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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人是个神经病(204)

作者: 虾君 阅读记录

柴今洗了碗出来就看到他们俩面对面地看着,互相不说话。

看着看着吧,他就坐在杨槐身边,还主动握住了他的手。

算了算了,反正他的本意也不是要拆散他。

他只是希望两人能够考虑清楚,而不是就这样凭着年轻的一时好奇而走在一起。

他不希望自己的儿子走上自己这条路。

就算他和柴今相处很少,但他知道柴今的性子随他妈,对爱情啊,宁愿吊死在一棵歪脖子树上,也不愿意开始新的生活。

柴父留给他们一句「既然决定在一起了,那就别分开了」就离开了。

柴今没问自己的父亲又要去哪里,这样突然出现他的生活里,还回去看妈妈吗?

这些话他都没有说出口,柴父就走了。

不知道下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但是柴今知道,他留不住他的父亲,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走,从年少到苍老,他和母亲的身边,从来都不是父亲留下来的理由。

第104章 手牵手

柴今的文如今大受欢迎。

汇文很器重他,对于这点,长锦已经和他说过好几次了。

目的就是希望他能长期驻站在网站,都是老作者了,如今也算是混出头了。

再怎么说也是汇文培养出来的。

长锦:这本距离完结就剩下30万字了,真不准备在这写了?

柴今:不知道,大概休息一段时间会继续写?

长锦:现在能趁热打铁。

柴今:但是我想和杨槐出去玩上一段时间。

长锦:你觉得向成不去接杨槐手中的工作,你家那位能走?

柴今:所以长锦大大,麻烦你放我一个月的假期?

长锦:他副总的位置虽然已经稳坐了,但是他需要更多的业绩来证明他自己,你真想休息啊?

柴今:我感觉自己都快变成码字机器了。

长锦:那你的意思是要留在汇文了?

柴今思考一阵才回答他,说实在的让他放弃一个熟悉的平台,他的确也舍不得,汇文见证了他的崛起。

柴今:如果还要继续写,应该会留在汇文。

他想赶紧完结手中的文,每天杨槐上班的时间他都在码字,可以说和正常的行政班没有区别了。

洛辰昔和长锦共同催文那段时间,他从早到晚都在码字,美曰其名是陪着杨槐加班,实质上他就是为了完成任务。

他的确有点累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总能听到杨槐抱怨说他怎么又瘦了,明明他们俩吃的东西一样,怎么就喂不胖他。

抱起来还是一点肉都没有。

不过看在他这么喜欢自己的份上,他就不抱怨了。

——

洛辰昔打来电话说他的书已经移交印刷厂了,不久就要上市了。

因为洛辰昔对他的书宣传力度特别大,预售的量就能证明他的销量真的不错了。

因为笔名不一样的原因,没人知道那个写都市悬疑的人是夕夕,后来他在汇文的书评区就看到那本书的影子。

柴今看到这些讨论别说多高兴了。

书正式上市那天,杨槐带柴今去了一家浪漫的西餐厅,顺便叫来了长锦和洛辰昔。

结果向成也跟着来了。

说是要支持小杰的工作,长锦给了向成一个白眼,自从摊上向成这人,他就基本没了私人空间。

像向成这么成功的男人,不应该好好忙工作吗?

一天到晚腻在他身边干嘛?

杨槐让他们出门在外不要这么高调,好歹五个人中还有一个单身女士!

可谁知向成做起了媒婆应该做的工作,他要给洛辰昔介绍对象。

这让天不怕地不怕的洛编辑连忙称不用了,让他们尽管秀,她一点受伤的感觉都没有。

调侃归调侃。

他们今天是有正事的。

“来,大家干一杯,庆祝咱们的小今的书大卖。”杨槐别提多么高兴了。

他在心里默念着:也庆祝自己终于可以把小今给吃了。

几人的情绪都很高涨。

因为不止柴今的都市悬疑《梧桐树下》大卖了,前几天有人找长锦要柴今的出版。

长锦看着柴今,有一种陪着他长大的感觉。

所以说终于苦尽甘来,最可贵的是,他还因此收获了爱情。

酒是好酒,人也是对的人,这人一高兴啊,酒就喝得多了。

不过红酒倒也没什么。

洛辰昔是第一个走的,别看她平时女汉子一个,其实酒量很差,她说自己喝多了,打了个车就奔往自己的好姐妹那里了。

杨槐想,这应该是她最后一次带一个新人了。

难怪她这么高兴!

长锦说他不想喝了,自然向成就叫来司机把他俩接回去了。

最后剩下了他俩。

——

都说假酒害人,一走出餐厅,两人就被寒风吹散了不少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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