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七点半,阿笙跨过雕着花纹的门槛,看着门口熟睡的老猫,把手里吃了几口的面包撕下一半放在了它面前。
她知道,它醒来势必会大快朵颐,没有人会拒绝食物,包括动物。
刚出门手机就响了,章嘉在电话那头说:“老地方,别误了时间。”
章嘉是阿笙直属上司,同时也是她的老板之一。
三个月前,阿笙结束打杂工作,前去一家很小型的律师事务所应聘,做了一名律师助理,平时工作多是帮事务所几位律师准备材料打打下手,直到月前章嘉把她调到了身边,没有理由,只有短短几个字:“以后你跟着我。”
章嘉四十岁左右,丧妻,独自抚养女儿。章嘉女儿,阿笙见过,小名叫乐乐,是个很讨喜的孩子。
章嘉这个人高冷狂妄,很少会把别人放在眼里,破格亲自带职员更是前所未有的事,事务所上下说实话并不羡慕顾笙,反而有些同情她。
章嘉不是一般的难处,对于这点,阿笙深有体会。
章嘉最近接了一宗离婚案,女主人向章嘉透露,男主人在外包~养情人,于是这几日章嘉有事没事就带阿笙窝在这里,希望能够搜集到有利证据。
阿笙抵达小区的时候,章嘉还没到,她便拿出刚刚在外购买的报纸,坐在一旁等待着。
......
其实章嘉早到了,靠着一棵风景树,双脚悠闲交叉,看着不远处安然静坐的女子,抖了抖手里的烟灰。
她叫顾笙,三个月前来嘉誉律师事务所应聘,当时他就觉得她跟别人不太一样,皮肤很白,倒像是常年不见阳光,没有丝毫血色。没有花哨的简历,更别提曾经获取过什么荣誉,不过毕业学校倒是挺吸引人的:T大法学系硕士。
“顾笙,07年T大法学系硕士毕业。”章嘉默念了一遍,这简历还真是简单的一目了然。
章嘉问她:“有律师执照吗?”
“有。”她低着头,声音不算太大,但也不算太小。
合伙人樊誉已经在一旁摇头了,不管是工作经历,还是应聘者的专业自信,无疑顾笙都不合格。
章嘉似是没看到樊誉在对他使眼色,双臂交握,搁置在桌面上,微微探身:“毕业后一直没工作?”
章嘉很好奇,2007年到2013年,中间有这么长时间,顾笙竟然连任何工作经历都没有,多少有些诧异。
“赋闲在家。”说这话时,顾笙抬眸看了他一眼,就是那一眼,让章嘉注意到了她的眼神,漆黑平静,不卑不亢。
那天,章嘉录用了顾笙,樊誉很不高兴:“能不能告诉我,你录取她的理由是什么?”
“名校毕业,最重要的是,她是我学妹。”章嘉没告诉樊誉,一个女子眼神能够如此沉静不卑不亢,又怎会是池中之物?
章嘉一个月前回了一趟T大,竟然在法学院出色学生栏看到了顾笙。照片有些年代了,那时候的顾笙应该只有20岁左右,素颜示人,笑容明媚。
也是在那天,他才知道,顾笙学习成绩很出色,稳居第一,年年独揽年级奖学金,当年在T市法律界引起热议的学术论文,也是出自顾笙之手。
回来把这事给樊誉说了,那家伙态度立马就变了,先是觉得事务所捡到了宝物,紧接着又疑心章嘉在骗他,“确定了吗?会不会是同名同姓?”
“懒得理你。”章嘉直接把背影甩给了樊誉。
顾笙当年打过三场官司,全都获得了空前的成功,樊誉觉得顾笙当律师助理可谓屈才,跟章嘉商量过,想让她独挡一面,被章嘉回绝了。
“还是再等等吧!至少要询问一下她是怎么想的。”
......
小区里,有一位中年女人提着一袋垃圾扔进了垃圾桶,章嘉微微眯起眸子,认出来了,那人是“小三”聘请的保姆。
这边章嘉正打算过去,就见一直安然静坐的顾笙合上了报纸,待保姆离去,迈步朝垃圾桶走去。
章嘉倒不急着过去了,顾笙从裤袋里慢条斯理的取出一双白手套,戴在手上后探手往垃圾桶里翻找了一下,顺利找出了刚被弃之不久的垃圾袋。
僻静角落,顾笙把垃圾袋打开,耐心的翻找着垃圾。章嘉笑了,那笑愉悦明朗,又掺杂着几分怅然若失。
......
顾笙接到章嘉电话,刚走出小区就看到了他的车,他穿着一身黑色西装,靠着车身,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刚才我见你在翻垃圾,你在找什么?”他明知故问。
阿笙取出一个密封的塑料袋,里面装着几团卫生纸,上面......
章嘉年纪比顾笙大,他见了都觉得尴尬,但拿着密封袋的人却是一脸漠然,把袋子递给章嘉,卫生纸上面是被告和小三欢爱后擦拭的爱液罪证,章嘉没接,转身打开车门:“我嫌脏。”
阿笙低头看了看,重新收好塑料袋,上了车。
章嘉开车的时候,不动声色的看着顾笙,她望着窗外,双手安分的搭放在膝盖上,是个不管做任何事情都无声无息的人。
开了一会儿车,章嘉取出一封推荐信递给了顾笙:“这家上市公司在招法务,条件很好,或许你可以过去试一试。”
阿笙转眸看他,她这是......被解雇了吗?
章嘉似是看出了她的想法,“嘉誉事务所平时专门接离婚案,你在这里只会埋没你的才华。”说到这里章嘉叹了一口气:“你还很年轻,应该站在高处看看不一样的风景。”
阿笙掏出那封推荐信,公司名字跃之眼前:陆氏·盛景。
他记得,她快忘了
更新时间:2014-7-12 20:56:53 本章字数:4818
章嘉推荐阿笙去陆氏上班,完全是无心插柳,他不曾知道阿笙和陆子初之间有过那么一段情。
章嘉也没说错,陆氏工资待遇确实很好,阿笙的工作也很清闲,给公司审合同,处理日常法律纠纷。
她需要这份工作,正确的说,她需要钱。
她现在居住的地方很偏,住户也很杂,时常会有窃贼撬开门锁偷走钱物,尤其是晚上,隔壁住着一对夫妻,房子不隔音,夫妻夜间生活但凡激烈一些,声音绕耳,难以成眠。隔天见了面,她又不好多说什么,总不能让他们过夜生活的时候小点声吧?怕是会引起对方恼羞成怒。
进入陆氏上班不久,章嘉开车帮她搬家,阿笙行李少的可怜,章嘉皱了眉,大概觉得这姑娘怎么能混的这么惨呢?开始后悔当初她在嘉誉上班时,一个月给她开的工资太低了瑚。
二室一厅,很小的房子,只有八十平方左右,她自己住,足够了。
中午请章嘉和乐乐吃饭,买了一个泰迪熊送给了乐乐,乐乐高兴的抱着,爱不释手铄。
章嘉拿起水壶倒了一杯水送到阿笙面前,“小孩子不能宠。”
阿笙看着乐乐,她在想什么呢?她在想,如果她女儿还活着,应该也像乐乐一样大了吧?这么一想,坏情绪又来了,她觉得不好,端起水杯,冰凉的指尖这才有了少许温热。
章嘉说:“阿笙,你在杭州无亲无故,有事情的话,别忘了给我打电话。”
“好。”时光让她变成了一个言简意赅的人。
那天饭后,乐乐吵着要吃冰淇淋,章嘉从冷饮店回来,一共买了两支,其中一支递给阿笙,阿笙接过的时候,低头笑了,他这是把她也当成了孩子。
忽然就那么想起了陆子初,他若在,是绝对不允许她吃冷饮的。
初恋总归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不怕距离,不怕时间,但面对遥遥无期的未来,爱情注定没能捱过等待。
再见,早已物是人非,就连说声爱都丧失了勇气,生分的宛如陌生人。爱情蒙了尘,褪了色,只会在某个凝固的瞬间转化成苍白的曾经。
10月中旬,她站在大街上,静静的吃完了一支冰淇淋,回去后胃部疼痛,折磨了大半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