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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12)+番外

他们俩表现得越幼稚、越缺心眼,大哥的态度就会越随和一点,少装腔作势一点。

于是魏之远越发地朝着这条路走了下去。

他的天生资质原本能让他长成一个炫酷的人,然而他却走上了一条二逼的道路,人生际遇,真是难以捉摸。

魏之远对魏谦和这个家的感情是非常炽热的。他和别的孩子不一样,别的孩子天生就有家,魏之远没有,他把“家”当成了一种事业来经营。

只要能留下来,留在这个家里,别说只是装傻充愣,让他拼命都可以。

小远始终记得,有一天,他白天在学校里被冻感冒了,总是冷,睡着了以后不自觉地钻进了魏谦的怀里,窝在那暖烘烘的怀里,一直睡到了第二天。

清晨,男孩醒过来的时候,趴在那半天没舍得动地方,他睁大了眼睛抬头望着身边熟睡的少年的脸,突然默默地在自己心里叫了一声“哥”。

大哥自然是听不见,但魏之远这样在心里叫过了。

小远和小宝这场热闹纷呈的战争最终被三胖终结了,三胖一手一个,像拎小狗一样把俩崽子扯开了:“哎哟小祖宗们,这是要大闹天宫啊?咱先休战啊,吃完饭提枪再战,不着急!”

三胖把蛋炒饭从厨房里端出来,盛在一个小盆里,也没拿碗,拎了四个勺子,一人一个,围着一盆饭开吃。

三胖这货好为人师,比唐僧还唠叨,饭都堵不上他的香肠嘴,他边吃边教育孩子:“小朋友们要有理想,不能一天到晚跟大肚子蝈蝈似的,没完没了地掐,你们哥他就是个二百五,也不管管……”

魏谦无辜被波及,刚想收拾这胖子一顿,好让他知道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可他还没来得及开口,俩崽子就同仇敌忾地冲三胖嚷嚷:“不许说我哥!”

三胖:“……”

魏谦一人给夹了一块火腿肠:“干得好,多吃点。”

三胖的大饼脸扭曲了一阵,仗着脸皮厚,勉强将方才的话题进行了下去:“行吧,不提你哥——你们看,在学校学了那么多关于理想的课文,跟三哥念叨念叨,你们的理想都是什么呀?”

小宝说:“我想当歌唱家。”

魏之远朴实无华地说:“挣钱,养我哥。”

小宝看了他一眼,又补充了一句:“我当了歌唱家要挣大钱,养我哥。”

三胖就像个猥琐的儿童诱拐犯……不,就像个伟大的教育家那样,谆谆善诱地对魏之远说:“你看,小宝这个理想比较有目标,那小远你呢,你要养你哥,你该怎么挣钱呢?”

魏之远眼皮也不抬地说:“我可以看场子,卖碟,办证,拔份儿……”

三胖顿时痛心疾首,转过头来对魏谦说:“谦儿啊,我看你这孩子没救了。”

魏谦看向一本正经的魏之远,目光落在了他鼓起来的腮帮子上,忽然挺想笑的,于是他就笑了,顺便言简意赅地给三胖指了一条明路:“滚!”

他一笑,魏之远就觉得自己这一天晚上撒泼打滚也值了,于是不再吭声,省下力气来,凶狠地低头扒饭。

魏之远吃饭的模样非常凶残,好像要把每一颗饭粒都变成他的骨头和肉。

其实魏谦也有理想,他原来的理想,是要当一个科学家,穿着白大褂在实验室里转,记录各种数据,写写论文,打打材料,研究点什么,每天吃饭也研究,睡觉也研究,除了研究的东西,什么也不往心里去,衣食不愁。

当然,魏谦心里明白,眼下这理想已经变成了幻想,于是也就没和别人提过,假装他一出生就是根社会上的老油条,从来没傻逼过。

三胖做了饭,吃完饭还要负责刷碗,他一边洗一边发牢骚:“唉,你三哥是上辈子欠了你的钱啊,这辈子给你当童养媳……”

这话正好被经过的魏之远听见,魏之远二话不说地撸袖子:“三哥,我洗。”

三胖哭笑不得地挥挥手:“还有抢着当童养媳的,你还是快跟小宝看动画片去吧。”

魏之远抬头请示魏谦,魏谦对他以一厘米的上下浮动点了个头:“去吧,别在这绊脚。”

打发走了孩子,三胖才开口对靠在厨房门框上的魏谦说:“你那胳膊疼不疼了?”

魏谦点了根烟:“还行,有点。”

三胖没跟他贫嘴,沉默了片刻,三胖难得正经地问他:“你想怎么着?一直这样下去?”

魏谦早看出他是有话憋着,没吭声,等着他说。

三胖比他和麻子都大一些,已经快二十岁了,想得也比他的两个小兄弟多一些:“我这么说你别不爱听,乐哥——乐晓东那人,不是什么善茬,你跟着他混,能有什么好下场?哪怕你去工地板砖,卖得是力气,乐晓东给的那两块钱,是要让你卖命。”

好一会,魏谦才反问:“我能干什么去?”

“干什么不能吃饭?”

魏谦靠在门框上,茫然地想了片刻,低头看看自己被包得粽子一样的手,感受着里面透出来的丝丝的钻心的疼,低声说:“我什么也不会。”

“你打工也好,做小买卖也好,”三胖顿了一下,说,“大不了你跟着三哥,咱俩开车拉熟食去,不也算个营生吗?”

魏谦轻轻地笑了一下,没吭声。

“只要你点头,回去我就跟我爸说……”三胖说到这,突然若有所感地回了下头,他发现魏谦已经不在那了,就这样非暴力不合作地走人不听了。

三胖住了嘴,愤愤地甩了一把手上的水,怒气冲冲地说:“孙子,早晚有你后悔那天!”

三胖跟他是打小的交情,总不会害他,魏谦心里知道,他说得话都有道理。

他在娱乐城一年多,已经渐渐放下了对乐哥的盲目崇拜,他干的是什么营生,魏谦也多少知道一点。

魏谦有时候也会想,为什么别人再苦再难,都能走一条正路,只有他自己这么孬种呢?

是他愿意当一个流氓吗?

他虽然混,却也知道好歹,他在学校当了那么多年的好学生,可不是为了辍学当流氓的。

是为了钱吗?

是,魏谦承认,乐哥给他的钱多,可三胖说得对,他卖的是命,钱再多一倍也划不来。

那是怕吃苦吗?

大概也不是,是板砖手上磨出的大泡和晒爆的皮疼,还是被人一棒子活生生地砸断胳膊疼,这不好比。

那是为了什么呢?

魏谦无数次地这样问自己,后来他发现,大概还是他那一点要了命的自尊心在作祟。

他从生在这个世界上、第一声啼哭开始,就注定了低人一等,所以当他稍微长大了一点,稍微有了一点选择的余地时,他就死也不愿意再低下头——哪怕是像现在这样凶狠地、让所有人都畏惧憎恶也好。

让别人都怕他,总比看不起他强。

第十章

乐哥让魏谦先上着白天的班,等胳膊拆石膏了,就转到晚上去。

夜总会的夜班待遇非常好,两拨人倒班,一个班只有四个小时,钱却是白天的三倍,这意味着他每天只上四个小时的班,就能让自己一家人过上非常宽裕的日子——当然,拿高薪的是打手,不是麻子那种苦哈哈打扫卫生的小弟。

以魏谦的资历,原本是不能上这个荣耀的夜班的,乐哥为了表示亲近,亲自和经理吩咐了,破格提拔。

麻子羡慕得不行,魏谦却没什么喜色,烟抽得反而更凶了。

前途凶险而迷茫,即使魏谦是个钱串子,他也很难对那些多出来的收入表达喜色了。

这一天,宋小宝和魏之远放学回家,魏谦把一个两斤多的小西瓜一切两半,让他们俩一人一半拿勺子挖着吃,吃完写作业去。

宋小宝盘腿坐在沙发上,吃得满嘴都是西瓜汤,兴致勃勃地边吃边说:“哥,妞妞姐死了。”

魏谦一愣:“谁?”

“妞妞姐,这么高,脸上有两个小窝窝,眼睛是这样的,梳……这样的头发,在前面小平房那边住……”宋小宝描述眼睛就伸手撑开自己的眼睛,描述到头发就去揪自己的头发,一席话说得手舞足蹈,全是肢体语言,可见她一年级语文就不及格是有原因的。

魏谦往后一仰,躲她远了点:“你给我坐好了,好好说话,喷我一脸——死了?怎么死的?”

“这样死的。”宋小宝说完,原地翻起白眼,抱着她的半个西瓜往旁边一倒,一行西瓜汁应景地从她嘴角淌了出来。

魏谦:“……”

他的小妹妹尽管还年幼,可有一种透过现象刺穿本质的超凡脱俗的模仿能力。魏谦第一次觉得这丫头长得不好看也挺可惜的,不然等她长大了,说不定能当个演员。

魏之远在旁边冷静地补充说:“吃耗子药死的。”

宋小宝从死亡状态里复苏,忙问:“你怎么知道的?”

魏之远像个见过大世面的人那样淡定地说:“她嘴里吐白沫,脸是那个颜色的,肯定是吃耗子药死的,我以前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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