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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年代纪事(715)

作者: 秋天的信 阅读记录

这时间拖的越久,越不得找到失踪人。

这不,便让闫刚联系汉市那边,会不会其实人压根儿就没过来。

汉市那边得了信,自然也是全力调查,然而依旧没有找到李秀秀的身影。

一时间,调查陷入的僵局。

但没多久火车站有一名乘务警找到了公安,随后说到:“之前你们去车站调查的时候,我正好跟车走了,回来之后我就听我们同事说了,我对一个女生有一点印象,但不太确定是不是她。”

公安同志点头:“你先说说。”

乘务警道:“是这样的,在火车快到京市站的那天上午,有一位女同志的钱被人偷了,那位女同志的的年龄和你们形容的差不多,因为她闹了一通,所以我有些印象,不过因为年龄小,被人唬了几句就没再追究了,我怕她出事,所以一直在附近,确认她从京市站下了车后我才离开的。”

现在就只能确认他所说的那名女生就是李秀秀就行了。

但闫刚出来的急,根本就没带上李秀秀的照片,毕竟也没想到会有用上照片的时候,可大概那么形容了一下,乘务警还是确认了那人就是李秀秀。

这名乘务警给的线索在公安这里就很关键了,那么也就是说李秀秀的确就是在京市丢的了,可现在依旧没看到人,那么他们就嘚加大搜查力度了。

可京市这边的公安忙又活了好几天,却依旧没有李秀秀的半点线索,调查再次陷入了僵局。

闫刚从希望到失望再从希望到绝望,仅仅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半个月后,他颓废的乘坐火车离开了京市。

虽然公安同志也向他保证一定会继续调查,不会放弃,可都已经这样找了,都没有找到,以后还能找的到吗?

如果说闺女失踪是失望,那么她对李小玲就称的上是绝望了。

李秀秀失踪的这半个月里,李小玲一通电话都没有打过来过,半点没有一名作为母亲的责任感,反倒是李母每日一通电话,却都是哭哭啼啼无关紧要。

李母对于李秀秀失踪的事情很是自责,她后悔啊,为什么要塞钱给李秀秀呢,如果没有给钱的话,李秀秀就不会走丢了。

然而她更后悔的是生了李小玲这个没良心的闺女,自个的亲闺女丢了,她还有心思摆摊,关键是知道了她给李秀秀塞钱后,连钱箱也不让她碰了,这个一手养大的闺女,什么时候护钱护成这样了,“现在是赚钱重要还是你闺女重要。”

“您要不塞钱给她,她就不会丢,您不知道她才十几岁呀,您心可真大,再说人已经丢了公安同志都找不到,我又有什么办法。”

李小玲的逻辑是没错,公安都找不到的人,她找不到很正常。

可她处事的态度就让人很有争议了,作为一个母亲亲闺女丢了,您这表情能不能伤心一些啊,哪怕是面子上伤心一下哭一下也好啊,现在这一副财迷的样子合适吗?

况且大家都在一个厂里住着,又在厂里上班,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谁家一点事儿邻里邻居的不知道啊。

李小玲孩子丢了,这人一次都没哭过不说,还成天乐呵呵的摆摊赚钱,一时间里大家对她也是颇有微词。

就连李母也恨呀,错了,终究是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但现在已经这样了,想改,难哟。

自个照的孽只能自个承受。

闫刚回汉市的路上,春芳俩口子是一块陪同的。

这也是季红英要求的,他就怕闫刚回去的路上心不在焉,再把他自个也给丢了得不偿失,索性让春芳将人给送回去,顺便自个也回去,都赖在她这儿半个月了,关键这半个月啥也没做,尽可添乱了。

第548章 离婚吧(一更)

春芳没法,只能义不容辞,这点事儿而已,她当即就给答应了下来。

季红英闫思文闫乐三人,再次将闫刚春芳俩口子送上了火车后,这才再次松了口气。

季红英虽然不喜欢李秀秀,可李秀秀再不是个人,那也是闫刚的亲闺女,这人就这么丢了,她担心一点很正常,不管孩子找不找得到,在的人还是要好好生活的。

春芳俩口子带着闫刚回了汉市,而闫思红成功被闫思蕊留了下来。

当然,一开始也有诸多的不舍呀,不愿呀,可后来还是成功的刘大山给劝了下来。

没错,就是刘大山,按刘大山的话来说,“咱们家在农村,但咱们又不回农村,严格来说汉市也不是咱们的家,咱们本来就租房子住,在外面摆摊赚生活费,在汉市摆摊和在京市摆摊有什么区别啊,其实你也不是那么想走,干脆留下来得了。”

刘大山的话相当有道理,可闫思红还有别的原因:“可,咱女儿怎么办,当初说好了的要等女儿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