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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破狼(151)+番外

李丰的腿差不多可以蹭着走路了,每天批完折子,在内侍的搀扶下能在房里溜达几圈,这日偶然想起,来到了太子书房,太子十分乖巧,念书从不偷奸耍滑,李丰没有惊动他,扶着内侍在后门站了一会,目光却被太子桌案上的一个小摆设吸引了。

只见那不是普通的陶土胚,而是个金属架子,尾部冒着细细的蒸汽,两边架着的金属轨道上有一辆精巧的小马车,车身是一块西洋钟,正绕着一圈一圈的轨道来回跑,中间簇拥着一个小小的花盆,盆还空着,能看见底部专门留出来的气孔,大概是太子还没想好要种什么。

李丰慢吞吞地走过去拿起来细看,太子吃了一惊,忙规规矩矩地起身见礼,偷偷瞄着自己的父亲,生怕落一顿“玩物丧志”的数落。

李丰大约是心情还可以,没见什么愠色,只是问道:“内务府开源节流,这几年不是不让他们进这些奢侈的玩物了吗,哪里来的?”

太子大气也不敢出,小心翼翼地回道:“回父皇,这不是内务府买的,是四皇叔送给儿臣的。”

李丰微微皱了皱眉:“有日子没见阿旻了,他就忙着弄这些玩意?”

内侍上前回道:“皇上,雁王殿下上回不是和您讨了个园子吗?近来公务不忙,他便在园子里弄了个暖棚,培育了好些奇珍花草,还和葛灵枢研究了不少花样百出的盆,现在也快过年了,家家都愿意摆花,殿下的新鲜盆景千金难求呢——您看这小马车里放了水,每天会自己定时浇灌,倘若光线好,它这么跑几圈,水珠过处还有小彩虹。”

太子在旁边小声道:“皇叔说他买的都是普通的草籽花籽,一文钱一大把从乡下收的,买回来放在盆里不过剪个形,糊弄附庸风雅的有钱人正好。”

李丰:“胡闹,不像话!朕上回说让他多多辅佐太子,就是让他教太子怎么玩花遛鸟糊弄人吗?”

他脸一撂下,太子就害怕了,噤若寒蝉地站在一边。

李丰把花盆重重地放下,板着脸问道:“朕让你去和雁王学治国理政之道,他教了你什么,说来听听。”

太子飞快地看了他一眼,心里犯怵,嘴上却不敢怠慢,细声细气地回道:“回……回父皇,四皇叔教儿臣,治大国并非要夙夜不休、殚精竭虑,最重要的是要物尽其用、人尽其用,法度与制度乃是上位者执政之基,只要建立了完善的制度法度,让文武百官各司其职,国库来源稳定,呃……”

李丰眉目微微缓和了一些,听儿子嘴上磕绊,不由追问道:“怎样?”

太子硬着头皮道:“……就能一劳永逸地偷懒混皇粮。”

李丰:“……”

小太子用力抿着嘴,生怕父亲听了这番离经叛道的混账话勃然大怒,然而等了许久,预想中的怒骂和惩罚并没有落到他头上,他战战兢兢地抬起头,看了李丰一眼,却见那说一不二的帝王脸色沉静,若有所思良久,方才感叹道:“他说得对,阿旻比朕看得透。”

太子不明所以地看了看他,总觉得父亲这天心情很好。

朝中有一些不太长眼的二百五以为雁王就此沉寂,因为杨荣桂造反一事失了圣心才不敢有什么动作,放心大胆地上折子参雁王,罗列了好几条罪状,难得在大朝会上露面的隆安皇帝当庭发作了一通,袒护之意溢于言表。

不但这样,隔日,这铁公鸡似的皇帝竟然破例批准内务府一笔超了份例的开支,高价当了一回冤大头,从雁王的园子里买了一堆精巧新奇的金属盆景送到各宫,算是李丰自掏腰包给弟弟开小灶了。

军机处的风水让人一时看不懂了。

方钦等人预备好的弹劾折子写了改改了写,足足到过年,也一直没有机会往上递送,弄得方钦都不由自主地疑惑起来——难不成世上真有人临危受命之后挂印离去,毫无野心吗?

这种平静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了腊月二十三,北蛮质子抵达京城。

☆、第102章 宫宴

头一年的年关时顾昀还在西北边疆,大梁全境都愁云惨淡,随时准备亡国。

这一年,整个国家却以一种惊人的生命力活了过来,昔日的莺歌燕舞纵然是看不见了,但街头巷尾排队买饴糖的猴孩子们身上已经陆陆续续地穿上了新衣,白日里间或能听见几声鞭炮响,家家户户也开始忙碌着预备年货。

倒塌的城墙重新崛起,祈明坛上的禁空网也张开了森严的视线,墙上成排的白虹铁弓与默然无声的铁傀儡目送着不速之客进城,北大营随行护送,整肃地停在九门之外,鸦雀无声间俨然是一派血与火洗练过的精气神。

这一年风风雨雨,仅就这起死回生之功,将来汗青之上便必有雁亲王一笔。

蛮族三王子的车驾缓缓经过长街,凛冽的寒风将车帘掀起一角,隐约露出里面一张消瘦苍白的脸,随即车里伸出一只手拉上了车帘,阻隔住双方互相窥探的视线。

这时,顾昀正身着便装坐在望南楼上,鼻梁上夹着一片琉璃镜——不是他平时瞎起来应急用的那片,是战场上远距离瞄准用的一种千里眼。

长庚沈易都在,片刻后,雅间的门被推开了,一道人影闪了进来,正是江北之后就行踪成谜的曹春花。

曹春花进屋以后简单见了礼,一屁股坐下:“渴死我了。”

长庚习以为常地端过一个大海碗,往里倒满了酒,曹春花脸不红气不喘地接过,一口喝干了,不知道的大概还以为他这是在灌凉水——直把顾昀这酒鬼都看得目瞪口呆,感觉自己遇上了酒鳖。

“再来一碗,”曹春花舒服地叹了口气,“我从京城跟大帅分开以后就一路回了北边,风霜雨雪的跟了这一路,可算是没少受罪。”

曹春花从小对变装易容之术就十分有一套,学人说番邦话过耳不忘,十天半月就能脱口而出,被长庚派去北疆边境长期潜伏,因为下江北查案时需要个完美的替身,才将他召回来。

曹春花端过第二碗酒,冲看得有点馋的顾昀抛了个媚眼,成功地唤起了顾昀“此人顶着长庚的脸把腰扭到胯上”的不堪回忆。

顾昀默默地拍掉鸡皮疙瘩,面有菜色地移开视线。

长庚:“怎么弄这么狼狈?”

“别提了,男女奴隶都算上,一队的高手,我根本近不了他们一里地之内,追得连滚再爬的。”曹春花拖着花腔娇娇柔柔地说道,“唉,不瞒诸位,我在北疆的时候,曾经潜入过加莱荧惑的护卫队,甚至装成了一个二王子最宠爱的女奴在他面前晃了一天一宿没被发现,但是这一年多,唯独没有接近过这个三王子,连真容都没见过。”

长庚问道:“他出行的时候远远看一眼也做不到吗?”

“他根本不出行,十八部都说三王子有恶疾,不能见风,”曹春花叹道,“除非加莱荧惑本人,其他人通通连他一根毛也看不见,三王子本身就是十八部落的禁语,他居处有三层守卫,最外围我试着混过,能进去,倒数第二层就已经不行了,里面的人都跟铁傀儡一样,不交流,但都是顶尖高手,还是死士,我试了几种方法,实在没有办法,差点打草惊蛇,只好先退出——殿下看见那个随行的使臣了吗?”

随着曹春花的筷子尖一点,众人一起望去,正好见那中年男子回过头来和侍卫说话,貌不惊人,但身上隐约透出一股说不出的气质,刚健如山岳一般。

曹春花:“那个人是加莱荧惑的亲卫队长,是他最重要的心腹之一,非常厉害,我不会认错人。”

在座几个人都吃了一惊。

沈易皱眉道:“要真是那样,蔡玢将军的消息不一定准了,篡位什么的很可能是蛮人在做一场内乱的戏给我们看,这回送来的质子说不定是来者不善。”

顾昀没吭声,他突然有种极不安的感觉。

两国正交战,可想而知,这一队人质与使臣的到来不会得到什么礼遇,三王子一行甚至没有个像样的人接见,李丰给鸿胪寺的指令是“看着办”,鸿胪寺卿果真领会圣意,草草将蛮族质子安置在一处使节驿站中晒着,并在他们住进去的当天就更新了京城内防,新组建的御林军里三层外三层地将驿站围住,半个时辰换一次班,一天要不舍昼夜地巡逻十二回。

那两天一切都显得不太寻常,先是来了一个诡异神秘的蛮族质子,随后长庚又非常不是时候地病了——他吹了点凉风,居然就发起烧来。

长庚常年习武,懂些医术,很会养生,又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按理罡风也吹不坏他,那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烧得来势汹汹。顾昀半夜从北大营赶回来,长庚已经喝药躺下了,脸颊烧得有点发红。

顾昀探了探他的额头,在一侧合衣躺下了——不管他回不回家,长庚永远只占一半床铺,并且哪怕噩梦缠身,睡相也老实得很,从不乱滚。

怕长庚晚上烧得厉害,顾昀没敢睡实在,因此枕边人一动他立刻就醒了,伸手一摸,只觉长庚身上热如火炭,气息也十分急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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