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嬉皮玫瑰,狂恋苦艾(24)

作者: 金呆了 阅读记录

他点点头,说懂。

“是什么?”

他看着她,认真说:“你们在一起,但又不在一起。”

王美丽用力吸了吸鼻子,妈的,酒精都流出来了。现在她痛苦得很清醒。

后来她再也没有遇见过一个比司徒对她更好的男人,有骗她钱的,有骗她炮的,有烂男人跟她对打的,也有普通男人,都是过客。她再没有产生过一丝渴望和愧疚,她堂堂正正挨穷,发狠,短暂地爱,利落地离开。

她一直有在好好生活,从没放弃。直到秦甦带她去戒酒会,她才意识到,她不应该喝酒的,她和妈妈的生活某种程度上是被酒精摧毁的。

但她没有办法。她没有学历,没有一技之长,就像爱一样,她的工作也都很短暂。酒,是她最懂的东西。也意外的,成为了工作。

她讨厌酒,又不得不爱,像一场虐恋。

金郁问,“你还爱他吗?”

也许在一个男人怀里,该装得天真一点。这样比较可爱。但今晚她特别诚实。

王美丽窝进他怀里,咽下喉腔的沉滞,“爱和恨早都远离我了,我现在,只是比较想我妈。”

酒杯碎了的时候,她突然很想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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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郁过去很难理解为什么这么漂亮的姑娘要为喝酒把自己搞得乱七八糟,还时常洋洋得意。

他解读为怪,怪美人。

他这种无趣的灵魂,很难理解的。

今天读过她的前世今生,他忽然理解了她的处境。他过去完全不理解的,现在全盘接受了。

他抱着她,憋了很久安慰的话,一低头,怀里的王美丽打起了轻鼾。

他几乎能想象,她要是发现自己打鼾,一定会抄起手,特得意地说,我们年纪大了就是这样的。

她不会给自己找借口辩解,她理直气壮,喜欢身上一切不那么光明的东西。

金郁在床底下找到卸妆巾,抽出两块,给她擦脸。擦着擦着,戏弄心起。

趁她睡着,金郁捏了捏她脸颊的肉。之前他真是不敢这样做。

王美丽睡着了特别无害,嘴巴嘟哝着,像个生闷气的小女孩。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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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丽渴醒,到处找水,一抬手发现橙色圆凳上搁着瓶开过的矿泉水。金郁呢?室内漆黑,身边没人,她静静地喝水,突然有些失落。

玄关的男士运动鞋还在,反光条反着银白的光。王美丽开口喊他,“金郁!”

没人回答。

王美丽皱起眉头,扶着晕乎乎的额角开了灯。

一居室,坦荡荡,什么也藏不了。

环顾屋内,洗手间门缝下透出隐隐的光。

一开门,一头卷毛蓬松松地对着她。

金郁坐在马桶上,内裤褪到脚踝,宽大的T恤下摆为某处遮羞,他手机横屏,一脸严肃。见她进来,讶异地拎裤子,“啊?你怎么醒了?”

王美丽不爽,“什么呀。”居然在玩手机。

刚刚找他,害她心慌了几十秒。

金郁不好意思揉了揉头发,将手机屏反转——

绿茵场上,几个白球衣正挥汗跑动。他嘿嘿一笑,“阿森纳对热刺。”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24小时内正分留言红包,弥补迟到,谢谢读者朋友们理解。

扁桃体肿了全身肌肉酸痛,但我还是更新了!我真棒!

第11章 11

因为王美丽说那地儿过度犁,疼,金郁于是很乖地抱着她。

黑洞洞的环境里,眼神紧紧锁着小屏幕。

王美丽有一搭没一搭,摸摸他,抠抠脚,忽觉一处皮质紧实度和其他区域不一样,软软滑滑,感觉也钝钝的。

开灯一看,居然是个红疮——她的右后脚跟长了个冻疮。

“是冻疮吗?还是你们女孩子穿高跟磨的?”金郁长在城市,养尊处优,怕是没见过这种。他所认知的脚后跟红了,都是些美女的美丽病。

“是冻疮,我认得。小时候长过。”她指了指左边第二脚趾,“长在这里的。”王美丽好笑,一般只有穷人才会生疮的。小时候不富裕,换洗的鞋有限,长期穿一双鞋,不见阳光,便生了冻疮。只是这么大了还生这玩意儿,有点可笑。

金郁把她脚焐进怀里,“是冻的吗?”

听他这么问,王美丽缩了缩脚趾,仿佛昨夜冰凉的触感正往脚心钻。

她有磨脚皮的习惯,前几天还磨呢,那会没长。应该是昨晚一夜间冻出来的。

她眼神飘向旁处,若有若无地叹了口气。太可笑了——冰天雪地里还要男欢女爱,确实,活该冻死。冻出疮,冻成蛆,冻成两团缠嬉蠕动的昆虫。

如是这般想着,脑中即刻描出昨晚香艳激烈、欲。望丰盛的画面。好像电影的最后一幕,铺天盖地那场雪中,他们是两个血仍温热的反派坏蛋——正你进我退地决一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