

陆时雨扫了一眼,屈指敲了两下座椅的扶手,淡淡开口:“中品金蕊蚕丝,较之极品来说质地僵硬,品质一般。不用试探了,拿最好的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