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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谋夺天下(194)

作者: 奈何飘零风吹过 阅读记录

“怎么可能相信?传言毕竟只是传言,只不过在外门呆了一天就想进入内门,这只是鲁莽与不理智的体现,聪明的人会顺应大势而为,即便洞悉一切也只会默默前行,就像是一条水中的鱼,清楚水流何处知道什么地方有什么样的危险足矣,传言中人,只能说有天赋却太过锋芒毕露。”

一阵风来,费昱很无奈的又打了个喷嚏,用手擦擦,然后继续向董宜身上抹着。

“那你还逼迫张暮做什么选择?内门虽有阵营之分,但早已不像外门那么强烈,有能者与有能者相交,无能者与无能者相伴,更多的则是理念之争,像我们这些寒门之士,不也一样与公孙正相交的很好吗?”

如果有书院中人在这里,一定会很惊讶,因为费昱与董宜在寒门中很有名望,甚至两人都是寒门八士中的成员。

外门还在因阵营之别而你争我斗,内门这些顶尖者却已相互私交甚好。

世道无常,往往就体现在这些地方。

董宜闻言却眯了一下眼。“因为我想看看公孙正的态度,这两人交情不浅,张暮的选择很可能会掺杂着公孙正的意向,你要清楚,自公孙正成为内门‘天’字号的人物以后,苏彧就一直闷闷不乐,他才华不下公孙正,只是彼此理念不同......我靠!你tm在抹什么?”

董宜这次终于感觉到了,他看到衣服后面已经被口水摸得黑一片白一片,像极了作坊里的一些劣质染布,让他有股眼前发黑的预感。

“白痴!还跟我同为寒门八士呢,居然现在才发现。”费昱很无节操的一边叫喊着,一边向山下跑。

“tmd!!以后蹭吃蹭喝的时候,别想让老子带你!”

董宜叫喊着,内心里却还有一句话没有说,那就是最近略有耳闻的【六韬】传人,他很怀疑这与张暮有关,若非如此,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是很难达到【谋人】境界的。

两人一个前边跑一个后面追,浑然没有半点高深谋士所拥有的风度,月光临下,远处山间高地上的庭院里,幽幽琴声传来,山间若干掉光叶子的树木随风而舞,美丽的有点淡淡诗意。

......

而庭院里公孙正与张暮还在喝着酒。

夏侯芸与周语叶两人已经休息,庭院里的两人却依旧聊着天。

“这内门考核的第二轮通常会考什么?总不会将我们全都在一个地图里继续养蛊吧。”张暮问着,对于这第二轮的内门考核,他还是心有挂念。

公孙正摇摇头。

“不知道,这第二轮的内门考核性偶然太大,很少有重复的时候,只是考核过后,书院中人必会问你们一些问题,而且每个问题都不一样。”

“是吗......”张暮略微有点失望,他喝了杯酒水,随即很有兴趣的问道。“那你当年进入内门时,书院中问你的是什么问题?”

“很简单,当战场落败,你既无法逃跑也不想投降对方时,你究竟会怎么做?”

“那你怎么答的?”

“装死。”

噗!

一大口酒水喷出,直接落到了对面公孙正的衣服和脸上。搞的公孙正郁闷非常。“别没事这么大反应好不好!我这可是当今最流行的款式,从豫州带过来要好几十两银子,勾引小姑娘全靠它了。”

“别装穷,一两银子一颗白菜你还经常大鱼大肉的吃着,这点银子对你来说只不过是毛毛雨。”张暮完全不为所动,反倒是一脸鄙视。“有没有搞错,你这种回答居然也行,真太tm无耻了。”

“一般般吧,当年广君歌也是这么评价我的。”

公孙正很厚脸皮的当做了赞赏。

两个人如此这般的聊着,前阵子那种彼此之间的生硬感开始逐渐消去,夏侯芸在远处望着,心中无比奇怪,上午两个人似乎还摊了一次牌,晚上却又莫名其妙的友好起来。

不得不说,男人之间的感情,有时候就这么古怪,就像是王博与景国然,王维昌与俞瑞庆那样。

很多时候,就是那么一瞬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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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很多很多年

第三十四章 很多很多年

谢谢书友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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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君歌很有名气,但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如今的他隐姓埋名在书院里做着院长,除了少许人外,没有人知道他的经历,也没有人关注这个老道住在哪里。

群山之间,他就像是被人遗忘了一样,安静的过着自己的生活。

每日看看书,翻一番各地传上来的情报,闲暇之余泡上一壶清茶,坐在篱笆墙外的那颗迎客松下,看上半个时辰山中风光,然后自己跟自己手谈一局,有时候陆离会来,两个人嘻嘻哈哈的闹上一番,日子就这么天天过去。

篱笆院里有两颗玉兰,是那种清新淡雅的白色花种,每年春夏之际,他都会坐在旁边有些怅然的看着花,然后想起很多年很多年以前的往事。

人生七十古来稀,活了这么久,所经历的故事也难免多了起来。

时光流转太快,广君歌已经忘记具体是多久以前,只记得那时他与妹妹还是这个书院里的门生,如同绝大多数年轻人一样,认为可以凭借自己的双手,去闯出一番大事业。

广君歌也如此,只是那个时候谁都不看好他,在旁人眼中,这个眼光一般、能力一般、境界一般,什么都很平凡的家伙早晚也会如同其他平凡人一样,随波逐流而去。

而事实也正是如此,广君歌二十岁拜入青州书院,但二十六岁才进入内门,参加过三次内门考核,很幸运的三次都没死,他现在有时候还会为此唏嘘不已,感慨那个时候太过纯洁,还不知道世间有个叫赌场的地方,可以凭借运气来赚很多银子。

进入内门后,广君歌依旧没有什么太过突出的表现,只是很平庸的夹在众人之间,所以他很失落,很多比他高明的人出现,让他迷失了自己,不知道未来的路在哪里。

也正是那个时候,广君歌爱上了饮酒,而青州酒恰恰是全大陆最有名的,每次大醉之后,他都会抱着妹妹的身体痛哭流涕,而此刻,妹妹也总会很理解的拍拍他,任由广君歌哭闹,只是一动不动的沉默。

人的一生很复杂,将各个片断串连起来之后,你很难说你的人生是好是坏。

广君歌也一样,回顾自己的前半生,他既是不幸的成为了一名孤儿,却也幸运的被另一户富商人家收养,如果换做他人,也许一生就这么过去了,但广君歌不同,他总是在想自己变成孤儿的理由,想象如果没有战争,这个世界到底会是什么样?

这个问题,一想就是十年。

十年后,二十岁的广君歌离开了富商家庭,走入了青州书院,而与他一同离开的,还有那个富商人家的女儿,也就是一同陪伴他的‘妹妹’,老实讲,这个扬州的富商人家对他很好,即便亲生父母在世恐怕也不过如此,但广君歌狠了狠心,还是依旧的走了。

临走之前的那个夜晚,恰是雨夜,他跪在富商人家的门口磕了十个头,雨水与血水混杂在一起,连他自己也分不清楚。

十年,十个磕头。

广君歌知道,这一去有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回来,所以妹妹也想随他离开的时候,他一直拒绝,但脚长在对方腿上,广君歌阻止不了。很多很多年以后的今天,广君歌早已知道当时‘妹妹’为什么会跟着自己,只是当年他察觉不到对方的心意,只以为‘妹妹’不懂事,不了解他内心的决绝。

所以很多年过去,广君歌在内门里还是一事无成的时候,他只有哭,喝着青州的烈酒嚎啕大哭。

这也许让人感觉很不男人,但广君歌无所谓,他从不掩饰自己,难受的时候就一直哭,哭到不难受为止。

又是好几年的春夏秋冬,广君歌三十岁,他等不下去了,虽有一些势力来邀请他,但那都是些很没有诚意的小职位,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看着生活了十年的书院,广君歌清楚,到了应该放弃选择离开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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