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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楼之石榴红(137)

“你这个蠢货,让你去打两只野物都能把自己弄成这样,你还能做什么?”她一边鄙夷地骂着,一边却利落地为身上多处弄伤地奚言少华清理包扎伤口,止血生肌的草药还是她去找来的。

奚言少华也是满肚子的怨气委屈,想他堂堂奚言家的少主,从小便是衣来张口,饭来伸手,如今却要天天打柴挑水,做饭洗衣,像个奴仆一样伺候这臭丫头,还要天天挨骂。这日子哪里是人过的!

瞟了眼他明明不服却又要强忍住反驳的憋屈样子,纪十心中好笑,但也知不能太过了,否则到时人一发狠跑了自己难道还真能去抓回来不成?

“行了,既然受伤,那就休息几天吧。这几天我来做饭。”利落地将最后一处伤口上好药,她摆了摆沾着草药泥的小手,一派大方地道。其实她也着实吃够了这小子做的饭,不是烧焦就是夹生,菜不是过咸就是淡而无味,自己倒还罢了,只要能填肚子什么不能吃,倒是不明白娇生惯养的他怎么能忍受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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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2)

 经过这些日子的旁敲侧击,她已将他躲在这里的原因弄了个清清楚楚,对此她倒没觉得有多不可接受。在她看来,既然享受了地位所带来的优越生活和特权,自然也要为之付出什么,他无能挽救家族颓势,那么遵循家族之意联姻便成了理所当然之事。不过这些都与她无关,她只知道,只要不欺到他的底线,短时间之内他是不可能冒险离开此地的。

看着蹲在院子外面收拾野兔的少女,再看看自己包扎妥当的手,奚言少华心中不由升起这臭丫头也并非全无人性的想法,于是满腔的不满似乎减弱了那么一点点。而当次日纪十出去半天带回一头全身骨头皆碎的野猪后,他心里原本还尽力压抑着的反抗念头登时化为乌有。

野猪自然不是纪十猎的,连从林子里拖到庙门她都没力气。这一切全是小金以及它所驱驶的那条大蟒蛇的功劳。她很清楚,自己若不显露两手,早晚会被奚言小子察觉,那时两人的处境只怕要颠倒过来。

甜枣加大棒,虽然不说将少年驯得服服帖帖,至少短时间内不会再起什么夭蛾子。

然而,坐吃山空,小庙里本来就没多少存粮,奚言少华之前耗了不少,如今又是两个人吃,即便会不时打点野味,弄点山菜,但仍没多久仍然见了底。

“我不去!打死也不去!要去你自己去!”在听到要让他下山买粮时,之前一直忍辱负重表现得很听话的少年激烈反抗起来。他本来就是为逃婚才躲到这里来,怎么肯下山自投罗网,要知道这附近几个镇都布着奚言家的眼线,他一出现,还不得立马被抓回去。

如果是以前,纪十说不定就真的上去踹他两脚了,但现在还真不敢,怕一出手就暴露出自己不会武功这一点,因此不得不按捺住心中的暴躁,眼珠一转,笑道:“你不就怕被认出来吗?我给你换个样子不就行了。你难道不想到外面去玩玩?”要不是她力气不够,又不识路,哪里用得着这样和声软语地诱劝于他。

奚言少华果然心动了。在这荒山野岭中,除了始终欺压他的纪十外,便没再看到过一个人,加上生活又清苦之极,他早憋得发慌。如果不是被纪十威胁着不敢逃,又担心被家族里的人认出来,他哪里肯老老实实地窝在这破庙里这么久。如今有机会出去放放风,也许还能趁机逃离这臭丫头,他怎么能不心动。

“就知道使唤我。”他答应得不情愿,其实心里已经期待起来。

纪十其实并不精于易容,但是在人身上做一些适当的变动应付一二还是行的。她用柴灰混着细土将奚言少华暴露在外的白皙肌肤弄得灰扑扑的,着重将眼尾的那颗朱砂痣掩了,炭块描粗眉毛,打散头发掩住那双略显秀气的眼,软布垫宽双肩,将腰缠粗,再换上一件打了补丁略显宽大的粗布衣服,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从山里出来的身型较为粗壮的粗鄙农人,再找不到原来秀气少年的半分影子。

奚言少华在水盆前照过来照过去,嘴里虽然没说什么,眼睛却熠熠发亮,显然是满意得不得了。

纪十从庙门外盛放的一片荆棘花丛里随手摘下两朵粉红的刺花,用手揉成一团,趁少年得意之际,突然塞进他嘴里。奚言少华措手不及,喉咙反射性地动了一下,花团瞬间被咽了下去,只在口中余下淡淡的带着些许苦意的花香。他想也不想,伸手就去抠喉咙。

纪十往后退开,蹲坐在石阶上笑眯眯地看着他,也不阻止。

那花团又软又小,哪里是那么容易吐出来的。奚言少华闹了半天,也只吐出几口清水来,急得他脸胀红得连土灰都掩不住。

“你这恶毒的女人,你给我吃了什么?”他又急又气,又恼又恨,眼睛赤红地瞪向纪十,恨不得扑上去掐死亡她。

“也不是什么坏东西,只要你乖乖的就没事了。”纪十担心他横了心会闹个鱼死网破,忙安抚了两句,见他情绪稍稍平静下来,才笑嘻嘻地道:“我这不是怕你过河拆桥,下了山就不回来了么,所以做点准备还是必要的。”

没想到她竟然看出了自己的心思,奚言少华虽然心中恨得不得了,也无可奈何。当下老老实实地背起背篓,带上纪十准备的几只野物准备下山去换米面油盐。

“你其实是跟我一样,被逼躲来这里的吧。”在走出庙门的那一刻,他突然回头,唇角扯出一抹讥讽的笑。

纪十一僵,尚未回答,少年已经走了出去,然而终于赚回一盘的得逞大笑声却从墙外飘了进来,让人恨不得将他的喉咙堵住。

“倒也不算太笨。”片刻后,纪十撇撇嘴,不是很在意地道。她还真不担心他会出卖她,引祸上山,不过身上武功尽失的事,只怕是瞒不了多久。

是早点离开此地另谋住处,还是想办法继续压制住少年为她做事?她抬头看向飘着几片云朵的天空,有些拿不定主意。

天彻庄的那些手下她是不会去联系的,那些人平时被她踩在脚底,如今她落难了,正是他们翻身的好时机,她可不想落在他们手中。女儿楼……她脑海中浮起这三个字,随即又被抛开,没让自己深想。老依诺找到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她便也只是多余的了。

眯了眯眼,纪十突然发现这天下之大,竟然无自己可去的地方,不免觉得既可悲又好笑。伸手从怀中拿出那卷残经,将渐将升起的自哀自伤情绪抛开,手指一个字一个字认真地描摩着经上的字迹,心渐渐平静下来。

无论如何,既然能死里逃生,那便好好活下去罢。该做的事还得去做,该报的仇也要去报,哪怕她没了武功,哪怕这世上再没有值得她牵挂的人。想到此,她的目光定住,凝在手指正描摹着的一句话上。

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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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3)

 第一次下山办事很顺利,奚言少华尝到了甜头,之后便隔山岔五地往山下跑,看得纪十眼热无比。奚言少华现在也不琢磨着逃跑了,一是因为始终没拿到“解药”,再来便是纪十虽然嘴下喊打喊杀刻薄狠毒,把他当奴仆使唤,但却并没真正动过一次手,在吃住上也没苛待于他。因此,与其逃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重新开始,还不如赖在此地将就些许日子,且因离家不远,探听消息也能容易些。

如此过了月余,某次下山,奚言少华回来时身边带着一个大姑娘。十四五岁的样子,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但是一双眼睛却圆溜溜的,大而有神。

纪十将其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一番,在看到那双清澈干净的眼睛时,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然后带着女孩进到自己的房间里,令其脱了身上的衣服,最后拿出短剑在她右肩胛的位置划下了一道两寸长的伤口,又抹了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