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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52)

不过这个人的缺陷是奸诈有余、勇猛不足,可堪一用,却不堪大用,真要把他放到个警察的岗位,许平秋丝毫不怀疑,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就能成长成为吃拿卡要、荤素不忌的警痞。

似乎有点不满意,他一页一页翻着这届选拔的名单,每一个人都能让他一眼挑出缺点来。熊剑飞和张猛是个好苗子,不过脑筋有点简单了;郑忠亮、董韶军、骆家龙这几位学业尚可,不过性子没有磨练过,有点软;汪慎修、孙羿、李二冬之流,各有特色,特长和他们的缺陷都很明显,那就是社会经验太过苍白,这一堂可不是一天两天能补上来的;至于邵帅,是他临时起意加上去的,那孩子太孤僻,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帮。

他看着,思考着,直到翻到最后一人:余罪。

他笑了,这是一个集中了几乎所有学员缺点的人,而又没有其他人身上任何的一个优点或者特长。学业平平,表现差劲,两面三刀,谎话连篇,人品极烂。

可就这样一个人,许平秋曾经想过如果把他放进鱼龙混杂的市井,似乎应该发生点什么意外的事,比如混得风生水起;比如走一条不寻常的路;更比如他不知不觉地走进他期待的圈子。不过很意外,环境给了他,他依然是表现平平,连着几天窝在机场,满足于基本的温饱生活,实在太令他失望了。

难道我看错了?合上笔记本时,许平秋这样想着,确实有点失望。

不应该错,这里面应该有我找的人。他又反过来这样想,权当是安慰自己,但免不了被这个不确定的思绪纠结着。

因为,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

第39章 沦落风尘

当又一抹皎洁的月色笼罩在早春花市的棚顶,时间已经过去了十日。

汪慎修从花市棚后走出来时,脸上洗得干干净净,连衣服上的污渍也用水蹭了蹭,他像在做一个很艰难的决定,而现在,已经没有迟疑。辨着方向,向着市区中心来了。

这十天可过得是什么日子呀!?

他第一次尝到了有苦难诉是怎么样一个难受的滋味。最清晰的感觉是饿,俄国某文豪那句“饥饿像影子一样跟着我”,是这十天生活的最好写照。前几天,他用白粉在地上写过一个求援词,很风骚的魏碑字体,编了套某某大学生落难广州的故事,故事太老套,远不如街上那些缺胳膊瞎眼残疾的惹人同情。勉强混了两天饭钱,之后被一帮子乞丐追打他才明白,和当警察一样,要饭也得讲个出身,不是想干就能干了的;再之后他混迹广东街头的晚市,在露天大排档洗碗刷盘子,干了几日管饭不要工钱的活,不过昨天摊档被城管拉走后,又断了他的活路。今天还是有收获的,无意中碰到了花市的旺季,一天搬运,管了两顿盒饭外加三十块钱工资。

这就是全部的家当了,除了如影随形的饥饿感,他还能清晰地感觉同围人眼中的冷漠、鄙夷、不屑。这次莫名其妙的任务,他猜测也许是那位老警给新人的历练,就像所有扯淡玄幻小说中的打怪升级一样。只不过这些钢筋水泥丛林里的同类,可要比深山恶林的魔兽恐怖多了。

走啊,走啊……每天就这么漫无目标,浑浑噩噩地走着。

这步子迈得为什么这么沉重,心里为什么这么悲催呢?

他在想着家里,那个温馨的环境,舒适的沙发;他在想着家乡,这个时候,是不是还在下雪,冰天雪地的北国,比这温热难熬的南地对他来说要舒服得多;他在想着那帮子狐朋狗友,也不知道他们落难到了这个城市的哪个角落,是不是也像自己一样,因为人格被降到了底线以下而开始怀疑活着的意义。

早春的广州,恰如北方的仲夏气候一样,傍晚的凉爽中带着温热。汪慎修一路想着,不知不觉地走到了繁华的黄埔路,车流灯海中,他伫立在街头,迷茫的眼睛看着陌生的街市,又一次有了多愁善感的心境。

同学给他起外号叫汉奸,一是因为脸白,和别人显得格格不入;二是因为他经常说一些倾慕欧美田园式生活的论调,在这个国度拥有那号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可不是汉奸是什么。他懒得争辩,总是“哥的风骚你们看不懂”来自慰一句。

而此时他看到了让他倾慕的风骚,这摩天的楼宇,可能有着多少富商巨贾、这不息的车流中,过去的豪车可能载着多少欲男性女。那一掷千金、倚红偎翠的风骚,即便再被人诟病,可又何尝不是每一个男人的梦想。

“妈的……活得太窝囊了。这么回去更窝囊。”

他突然境由心生,是看到了一辆宝马车里下来的帅哥,没他帅的哥,不过比他潇洒地站在车前,等着一位裙装的丽人挽起胳膊,两人相偎着进了酒店。

一刹那的顿悟让他改变了初衷,本来准备进市区吃顿饱饭,然后打电话求援,结束这十天近乎侮辱人格的训练的。他踌躇了,又漫步走着,路过一家超市时,把仅有三十块换了一包高档烟,浓浓地抽了一口,惬意地感受着尼古丁给脑子带来的眩晕,甩了下半长的发型,在他觉得自己的风骚不会让别人看出是个穷光蛋之后,他迈步向一个灯红酒绿的地方去了。

帝豪夜总会。

太他妈寂寞了,与其窝囊地走回去,倒不如让他们来接我。看到黄埔路终段的巨大霓虹广告时,他如是想。

他知道救援来的肯定是警察,而现在的落魄德性就是因为警察,感觉这样对他来说仿佛有一种报复的快意一样。他没什么犹豫,大摇大摆地朝那片停着靓车,背景是美女广告的地方去了。

“老板好。”门迎躬身道。

装逼谁都会,甭理他们就成,服务生也是穷逼心态,很有这种自觉,伸手迎着汪慎修,这个高消费的地方等闲人未必敢进门,可敢进门的,多数就不是等闲人。

比如进来的这一位,浓眉大眼、脸庞清癯、服装看不出牌子可很合身,而且人站那儿说不出的一种气质。

什么呢?很低调,不过从眼光里绝对看不出低调。目空一切的眼光,绝对是土豪进城那种气势,服务生不敢怠慢。

“老板,到大厅还是要包厢。”服务生躬身问着,进了这个门厅,汪慎修一下子被美轮美奂的水晶吊灯看晃了眼。他嗯了声,看着帅帅的奶油服务生,笑着道:“大厅人多,多不清静。”

“那老板到包厢吧,我们这个音响效果很好,如果老板喜欢,我们可以给您准备乐队和舞伴。”服务生殷勤地介绍着,音响、乐队、水酒、舞伴……特别强调舞伴,如果是单身客人出来找乐子,谁都知道是什么。汪慎修笑着问:“吹牛了吧?有那么好吗?我听说东莞那边才是男人的天堂。你们这儿不算。”

“老板,这两天千万别去天堂。”服务生小声道,然后以一个男人都懂的笑容劝着汪慎修道:“天堂正在扫黄。”

“哦,懂了。”汪慎修笑道,这调调果真好玩得紧,他摸了摸兜里的手机,在思索着,玩到什么程度才不至于被天堂里的人直接灭口。

高档的警用装备,等闲难得一见,唯一的一件值钱物品被汪慎修刻意地拿出来炫了炫,打消了领班的最后顾虑,直接把汪老板请进三楼包厢了。

灯亮,音响悠扬,落座,人几乎陷到了沙发里。汪慎修脚直搭到茶几,很没品位的跷着二郎腿。他曾经琢磨过心理学,从行为习惯上讲,土逼和土豪没有什么差别,所差不过是在心态上。土逼因为畏畏缩缩什么都在乎,所以没人在乎你。而土豪越是满不在乎,就越有人在乎他。

果不其然,服务生听口音判断,此人来自煤老板的家乡;再看这德性,和以前见过的那些浑身散着馊味的土豪无甚差别,他服务的就更殷勤了,问着喜欢什么音乐、喜欢不喜欢跳舞,一试果真很灵,这些土包屁都不会,一摆手:“开两瓶酒,红的白的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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