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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星际](37)+番外

作者: 温熹 阅读记录

公诉人:“6月14日回老家,13号呢?”

王钻石:“那肯定是在收拾行李呗!我几年没回去了,肯定得带点特产啊!”

公诉人又继续问,但无论问什么,王钻石总是有一堆理由来狡辩,最后公诉人问道:“被害人家里被损坏的窗户上检测到了你的DNA,你怎么解释?”

王钻石:“DNA?你们确定检测出来是我的吗?我根本就没来过吉光区,没去过这什么百岁大街338号!”

公诉人结束了讯问,辩护人开始发问。

辩护人:“被告人王钻石,你在关平市橙马区住了几年了?”

王钻石:“九年多,快十年了。”

辩护人:“做什么工作?”

王钻石:“现在跟我姐一起在一个家具厂工作。”

辩护人:“工资如何?”

王钻石:“一个月四五千星币吧。”

辩护人:“每个月消费水平如何?”

王钻石:“我很省的,每个月也就花个几百块星币,再给我老婆和孩子花个一千多。我老婆和我一起工作的,工资差不多。”

辩护人:“那就是说你们家每个月还能剩余挺多钱,四五千有的吧?”

王钻石:“对啊,这肯定有!我们一家都不乱花钱的,我们生活得好好的呢,没事我偷什么钱啊?只有没钱的人才会偷钱吧?”由-屿-汐-独-家-整-理,更-多-精-彩-敬-请-关-注。

辩护人:“你的意思我明白了,相信合议庭也已经听懂了你的陈述……”

辩护人点点头,又继续问了几个问题。

等辩护人问完后,陆心衡开口了:“被告人王钻石,本庭依法讯问你几个问题,你要实事求是地回答。你刚才回答辩护人的问题中提到,你是跟着你姐在一个家具厂工作?”

王钻石:“对。”

陆心衡目光锐利了些:“但你后来回答辩护人的另一个问题中又供述,你姐在一个快递公司工作,你也跟着她工作过一段时间?”

王钻石是个很能说的人,刚才回答辩护人的问题时倒豆子一般倒出了无数话语,陆心衡抓住了其中矛盾的一点。

王钻石:“我有好几个姐姐,家具厂的是我二姐,快递公司的是我三姐,我还跟我大姐在学校打过工呢。”

陆心衡:“202年6月13日,你在哪里工作?”

王钻石:“这个我得想想啊,我跟我二姐是去年,那202年我肯定跟我三姐。”

陆心衡:“快递公司?”

王钻石:“对对。”

陆心衡:“具体做什么工作?”

王钻石:“那肯定是快递啊!法官我跟你讲啊,当时我送快递的速度可是全公司最快的,人称快递侠呢!”

陆心衡:“送过快递到关平市吉光区吗?”

王钻石:“没有!”

陆心衡低头扫了眼光脑屏幕,翻到证据卷的其中一页,问他:“204年11月13日你因犯盗窃罪被橙马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那一次你承认只偷了五百星币,为什么最后赔付给被害人两千星币?”

王钻石目光闪了闪,说:“那是我家人赔的,我哪知道为什么啊!”

陆心衡不再讯问,让公诉人开始出示证据。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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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个说明,设定的是这个世界还是有【钱】这种实物存在的,还是会有极个别人喜欢在家里放【钱】。

第二十二章

公诉人证据出示完了后,被告人和辩护人分别对证据进行了质证。

被告人说:“有意见,全都有意见。他说他被偷了三万星币,那就是我偷的吗?我连吉光区都没来过,他家在哪我都不知道,我怎么偷?还有这个DNA鉴定,反正我没去过,鉴定结果肯定出错了,我申请重新鉴定!你们从什么窗户上鉴定出了我的DNA对吧?那就把这个窗户重新鉴定一下!”

都三年前的事了,窗户上的痕迹早就更新换代无数回了,王钻石提出这要求就像是故意耍无赖。

律师虽然年轻,但毕竟是专业的律师,提出的质证意见就有逻辑多了。

洪律师把身体坐得更直了,充满信心地说:“下面辩护人对刚才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第一……”

“……全案的证人证言只有一个,那就是被害人的弟弟,只有他弟弟能够证明他被偷了三万星币。但是被害人和证人之间关系特殊,辩护人认为其证言的真实性存疑。即便证言真实,也不能够得出是被告人王钻石窃取了这三万星币的结论。”

说到这里,辩护人暂时停了下来,拿起桌上的杯子,喝了一口水。

“……对DNA鉴定书有异议。那份DNA鉴定书唯一鉴定出被告人DNA的是来自窗户上的一个擦拭。擦拭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皮屑,一种是指纹。如果是皮屑的话不排除有他人携带进来的可能性。而指纹的话,用似然率来认定是否同一,只是可能性大小的一种表述……”【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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