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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女仵作(157)

绯云注意了,每一次对自己不利的话,都是那个人最先挑起来的。

这个人,看着陌生得很,自己应该是没见过的。

那他是哪个府上的?肯定是与自己不对付的人。

是左家的人吗?

左家人应该不会如此明目张胆吧,这个时侯,应该会隐藏着,再伺机而动才行,自己绝对不会是左家的最终目标,因为左家人就算恨她,杀了她,于左家也只是出了口气,却并不能改变他们现在的境遇。

那是谁家的人呢?

抬眸间,就见不远处的伞亭里,白袍清朗的男子正专注地看着她,而他的身边,不是安宁郡主又是谁?

带着未婚妻来观看她的比赛,呵呵,是嫌她的心理素质太好了么?

“好,本官也知道,你们怀疑季绯云姑娘的能力,且不说答案是否正确,来人,将绯云姑娘的这张答卷贴于告示处,让大家都可以观瞻。

侍卫将绯云的答卷真的贴在最显眼的告示之处。

一时间,许多人便纷纷涌向告示。

而看过一眼之人,基本都惊呆了。

那是一手漂亮的簪花小楷,字体清秀隽永,飘逸清雅,灵动中,透着大气与从容,正如那个迎风立于台前的女子一般,看着清淡如菊,却气质卓然内敛,透着清灵与一般女子身上难雪的洒脱自在。

台下不少文华学院的学子与老师,都对绯云的字赞不绝口。

许多书香世家之子也不得不赞叹,这个丫头出身的女子的才能。

自家的妹妹或是姐姐,虽然自小便请专人教导,又有书香世家的文化熏陶,但那笔字也未必能强过这位小丫头。

再看那行文,简洁明了,虽然不符合文人的写作手法,语文直白。

但一看便觉得流畅自然,很容易让人读懂,这种文章念出来,就是大街上的小贩也能听懂。

“好了,大家对绯云姑娘的答卷还有意见吗?”夏大人高声道。

没有人回答,但是,夏大人从观众的脸色中看出,有人虽然不甘,却无法再指责什么。

“好了,靖远公主,请您回答,为何你认为,此题的凶手会是王大之妻。”

夏大人对靖远道。

“就凭一点,王大之妻在王大死后报案,其实这无可厚非,但县令说,如果他找不到王大的断腿,便不许她改嫁,这原本就是个很不合情理的要求,但王大之妻并没有作过多的反抗,而是悬赏。这个悬赏很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而那位很快指出王大断腿所在之处的李文,则是王大妻姘夫,不然他不可能如此快找到王大断腿所在。

试问,一个才死了夫君的妇人,应该正处于悲痛之中,丈夫尸骨未全,她不思寻找,却在县太爷说过,不找到便不许她再嫁之后,才急了,说明她早就有了外情,急于要嫁,王大若真是凶手,人都推入了深沟,还把断腿埋在自家做什么?做纪念吗?”靖远公主声音清脆,语调婉转,而她原就长得美艳绝伦,先前大家的注意力都在绯云身上,并没有过多注意她,这会子看到如此绝美的女子出现在台中,声音又如此动听,顿时,台上台下的男性们的眼睛粘在她身上,就怎么也挪不开。

“不错,公主分析得很有道理,不过,你的答案比起绯云姑娘的来,要复杂了些,绯云姑娘,你有补充的么?”夏大人笑道。

靖远听了,秀眉皱了皱,淡淡地看了绯云一眼。

绯云上前道:“其实县太爷之所以会让李氏寻找王大的腿断,便是已经怀疑李氏了,他凭的仅仅是一句话。”

说到此处,绯云顿住,浅浅一笑道:“公主殿下,很多案子看似复杂,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破绽就会露了马脚,昨天,我的姐妹突然中了毒,我怎么也查不出毒因,你若是有空,也帮我想想原因吧。”

靖远漂亮的大眼眨了眨:“你说的是墨竹么?她中毒了?”

“是啊,中毒了,公主不知道么?”

“当然……不知道。”靖远的脸色有些发白,移开目光道。

台下之人听不见绯云和靖远在说什么,都急切地好奇县太爷凭那一句话就怀疑王大之妻的。

于是哄叫着让绯云快点回答。

“大人,县太爷之所以会怀疑,就是尸体坠落深沟之中这句话,酒鬼说他是前一天在东村遇到王大的,而第二天,王大之妻便发现王大失踪,而且还知道,王大是被推入深沟的,既是在深沟,常人很难下去,她又是如何知道具体地点的,而且,还知道王大身上的钱也被抢劫一空,这不奇怪吗?”

原来如此,这位绯云姑娘果然细致严谨,也怪不得她一听完题,就下笔疾书。

“不错,回答得很出色。”夏大人毫不吝啬赞溢之词。

“好,这一轮过后,只剩下五人,下一道题请各位作好准备。”司仪上来说道。

夏大人起身道:“下一道题很简单,你们可以各出三道题给其他几位做,谁能将所有的题目都回答出来,便是胜出者,而有一道题不会回答者,则淘汰。”

大家一听这题都愣住了。

绯云还好,就是怕出草药之类的题,她对毒药还是不够熟悉。

这第三个试题比前两道更加难,既要考验参赛者的思考推理能力,又要考验他们的知识面。

既要回答得出对手的问题,又要能考住对方,而剩下的这五位又个个都是既聪明,又查案经验丰富。

首先上场的便是白须白发的老者。

他将两碗鲜血摆在桌上,让其他四位查看,哪一碗是人血,哪一碗是猪血。

靖远公主上前闻了一闻,指出其中一碗道:“这是人血。”

她只须一闻,便知道哪一碗是人血,可见她能人的血气是很熟悉。

另外两位上前,其中一人用手指沾了血放在口中尝了尝,脸上露出迷茫之色,然后道:“两碗都是人血。”

老者听了笑了笑,并没有回答。

另一人的答案也跟靖远公主的一样。

绯云上前,也分辩了一番,最后的答案也和靖远一样。

老者道:“请各位一一说出你们分辩的依据。”

靖远道:“我从小打猎,早就只用闻就能分辩出动物血和人血的区别了。”

“人血是咸的,动物并不吃盐,这两碗血都是咸的,所以,在下认为,这两碗都是人血。”

“我也是闻气味感觉出来的。”第三个人道。

轮到绯云。

“这两碗血确实都是咸的,人因为吃盐,所以血会是咸的很正常,而这碗血,竟然也是咸的,但它却是猪血,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第一,人的血,比动物的血凝固得慢,这碗血要稠了许多,第二,养猪的人家里,往往会把当天吃剩下的饭菜倒给猪吃,很多人家更是会到酒楼里收集潲水给猪吃,潲水里有盐,所以这碗猪血会是咸的,也并不稀奇。”绯云从容地回道。

老者的眼里露出赞许之色。

他又出了两道题,都是回答问题,剩下的三个人全都回答出来了。

老者的问题过后,淘汰了一个人。

靖远要求自己第二个出题。

让绯云担心的终于来了,靖远出的第一道题,竟然便是辩出三碗水里,哪一碗有毒。

并将碗做了标记,让参赛者将题回答在纸上。

绯云不由皱了皱眉,莫非这一轮就要下去?

她正要上前答题,老者却先她一步上前,露过绯云时,不由心踢了下绯云的脚。

绯云正诧异时,他已经从容地走了过去,仿佛根本没注意到自己踢到了绯云。他端起其中的一碗,闻一闻,然后放下,又端起另外一腕,当他放下腕时,中指在碗边有意无意地敲了两下。

余下的那个人也上前辩了辩,然后直接回道:“我分辩不出,有些毒是无色无味的,除非拿小猫小狗做试验,一般人很难分出,我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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