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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绝美总裁的炮灰替身(322)+番外

“上次你从海城离开,我没来得及去送你,一直到现在才有机会再见,但还是要当面和你说谢谢。”

“学姐太客气了,能够帮到你一点,我觉得很高兴。”

庄沐晴的视线扫过沈之冰手上的戒指,心尖只有一丝淡淡的伤感:“看来齐筝的动作够快,已经用戒指把齐太太锁定了。”

沈之冰并不知其中细节,但听庄沐晴这么说,她倒是想要听听。

“那天说好去逛街,结果齐筝把所有时间都用在选戒指上。认识她那么久,我也是第一次知道她那么挑剔。”

沈之冰笑着抚摸自己手上的戒指,从齐筝亲手为她戴上后就再也没有摘下过。公司里有人见到,虽有惊奇但也没人敢当面议论。沈之冰对此无所畏惧,并不担心别人知道她有了爱人。

她和齐筝的感情从没正式高调公开,可也不会刻意避忌到只能在地下进行。大概是沈老爷子和几家大媒体都打了招呼,已经很少见到她俩的照片和一些八卦标题扯上关系。

“齐筝的求婚过程一定很浪漫吧?”庄沐晴问这话的时候,既有好奇也有唏嘘。

沈之冰回想起那天早上的缠绵,心头有些发烫。她下意识勾了下耳边的长发,掩饰道:“挺传统的。”

的确够传统,戴上戒指后,齐筝让她一次又一次体验了当齐太太的感觉。

庄沐晴眼中深意更深,沉默片刻后叹了句:“真好啊。”

沈之冰从没当面问过庄沐晴对齐筝的心思。她本不想挑明,只是女人间的心思本就通透,两个人即便谁也没说破,也藏不住太久。

最后还是庄沐晴率先开口:“齐筝很好,但学姐跟她更合适。”

“你也很好,会遇到更合适的。”

庄沐晴怔了一下,尔后彻底笑开:“希望如学姐所言,我的确想要有个人给我一些创作上的灵感。”

像是想起了什么,庄沐晴从手机里翻出了那张当初在老人树前拍的照片,当面发给了沈之冰。

确认她已经接收成功,她又当着沈之冰的面把自己的那份删除。

“当初抓拍的,觉得很有艺术感所以一直留着,现在还是让学姐保管比较合适。”

庄沐晴的感情隐藏在她的作品里,至于灵感是何时开始的沈之冰并不清楚。直到看到这张照片,她才了然,兴许吸引是从那时候就萌芽了。

她边仔细看着照片,边听庄沐晴说起当时的情形:“我认识齐筝的时候,她的身上就一直笼罩着一股淡淡的忧伤,很有艺术美感,很吸引一个创作者。”

庄沐晴对此并不讳言,也不担心沈之冰会误解生气:“可她越是这样就越让人有距离感,无论如何也靠近不了。后来回了海城,我发现她变得鲜活生动,整个人变得不一样了,才明白原来文化自信的意义是那样。

就好像我自己,对于海城的一切都觉得美好而新奇,但始终会觉得是在做客,心里缺了一份底气。”

这或许是她当初跟艺术大学在教学理念上产生分歧后毅然决然决定回来的原因,齐筝并非唯一理由。

沈之冰对此颇有感触:“人的确只有在熟悉适合的文化环境中才会真正自信,但这并不怪你。美国才是你成长的地方,你在这里感到更安全舒适也很正常。”

庄沐晴依然笑得十分明媚开朗:“所以我的纠结很快就放下了,我是真心祝福你跟齐筝。”

沈之冰笑着接受了她的祝福,两人都很有默契,并不打算让齐筝知道这一份从未说出口的情愫。

文化差异,大概是庄沐晴跟齐筝无法产生火花的真正原因。

**

她们又在美国逗留了几天,之后便飞到香港,打算玩几天后再转机去马六甲。

两人同时想起了那次出差在酒店的冲动,倒是有点别样意味。

齐筝把刚买好的鸡蛋仔分了一半给沈之冰:“说起来,那次应该算是你第一次主动引诱我吧?”

沈之冰刚咬了一口,并不认同这个说法:“我可没有主动引诱你,只是你那时候刚好醒了。”

齐筝睁大眼,很是惊奇:“明明就是,你竟然还不承认。齐太太,你偶尔主动一次并没什么丢脸的,不要不好意思。”

沈之冰加快速度往前走了两步,依然坚持:“我说没有就没有。”

吃完了鸡蛋仔,正好距离要去的茶餐厅不远。齐筝看着手机再次确认地址:“这家餐厅的罗宋汤特别好喝。”

沈之冰对于香港的美食并不热衷,每次来出差都是忙碌而紧张,大多数时间都是酒店送餐或是商务宴请。像今天这样专门溜达觅食,少之又少。

“你不怕这样吃下去,会胖三斤?”

“能吃到那么多美食,胖三斤算什么,五斤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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