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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鸟人的那几年(494)

他是如此,他的儿子也是如此,地主的儿子叫做万发,标准的公子哥,仗着家里有钱平日里仗势欺人,虽然自己娶了两个媳妇儿,但是这两个媳妇儿跟那冯天养的妻子比起来,简直就是云泥之别,他真是无法忍受,这个自己平时总是欺负的死瘸子,凭什么就能娶那么漂亮的大白妞儿?他天生好色,见到小珠之后,就心痒难耐,一想到现在冯天养正和那小珠同床共枕,他的心里面简直要比被猫挠了还难受。

于是两父子便坐在了一起,探讨了起来这冯天养的事情,老地主万聚财对小地主万发绷着脸说道:“不能在这样下去了。”

“我早就等你这句话呢爹!”那万发一拍大腿,然后站起了身十分激动的说道:“我现在就找一帮人,把那个小妞儿抢回来,吗的,那个死瘸子,他怎么配娶这么标志的媳妇儿?”

“还能不能有点出息?!”老地主对着那小地主大吼了一声,对这个贪财好色的儿子,他可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见他对着那万发说道:“能不能长点脑子,咱们又不是胡子,这么做的话,村里人怎么看?以后谁还敢给咱们做事儿?”

万发被自己的老爹吼了一声后,顿时蔫儿了,他就像是个泄了气的气球一样,又灰溜溜的坐在了椅子上,然后有些委屈的对着自己的老爹说道:“那咋整啊,你不也看那个瘸子不顺眼么?”

那老地主想了想,便十分阴沉的对着自己的儿子说道:“整还是要整的,不过我要告诉你,要整就整到底,不光要他的命,还要他的钱,到时候什么不都是咱们的了?这个小杂种,真不知道叫了什么运气,明天我派人查一下,他的钱到底是哪儿来的,到时候再说。”

夜已经很深了,此时的冯天养和小珠正是如胶似漆难舍难离的光景,哪里想得到,灾难已经悄悄的临头了呢?

冯天养和小珠成亲了以后,日子还要照常的过呀,之前那株人参换来的钱财,已经花的差不多了,为了不让小珠受苦,冯天养依旧每日都进山采药,那山谷无人之地的药材甚是丰富,由于无人踏足,所以每天冯天养都够有个很好的收成,小珠见自己的郎君每天都如此辛苦,便劝他不要再这样拼命,毕竟身体要紧,可每次冯天养都是对他笑笑,然后十分随意的说没事没事,我还年轻。

他心里很明白,小珠跟自己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委屈她了,所以他要努力,要给小珠更好的生活才行,所以依旧是终日忙碌,他哪里明白小珠的心啊,小珠又不好贪图享乐,相反的,身为妖怪的她,始终没有弄明白,为什么人类会这样的执着于物质上的满足,要知道两个人在一起,只要相爱,且平平淡淡就够了,这样的快乐不好么?如果不相爱的话,即使有再多的钱又能如何?还不是每天都活的像个傀儡?

一个妖怪的眼睛,所看到的事物,自然和人类不同,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讽刺。

不过,既然自己嫁了个人类,就要接受他的一切吧,小珠不想冯天养太累,但是也不想让他发现自己是妖怪的破绽,她接触了冯天养这么久后,对人类眼中的妖怪,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在人的眼中,妖怪和鬼怪都是一样的邪恶,所以她不想暴露身份,于是只好趁那冯天养上山的时候,悄悄的跟在他的身后,然后施展神通,俘来一些个成了气候的人参山精让他发现,要说这山,确实是一座宝山,正如之前小珠所说,这山上的人参不止一株,早在蜘蛛还不能变成人形的时候它就发现了,这里有一个‘人参窝’。

人参窝,传说之中人参通灵,百年老参修成了道行,能化成人形,从此分雌雄,人参的别名是为‘山精’,有了灵性,就有可能雌雄交配,汇聚彼此灵气,能够繁衍出众多小参,这个时候的人参是群居,一家扎根在肥沃而包涵灵气的土壤内,这就叫‘人参窝’,虽然这只是个传说,但是近代长白山附近确实发现过类似的事情,而且还上过报纸,讲的是一农妇上山时发现了一株老参,周围竟然还有十余株小人参,不过,这也是话外之事,这里就不细说了。

人参窝中的人参,长成了以后,就要各自寻找各自的土壤生长,之前小珠引那冯天养见到的,不过是其中一株而已,虽然人参已经成了气候,但是哪儿有借助太岁皮得道的小珠本领高呢?于是,它和冯天养成亲之后,又帮着他寻觅到了三株‘大胖小子’。

要说最高兴的,还真当属那药铺的老板了,寻常人一辈子都见不到的续命人参,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他得手,而且还只用了很少的一笔钱,要知道这可都是无价之宝啊,有故事说过,早年间有皇上生病了,民间一个老道献上续命人参,最后皇上病愈之后加封了他万户侯,那药铺老板望着自己手里面的四柱大胖小子,心里面都乐开了花儿,要知道自己想要续命,留一株也就够了,还有三株呢,如果现在城里面的那位贵人病危的话,那他不得发死!如果有足够的机缘的话,就算一步登天也不是梦想啊!

可是,这药铺老板的如意算盘又打错了,他等来的,并不是什么天大的富贵,而是一场天大的浩劫。

那地主万聚财还真是说到做到,他平日里派遣手下跟踪那冯天养,可是后山那么大,总是被他们跟丢,好几个月下来,眼见着那个小杂种竟然越来越富,而且还盖了新的房子,这不由得让这个老地主恼羞成怒,娘的,他一个小损贼凭什么能这么有钱?

就在他一张老脸快要挂不住爆发的时候,事情终于有了转机,那天,一个手下来报,说自己无意中在镇子里面闲溜达的时候,忽然看见了那冯天养,见冯天养满脸笑容绷着一个布包,自己便悄悄的跟了上去,没过一会儿,那冯天养便来到了镇子中的药铺,那药铺的老板打远见到冯天养,就满脸堆笑的迎了出来,跟迎祖宗似的,他拉着冯天养进了药铺之后,竟然提早将药铺打样,地主的手下见这事情有些蹊跷,便绕到了药铺后面,跳墙进了院子,然后趴着后窗户听到了两人的谈话。

地主听到这件事情之后,顿时大喜,怪不得这小瘸子发财了呢,原来他是在后山发到了宝贝,嘿嘿,这下好了,看他还能小张到几时,地主想了想,然后也不管马上就要天黑了,慌忙穿好了衣服,下山直奔那县城的衙门,使了些银子,见到了县太爷,县太爷在听到这件事后,也是十分的欢喜,要知道,这可真是一个天上掉下来的大馅儿饼啊!成了气候的山参!那可是无价之宝,怎么能任凭愚民独享?要知道,当时可是有王法的,这等宝物,必须充公!

于是,县太爷便连夜带着手下前往了那镇上的药铺,将那还在睡梦之中的掌柜擒住,方开始,那个药铺的老板也死不承认自己有人参,但是一晚上的严刑拷打之下,那掌柜终于熬不住,便招了,四株成了气候的胖小子乘上,县太爷乐的合不拢嘴儿,他也知道此事不能声张,便随便摆了摆手,愣是说这药铺的老板私藏宝贝,那药铺老板这个冤枉,他连声说这人参是后山自己长出来的,也不算国宝啊,怎么能说我私藏呢?哪成想,那县太爷翻了翻白眼儿后,便慢条斯理的说道:“怎么不算?这土地是属于朝廷的,地上长出来的,自然也属于朝廷,没杀你头好不错了,还叫冤那你?”

土地属于朝廷,土地上的一切也属于朝廷,这句话说的真好,只是苦了那老板,被抄了家以后,将他收监准备充军。

虽然说县太爷得了四株人参,占了天大的便宜,但是那地主却等于百忙一场,县太爷自然不会分他一分一毫,不过,这地主也没言语,他心中已经有了打算,要知道这药铺的老板并没有说出那冯天养之事,而县太爷也只知道这四株宝贝,本来嘛,这等天材地宝百年难得一见,有四株已经是极大的造化了,那县太爷哪里想得到,那凤凰山上还有许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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