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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珑.无双局(234)+番外

林一川有点头痛怎么告诉他。

林安接过了话:“燕生,这一切只是一个局。”

“是啊,就你这傻大个儿蒙在鼓里。”雁行夹了块红烧肉放进燕声碗里,没好气的说道,“偷偷送吃的还不要,硬要啃没二两肉的糊麻雀。满桌子菜你不馋啊?还不赶紧吃!”

看看自家少爷,再看看林安和雁行。燕声再傻都明白过来,委屈得不得:“少爷!你,你们……”

林安和声说道:“燕声,你高兴生气都写在脸上。如果告诉你了,别人也早看出来了。少爷没有把你当外人,明白么?”

燕声耷拉着脑袋不说话。

“燕声。不告诉你本来就是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环。没有你,不会有人相信你家少爷落魄到吃烤野味睡破庙码头卖艺。厚着脸皮吃扔来的馒头,靠灵光寺布施的斋菜果腹。这一路辛苦你了。我敬你。”

林一川双手敬酒。

燕声被针扎了似的跳了起来:“这怎么使得!小的只是没有想到……”

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少爷有意为之。更没想到,他家爱洁如命的少爷能倒在尘埃里生活。回想这三个多月的日子,燕生忍不住鼻子发酸。他辛苦,能有少爷辛苦吗?他脑子笨,少爷没有告诉他实情。可是少爷却陪着他一起吃苦。他还抱怨什么呢?

燕生绽放出灿烂的笑容,一口饮完了酒:“少爷,我真的没有露馅坏你的事啊?”

林一川笑了:“没有!少爷我都忍不住吃了雁行翻山越岭偷送来的肉馅饼,你还能忍住。燕声,好样的!”

燕声憨厚地咧嘴笑了。一股香气袭来,他情不自禁张开了嘴。雁行夹着块红烧肉塞进了他嘴里。嘴一抿就化,肉汁连同口水咕噜一声吞了下去。

“哈哈!”

桌上三人同时大笑起来。

燕声没有着恼,只觉得满心踏实。有雁行和林安在,他终于可以放心了。“少爷,我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啊?”

“我爹过世前写了封书信让林安转交给我。他说,二老爷勾结东厂,林家财富的三成股子就是二房付出的代价。这么多年,嫡长房给族里添了多少良田当族产,人心不足。将来也用不着顾虑他们。”林一川想起父亲的留书,仍然难过万分。

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林家基业在扬州。无论林大老爷和林一川转走多少资产,摆在明面上的东西都动不了。大老爷一死,二老爷勾结东厂,联络林氏族人,为了利益,势必要将林一川赶出林家。大老爷思来想去,顺水推舟证实了林一川是抱养的嗣子。林一川被逼出族,看着凄惨。却因此甩掉了林氏家族的拖累。

燕声的眼睛又红了:“老爷对少爷真好。”

“吃菜!”林一川夹了块肉放进燕声碗里:“现在不生气瞒着你了吧?”

燕声使劲摇头:“是我蠢。少爷知道我有一百多两银子的私房。如果我不交出去,也不会连累少爷只能和我走路到京城。雁行,林安,你们也真是的。避开眼线,偷偷塞点银子给我们也好啊!”

三人又一阵大笑。

林一川无奈得很:“路上一直有尾巴盯着咱们。有银子也不能花。别再和雁行置气了。”

“你们还好,走哪儿停在哪儿歇。一路有野味吃。我坐船去京城,足足啃了一个月的干馍,想吃根咸菜都厚着脸皮向船老大讨。哎,这辈子我都不想吃馍馍了。”雁行苦着脸,掰了根卤鸡腿大嚼起来,“没盐没味的日子,简直生不如死!”

原来雁行坐船也过得不好。燕声气又消了大半,故意炫耀:“进京前少爷打了头熊,摘了个蜂巢。蜜汁熊肉好吃得不行,肉脆脆的,带着焦甜香,比这会熙楼的蜜汁肉脯还好吃呢!”

那头熊是小爷我杀的!以为你家少爷随便出去逛一圈就能找到头熊?雁行斜乜着林一川。林一川回以一笑。

雁行故意叹了口气:“哎,说得口水都出来了。下次打头熊来你烤给我吃。”

“行!”燕声大方地应了。

轻松就哄好了燕声,转眼间两人就和好如初,分享起一路的际遇。

“少爷,计划有变动?”林安轻声问道。

照计划,林一川身无分文离开林家后,会蛰伏在暗中,新成立的商行会慢慢将林家的南北十六行抵垮,将林家的资产蚕食掉。让东厂白费工夫。林一川到京之后,却提前发出信号来到会熙楼,林安和雁行都有些意外。

整座京城都在议论哪家姑娘会被立为皇后。林一川想到穆澜,他不能再等下去了:“从扬州到京城。东厂一直盯着我。不管我和燕声过得有多惨,身边的眼线从来没有消失过。林家南北十六家行的流水已经抽空。以二老爷的才能,用不了多久商行就会周转不灵。三个月也没有让谭诚打消疑心。与其等到那时被动地等他找上门来,不如出动出击。砍了大树免得老鸹叫。”

第254章 应约而来(一)

一声春雷乍响,春雨稀里哗啦地落下。

每逢阴雨天,谭诚的心情都不太好。

整个东厂的人都战战兢兢,唯恐触了督主的霉头。无形的肃杀高压随着大雨远远散开。东厂衙门前的大街空无人迹。对这个能止小儿夜啼的凶险之地,人们能避多远有多远,能绕道绝不选择从东厂大门口经过。

细密的雨被风吹着,像一片片白色的轻纱飘过。衙门外长街的石板地被雨水浸润出沉闷的深青色。雨水慢慢聚集在屋檐的瓦当上,一点点变得晶莹饱满。水滴终于脱离了束缚,从高处飞坠而下,在地面惨烈地摔得粉碎,在地上开出一朵小小的白色水花。

东厂衙门的守卫有些无聊地盯着水花出神。没完没了,此起彼伏的水花看得久了,他觉得眼前出现了幻觉。

一双崭新的靴子踏上了这条街。褐色的鹿皮上用金线绣着虎头。须发栩栩如生,蚕豆大小的猫儿眼镶嵌出老虎眼睛。单从靴子的做工看,不难猜出主人的富贵。而他就这样随意地踏进了雨水中。

来人撑着一柄深红色的油纸伞。油纸伞遮住了他的脸。能看到撑伞的手修长细腻,骨节均匀,指间戴着枚蓝宝石戒指。

他脚步坚定地走向东厂衙门。在守卫惊奇的目光下站在了雨檐下。

一阵风吹过,他身上的披风色泽交替现出深浅的蓝,莫离的紫,点点金银碎光。这是以公孔雀的尾翎揉捻成线,夹以金银丝织就。

这是什么人啊?把银子穿身上嫌别人不知道他有钱?想着自己可怜的月俸,守卫心里暗骂着,用喝斥声发泄着心里的嫉妒:“什么人?”

收起伞。林一川抬起了头。

年轻俊美,一身的富贵逼人。守卫又为之一愣。

他微笑道:“还请入内禀告督主。林一川应约而来。”

听清楚他说的是应约而来,守卫只迟疑了一瞬,态度变得恭敬异常:“公子稍侯。”

不过半盏茶的时间,就有小太监前来请林一川进去。

走进传闻中的东厂,林一川颇有些好奇的四下打量着。可惜这样的雨天,东厂的人也不喜欢出来走动。一路走来,他竟没见着几个人。

小太监领着他进了一个院子,在正堂前停了下来。

门帘掀起,林一川看到了梁信鸥。老熟人了,他笑了笑。

林一川这一身打扮让梁信鸥暗骂了声娘。他亲自去的扬州,亲眼看着林一川身无分文餐风露宿穷得吃不起馒头。谭诚的命令他忠实的执行,并不等于他心里没有质疑。林一川在灵光寺借宿七八天,餐餐吃斋菇素。他的人盯得紧,没发现任何异常。连谭弈都觉得追到寺里痛打落水狗没有意思。

等到林一川下山进京,转眼消失不见。他恨不得再找到人直接扔大牢里去。没想到人就主动上了门。不仅如此,还换了身奢侈到令人痛恨的衣裳。梁信鸥觉得自己的脸皮被打得啪啪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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