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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就一个字(冷案重启番外篇/出书版)(33)+番外

说到观察这件事,其实吧,作为一个计算机宅,我只对自己的计算机感兴趣,每天都在观察它,至于别人?除了老婆女儿外,对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计算机了,如果我写一篇有关计算机的观察日志,不知道科长会不会一生气,命令我每天去健身房运动四小时。

运动一、两个小时我还能接受,四小时的话,一定会死人的。

要不就聊聊科长吧,除了老婆、女儿和计算机外,最值得我观察的就是科长了,毕竟没有他,也没有我老白的今天。

作为一名老警察,我在这个圈里混得不太好……好吧,该说是太不好了,这主要归结于我的脾气,大家都说菠萝仔暴脾气,得了吧,那是他们没看到我年轻时是怎么发脾气的,惹到了我,局长我都敢冲他拍桌子。

所以可想而知,我被穿小鞋这种事也特别多,部门调动也特别多,在这一点上,菠萝仔都可以叫我前辈了,后来有一次我负责的任务出了差错,黑锅就背到了我身上了,我被发配到了一个小镇上的小派出所当闲职。

那阵子我都认命了,决定什么都不管,混到退休得了,直到有一天我接到了一份调令,让我去冷案科报到,我才知道局里设了新科室。

本来我还挺高兴的,结果利用计算机技术这么一查,科长是官二代,科员也是官二代,都是些问题分子,我一看就婉言拒绝了,倒不是我不想回警局,而是我怕我一不小心揍了这些人,回头再被流放到更偏远的地方,那不就得不偿失了吗?

谁知这个科长还挺执着的,下了死命令让我去,最后我不得不拿着调令去报到,结果你们猜怎么着,他居然跑去夏威夷度假了,只有一个年轻同事在科里,他说话态度很谦虚,我一开始还以为他是新人,过了几天,我聊天才知道他竟然就是那个官二代,魏处长的大公子!

哎呦我的天吶,我当时差点吓尿了,我还把他当小年轻的使唤,让他倒茶买饭跑腿什么的,早知道我可不敢。

大概我在山窝窝混了几年,不了解外面的风气了,居然看走了眼,不过正义这人真不错,一点都没有官二代的那些坏习惯,为人还特别热情,听说科长是他表哥,我想应该也差不到哪儿去吧。

科长进科室那一天我又认错人了,他穿着白衬衫蓝西裤进来,脸上戴着墨镜,衬衫领子还立着,再加上皮肤白又长得高,我还以为是电视台的人呢,刚好那几天电视台来做专访,我告诉他走错了,我们这儿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地方,采访要去楼下热门的刑侦科。

科长也不说破,无视我的阻拦走进来,还东看看西看看,说这里环境不好,得重新装修什么的,我心想这哪来的神经病,直到正义出现,我才知道这个神经病就是我们科长。

看着他把防晒霜、护肤露、手油、携带型香水一样一样从包里拿出来,那一瞬间我燃起的工作热情又被浇灭了。

平心而论,科长这人挺好说话的,总是笑咪咪的没官架子,出手也大方,常带我们去吃饭,但就算这样,我也不想给个毛都没长齐的小白脸当手下啊,那还不如在山窝里当警察呢,至少自由。

科长做事也不行,每天就是靠在椅背上看报纸照镜子,当然他也看档案,我觉得他看档案的时候里面一定夹了个小镜子,因为他看一会儿就摆弄下发型,要不就是喝茶,打电话给设计师的次数比打给同事的次数还要多,还自己绘图设计,说要改造冷案科,我觉得该改造的是他的大脑!

但偏偏不管他做什么,怎么做,都没人指出来,当然了,他是官二代嘛,有裙带关系的,所以装修这事的申请很快就批下来了,换做过去,我肯定教训他不能公款私用,可他是正义的表哥,再说教训了他,我今后又无处可去,只能忍了。

装修那几天,我们不能室内办公,科长就说要不外出调查吧,当时刚好某个村里发生儿童走失案,那是我第一次见识到他是怎么和刑侦科的同事抢工作的,很酷很不讲理,我当时没忍住,当众说他了,他没在意,笑嘻嘻的,当然他也没听,继续跟人家抢工作。

好在案子很快就查清楚了,藏匿儿童的罪犯也找到了,刑侦科的同事押罪犯回警局,科长却不离开,说记得某个目击者的家里也出过儿童走失案,至今都没找到,既然来了,就顺便调查一下吧。我没办法,只好陪他留了下来。

我们寄宿在那个女目击者的家中,询问当年的事,她一开始还挺配合的,后来就越来越不耐烦了,因为她家还有两个小孩在上学,是一对双胞胎男孩,很调皮的,她光顾着看孩子,没心情理我们。

科长说她古怪,我觉得是他小题大做了,直到后来科长在他们家的仓库里挖出了女孩的尸骨,那个女人发了疯似的攻击他,还拿了自制的土枪要杀我们,幸好刑侦科的同事及时赶到,萧燃科长制住了疯女人。

整个过程太混乱,我不太记得了,只记得科长的脸颊被镰刀割破了,他对女人说:「我要是毁了容,一定杀了妳!」

警察的直觉告诉我他说这话是真的,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这么凶残,也第一次见识到一个男人把自己的容貌看得如此重要,以致于我都怀疑他找到尸骨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

幸好萧燃科长及时制止了他,把他拉到一边安慰了几句,又掏出手绢让他擦伤口,等科长回来,又变回平时笑咪咪的样子了,那时我就确定了──他们有猫腻,所以才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啊。

女人被带回警局,很快就交代了,村里重男轻女,她第一胎是女孩,一直被看不起,就迁怒女儿,在一次殴打过程中失手打死了,她就偷偷把人埋了,对外说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谁都没怀疑,所以她一直问科长是怎么看出来的。

这其实也是我想问的问题,但科长就用了直觉两个字把我打发掉了,我想他肯定是看出了什么破绽,只是不说而已,事后我一直回忆他是什么时候看的旧档案?女童走失案是很多年以前的案子了,他怎么会记得这么清楚?难道他每天看档案的时候没有照镜子?

后来在跟随科长工作中,我发现他看档案的时候还是有照镜子,不过这个已经不重要了,管他白猫黑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再后来我们科室都装修完毕了,老实说哈,那么华丽的办公室大概只有白领才会用到,我个人还挺喜欢的,你们是没看到其他科室同事那羡慕的目光啊,想到今后我可以在这么好的环境下工作了,我都飘飘然了,人都是有虚荣心的对吧,再听说原来装修费不是公款,是科长自己掏腰包的,我意外之余,发现我一点都看不透科长这个人。

因为在我迄今为止的警察生涯中,没有见过像他这样的人啊。他手头常常很拮锯,但他从来不小气;他很爱美,但查起案子来简直就不要命;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听音乐照镜子做健身,可他查的案子比我和正义两人加起来还多;别的科室遇到问题上司第一个撇清关系,可到了他这里,他却告诉我们说案子我们查,责任他来担。

第一次听到这话时,我感动得都快哭了,我这辈子就没遇到这么好的上司!

希望科长这个位子坐得久一点,至少坐到我退休之后,这里的生活很开心,我不想换科室,不想换同事。

等等,规定好像是要求写观察日志的,我写的这个算是回忆录吧,哎呀没办法,人老了,就喜欢回忆过去的事,就是不知道不符合作文格式的话,会不会被打回来重写,要不就再写两句恭维的话吧,我们科长就爱这调调。(以下三千字拍马屁的内容自行省略)

记录人:萧兰草

咦,我是为了促进同事间的咸情交流,才让他们写观察日志的,为什么每篇的日志主角都是我,这岂不成了萧兰草观察日志了吗?每天都被窥视,这感觉不太好,可是没办法,谁让我这么出跟呢──当你拥有超于常人的容颜时,也就注定了你要承受被万罗瞩目的人生,如果这是宿命,我只能说──我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