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重生之年代纪事(201)

作者: 秋天的信 阅读记录

绝不。

但此时的闫思蕊让闫乐看着炉子后便偷偷进了房间,然后意识进入空间里查着还有哪些小咸菜的做法。

小咸菜的做法倒不少,可他们能就地取材的材料却不多,这冬天除了大白菜产量高以外,最高的就是白萝卜了。

白萝卜做的小咸菜种类那就多了,泡萝卜,揉萝卜,压萝卜,辣白菜调料做的萝卜,可这泡萝卜必须用水泡着,带在路上不方便,首先就PASS掉了,揉萝卜就挺好吃的,不过太麻烦了,要把萝卜切丝,然后揉出萝卜丝里的水份再晒干,最近太阳也不好,晒不干再在车上一焖那还不馊了啊。

揉萝卜不行,压萝卜也一样了,那最简单的就还是辣白菜调料的萝卜了。

毕竟最简单,总是要做辣白菜的,就多做些调料然后弄个缸子掩上就行了,并且同样几天后再吃味道更佳,而且这种萝卜里头没水,带在车上也方便。

一翻查阅后,便决定就做这个了。

闫思蕊找到了法子,就从房间里出来,然后拿上小勺子又翻了翻锅,嗯,真香。

此时的王大丫已经和好了肉丸子在灶屋里开炸了,这肉香味儿比起外头还没好的红烧肉更加让人嘴馋。

炸好了丸子闫思蕊也不客气,伸手就拿了两个丸子走出厨房,一个塞进自个嘴里,另一个递给了闫乐。

她作为小姑照顾小侄子那是应该的,哪怕她身体年纪比闫乐小,可心理年纪绝对够当她妈的了,这两年又形影不离,吃起肉来,自然不能忘记这个小家伙。

闫乐笑眯眯的接过肉就塞进了自个嘴里,这肉是真好吃呀。

闫明此时也拿了一个肉丸子出来,一口就塞了进去,一边烫嘴一边还要说话,“这肉丸子太好吃了,要是能天天吃就好了。”

闫思蕊一脸嫌弃:“你那吃相就不能好看些吗?”

“不行,太烫了。”闫明是真烫,可又不舍得吐出来,只能一边哈气一边吃着嘴里的肉,这吃相着实是不太好看。

“你就不能慢点儿吃,我俩就没这样啊。”闫思蕊示意让闫明看看他们俩人,不管是吃前还是吃后,都没像他这样过。

“不行,太慢了。”闫明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肉就在手边,明明一口就能吃到,非要分好几口,这事儿他忍不了,所以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春芳实在没眼看,哪怕是自个亲弟,也没眼看,“行了,擦下嘴再说话。”

擦嘴倒是可以,吞下了嘴里的肉,闫明赶紧拿毛巾擦了擦嘴。

第154章 心里有数(三更)

一顿年饭便在几个孩子的斗嘴中正式开始了。

首菜必须是闫思蕊的红烧肉,砂锅的锅盖一打开,香气扑鼻,本就饿了一早的味蕾瞬间忍受不住,发出了闷鼓声,以及大家咽口水的声音。

王大丫一声令下,大家毫不客气的行动了起来,第一筷子自然是红烧肉。

这熟悉的味道,熟悉的口感,以及大家的夹菜速度,无疑不是在告诉闫思蕊,她的厨艺实在是高。

要说昨天黄豆焖猪蹄是惊喜,今天的红烧肉就真是震撼了,闫思国并不是第一次吃红烧肉了,可这样好吃的红烧肉,他还真是第一次吃,“小妹呀,真没想到你还有这手艺。”

说实话,被夸多了,还真没意识到这肉到底有多好吃,只觉得是大家没吃过外头的红烧肉,这没对比自然就先入为主的觉得她的肉好吃。

但这仅限于家里人的意见,而此时闫思国也这样夸她,难道是真很不错?

“大哥,我从来没吃过国营饭店的红烧肉呢,我的红烧肉和国营饭店的红烧肉相比,哪个更好吃呀?”

倒不是她没有自知之明,纯粹是好奇而已。

闫思国还真就认真的想了起来,毕竟他吃过的国营饭店可不少,半晌后这才说到:“那就要看是哪家的了,我在京市吃过,京市的就挺好吃的,但和你这相比,差了一些,别的就更不用说了,咱市里的红烧肉和你这完全不能比,差多了。”

闫思国的话让闫思蕊觉得有些夸张,她有些不信。

“小妹,你别不信,是真的,过几天带你们去市里转转,顺便尝尝市里的红烧肉。”

闫思蕊一脸惊喜,“市里,好啊,我还从来没去过市里呢。”

她前世倒是汉市人,在那里出生并且长大,对汉市她熟悉的很,来到这里几年了,她老早就想回去看看了,可奈何一直没有时间,大哥能带她去转转简直是再好不过的了。

王大丫自然没意见,“到时候把几个孩子都带去转转,我在家清静清静。”

闫思国自然没意见,反正都是自个的侄子侄女,带上就带上了,“好,到时候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