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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迟迟归(24)

嗯嗯,她发个小兔子猛点头的图片表情过去。

那你记得给她看,不要不好意思,他又补充一句——不要给钟允看。

刚刚还觉得他好有见地,这么快就……真是帅不过三秒!

小兔子又猛点头。

魏绍远仿佛这才满意,发了个萌萌的表情过来,是她刚才用过的。

她心头一松:那你早点休息,我还改一下前面的章节,晚安啦~

魏绍远:嗯,我也还有点工作没做完。

他们没再说话,他的头像一直亮着,直到迟迟改完稿子,大大地伸了个懒腰,看看QQ面板,他还在。

夜阑人静,仿佛只剩他们两个人一样,她又轻声说了句晚安,才关了电脑爬**去睡了。

一夜无梦。

之前多亏方茹帮了这么大的忙,迟迟想请她吃饭,因为手头拮据,干脆就请她到家里来吃。

方茹很久没体验过这种没有电梯的老式楼房了,爬楼梯爬得直喘:“不行了,我感觉我体能退化得厉害,要去续健身卡了。”

迟迟拉她进来:“我这儿简陋了点,大小姐不要嫌弃啊!”

方茹在她背上拍了一巴掌:“我是那样的人吗?家宴可是很珍贵的,不是什么人都能到人家家里去吃饭的。”

迟迟是真拿她当朋友啊!

江馥兰照旧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到方茹,点点头:“你是迟迟的同学?”

“对啊,阿姨您还记得我。”

江馥兰嗯了一声,又问:“你们最近这次考试,你排第几名?”

方茹不知该怎么回答了,迟迟插话道:“她考前三,成绩比我好呢!”又悄声对方茹解释:“我妈分不清我在上学还是成年,这病就这样,你别介意。”

本来之前还没什么直观的感受,现在眼见为实,方茹更觉得迟迟不容易,连声说没关系。

“我厨房还有个菜、一个汤,烧好就开饭了,你稍微坐一会儿。”

迟迟进了厨房,方茹对着江馥兰也不知该说点什么,干脆跟进厨房去。

“哎,你那新小说的开篇我看了。”

迟迟甩了甩手上的水珠,有点紧张地问:“怎么样怎么样?”

“我觉得挺好的啊。”

“你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吗?”

“唔,怎么说呢,好像稍微平淡了点。我之前都没怎么好好看过你写的小说,抱着我闺蜜是个作家简直太牛掰了的想法当然是一鼓作气地看下去了,不过如果换成其他人可能未必有这个动力,剧情好像少了点什么……”

“张力?冲突?”

“对对对,我说不好,就是凭感觉,好比我想吃个热炒,你给我上了份凉拌的小菜,有点不得劲儿。”

迟迟抄着锅铲哗啦啦翻动锅里的木耳炒肉,觉得她这比喻可真够贴切了。

“那要怎么改?”

“我也不知道,这类书我看的少……其实什么书我都看得不多啦,实在说不上来。”方茹回答,“你不是说魏绍远建议你拿给钟向晚看看么,我觉得她能行,肯定可以给你不错的建议。”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钟向晚的御姐范儿挺有距离感的,而且她那么忙,总觉得拿这种事儿去麻烦人家怪不好意思的。

方茹知道她脸皮薄,主动拍着胸脯说:“你要不好意思去找她,我陪你一起去。事先你给她打个电话说一声呗,再不济拜托钟允跟她打个招呼也行。”

迟迟用力抱她一下:“就知道你最好了!”

迟迟带着稿子去见钟向晚,之前已经发过电子版的到她邮箱,怕谈的时候不方便又把两万字打印出来,放在包里带着。

钟允下午要跟队友一起练舞,见不着面,跟她说:“晚姐说她看过你的稿子了,你直接去办公室找她就行。”

他们的工作室跟方茹上班的公司在同一个楼面,本来就算是一家子,里里外外的人方茹都认识,陪着迟迟进去,指了指里面一个办公室:“喏,那间就是。”

迟迟头一回到娱乐公司来,本以为会看到忙碌得热火朝天、经纪人挥斥方遒的情形呢,谁知并没有,办公区都没几个人。

钟向晚的办公室门虚掩着,从门缝里能看到她正一手握着鼠标,眼都不眨地盯着电脑屏幕。

迟迟回头看方茹一眼:会不会打扰她啊?

方茹无声地回应:不是都约好了今天的么,怕什么。

迟迟于是抬起手敲门。

“稍等。”钟向晚说。她眼睛仍然盯着电脑屏幕,一副聚精会神的模样,手上的操作也一刻不停。

迟迟跟方茹只好站在门口傻等。

钟向晚就这么忙活了一会儿,突然亢奋地喊了声yes,握拳笑起来,这才看向门口的人,起身请她们进来坐。

她有点咳嗽,给自己加了杯热水,给迟迟她们也各倒了一杯。

方茹看到侧对着她们的屏幕上赫然是游戏界面。

“啊,晚姐你居然也玩这个!”

钟向晚笑道:“是啊,反正今天没什么事,偷偷吃鸡。”

迟迟真是没想到她有这样爱玩的一面,并且跟优雅得体自由切换。

果然看人不能只看表面。

她把打印出的稿子递给钟向晚,她笑了笑,半开玩笑地说:“钟允说你人如其名的迟钝,我倒觉得江小姐很细心周到。”

钟允这家伙!迟迟脸红:“钟小姐你叫我迟迟吧,不要那么客套。”

“好啊,那你也不要叫我钟小姐了,跟他们一样叫我晚姐吧。对了,你喜欢什么样的小说?我这儿有很多,你看看。”

她打开她身后的柜子,除了最上面和最下面的两排名著,中间的书都套了书衣,看不出是什么书。她把那些书挑了几本放在桌上打开,迟迟她们才发现居然全是小说,有言情类的,也有悬疑推理类的,**也有……

魏绍远说的没错,她真是涉猎广泛,喜欢小说。

然后迟迟看到自己的那部出版了的古言小说也在其列:“咦,这本……”

“这是你的书吧?我也是之前偶然看到的,觉得女主是个小医女的设定很喜欢就买了,她从朝堂到江湖一路迷迷糊糊的,闹出不少笑话,也收获了刻骨铭心的感情,很可爱,我挺喜欢的。”

迟迟第一次面对面听人这样夸赞她的小说,感动得都快哭了。

“其实你古言写的挺好的,轻喜剧的风格也能写将近一百万字,证明脑洞也够大,为什么不继续写这种呢?”

同样的问题魏绍远也问过她,大概是初心变了吧,现在写文对她来说不是可有可无的兴趣爱好,而是支撑她生存下去的饭碗,自然也就想要迎合,想要红,想要赚钱。

所以她把娱乐圈文大行其道的流行趋势跟钟向晚也讲了一遍,她也完全能够理解:“嗯,能把握潮流风向而且朝着它靠拢,其实挺好的,我一直给我的艺人们强调的也是这一点,这是捷径。但是像钟允就学不会,他总是有他自己的主意。”

迟迟好奇:“那他是怎么样的?”

“就不肯好好做偶像呗。他喜欢唱歌,要出EP,还喜欢嘻哈文化,车里放的都全是说唱歌曲。”

这点迟迟倒是领教过的,上回坐他的车,虽然考虑到她妈妈坐后排他已经把音量调到最小,但还是能听出来全是说唱。

会唱又会跳的年轻偶像并不是没有,但大多是刻苦训练的结果,钟允似乎还隐藏了些天赋在其中,还有一些叛逆。

“那他这样,公司会怎么做呢?”

“那就要结合他自身的优点找准定位,扬长避短。”钟向晚说,“我觉得你也可以。”

她们聊了聊钟允,又聊各自喜欢的小说,话题打开没那么拘束了,才开始聊迟迟的新文:“我觉得第五章的这个冲突可以提到最前面,稍微换个切入点……”

钟向晚不紧不慢地说着,极有条理,又句句都在点子上,让迟迟有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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