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封情书(42)
“看这儿,”林辉拨开额前的头发露出额头上一条三厘米左右的横疤,颜色比周围的皮肤浅一点,应该是很多年的旧伤。“这儿有块疤,以前觉得丑,不好意思露出来。”
“靠,这是直接给你开了个天眼啊。”程今凑上来抬手仔细地摸了摸。
“你胡说什么呢。”丁一一巴掌扇开他的手,说:“其实还好,也不太看得出来。”
林辉一脸无所谓,笑得很阳光,“管他丑不丑呢,我现在觉得……其实也没什么。”
“对嘛,”程今的手掌重重地落在他的肩上。“哪个男人脸上没点疤,照样帅气。”
他灵机一动,大手一挥,把丁一的作文本随意翻开,递了两只笔过来。
“来,五子棋,输了弹十个脑瓜。争取把你这天眼弹开,让你坐稳转世包青天这个名号。”
林辉夸张的讽刺一笑,“太美的承诺因为太年轻,你先别急着嘚瑟,程咬金。”
接过他手里的笔像是接过了强兵利剑,准备大战三百回合一决高下。
丁一:“……”
这绰号是一天比一天多,一次比一次离谱了。
两节课过后,第二个本子已经画了大半,程今和林辉谁也不必谁好,额头上都红了一块。眼看额头都红了又换成弹手背。
明明是小学生的玩意儿,两人还不依不饶玩得兴致勃勃,甚至还引起了围观。
于是开始了赢家继续,输家换人赛制。一传十十传百,只用了一早上,班上就风靡起了五子棋的游戏。
好几个星期,不分男女,到处都可以看到以语文本作棋盘,以画圈打叉作棋子的一桩桩赛事。程今很聪明,没用几天就已经算是班上数一数二的高手。打别人不少,被别人打,也不少。
丁一从不参与,她不明白在打人和被人打两种选择当中的游戏乐趣在哪儿。
只是看着那些少年从早上到晚上,从上课到下课,无论是输还是赢,都是笑呵呵的,快乐的不得了。
第24章
春风催促着万物起死回生,对于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们来说,春深,夏至,暮秋,冬寒,都是记忆中风和日丽的一天又一天。偶尔风驰雨骤,依旧不影响他们阳光灿烂,万丈光芒。
琴行门口的大树冒出了新芽,嫩绿的小叶片饱含露水,还不能遮荫。程今和丁一依然坐在树下练琴,手也比刚来的时候灵活得太多,只不过从两个人变成了三个人。
丁一左看一眼右看一眼,推了推右边的人,“你坐过去一点,挡住我的手了。”
“我不凑近点你怎么教我?”苏北言无赖道。
“……”她也不知道,苏北言有什么想不通的非要来学吉他,就他那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劲儿,丁一都替他心疼钱。
果然,练了还不到半个小时,他就罢工不敢了。
抻着懒腰,语气慵懒的说:“不行了,我要去抽支烟醒醒瞌睡。”
没错,比起吉他他那只手更适合拿烟。
程今跟他一起蹲在路边一番云蒸雾集,丁一在一旁一边练琴一边闻二手烟。
“太难了,”苏北言无奈感叹道,“吉他太不适合我了。”
“确实不适合,没事干的话赶紧去找个班上。”
苏北言回过头来刚想和丁一说道几句,突然发现烟是朝她那边飘的,于是默默地换了个吹不着她的地方蹲。
程今说:“要不你换一个乐器试试,换个鼓啊,键盘什么的,我们还能组个乐队。”
组个乐队四个字像一个平地惊雷,炸的苏北言忽而跳起来一拍大腿,兴奋道:“哎,对呀,我怎么没想到。”
他在原地转来转去,嘴里念叨着:“让我想想,让我想想……我换个什么呢?”
“啪!”他一拍手,眼里闪着光,笃定的说,“我可以换贝斯,我有吉他的基础,换贝斯最合适不过了。”
“可以。”程今掐掉烟,一本正经地说:“那咱们就组个乐队。”
“那谁主唱?”苏北言问。
“程哥!”“丁一!”
丁一脑袋还没从组乐队那个话题缓过来,又遭一记重击。急忙摆手:“不不不,我不行,程哥做主唱吧还是。”
“行,无所谓,主唱是谁都没关系。那就还差个键盘和鼓手。”程今若有所思。
“上哪儿找?”丁一问。
“简单,明天回学校问问就行,多的是。”苏北言说。
“真要组?”丁一犹豫的问。
倒不是不想参加,而是一切来得太突然了。就像当初说学吉他,一句玩笑话就真的实现了。但组乐队毕竟不是小事,决定了之后,要做到,要做好,要成功是很难的事,还有很多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比如技术,比如天赋,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