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卫家女(124)+番外

起初,卫燕歌跟在定远公世子身边,后来世子被肃王接去府中教养,太学里就留了卫燕歌一个。

有一日,杜明辛终于忍不住了,他挤到卫燕歌身边强要与他一起读书,一起吃饭,一起同别人斗鸡遛狗,只当自己是闲来无事,拿一个新鲜的人解闷。

那一双蓝眼比天看着还让人开阔些,其中又好像空无一物,至少,杜明辛心中知道,偌大东都,无一物能入了这少年将军的眼。

一日,他们一群人在林中的道上骑马,杜明辛坐的马惊了,直接奔入林中。

可怖至极的颠簸里,紧紧趴在马背上的杜明辛觉得自己死定了,他的一生终了就是被甩到马下,被踩踏或者拖成一滩烂肉。

何其潦草?

“杜明辛!”

是那个少年的声音。

杜明辛回头,看见卫燕歌在林间纵马奔驰,快得让人心惊。

“杜明辛!松开缰绳,脱掉脚蹬,把手给我!”

杜明辛瞪大眼睛看着那个少年。

看着他追了上来,大半身子侧了出来,像是斜蹲在马上一样。

“杜明辛,把手给我!快!”

杜明辛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照做了。

他怎么能相信一个同龄的少年能救了他呢?

他就是信了。

卫燕歌把他拽到了自己的马上,坐在卫燕歌的身前,杜明辛后怕的哭了起来。

“别怕,没事了。”

那个少年是这样木着脸安慰的,让人难以觉察他在这样的冒险中伤了腿、腰和手臂。

在那时,杜明辛第一次真切的知道,卫燕歌是位将军,那一身传闻中的忠毅悍勇从此皆在他心中落了下来,他那之后都爱称他是“我家少将军”。

也是第一次知道,卫燕歌的腰竟然那么细,一匹马的背,又是那么大。

“杜明辛,把手给我!”

今早,杜明辛醒来,端详着自己的左手,用那只手捂住了自己的眼。

说什么“痴心妄动,我本有愧”,分明是我,是我坐在那颠簸马背上,喊着你来救。

马车突然停下,一只手掀开了车帘,蓝色的眼睛出现在了杜明辛的眼前,披着一身霞光。

“阿拙,你不必思量国公所言,卫燕歌是北疆风沙里长出来的卫燕歌,杜明辛是东都书斋里长出来的杜明辛。我无心就你,你也不必就我。”

“少将军!”

杜明辛一把抓住了卫燕歌掀开车帘的手。

还是当年那只手。

“我钟情我家少将军,我家少将军好容易伸出了手,我如何能让你再收回去?”

“我出生那年我爹在我家桃花树下埋了酒,年份已深,正和成婚之时与少将军饮,蛮族不灭,你不思成家,蛮族一灭,我一人担酒去北疆寻你。”

“我非迁就于你,你早是我家少将军。”

卫燕歌看着杜明辛,看了许久,听他说了许多又许多。

终于缓缓露出一个笑来。

“好。”

见她笑了,杜明辛也笑了,手指在卫燕歌手臂上轻轻勾了一下,脸颊微红,他凑近了卫燕歌道眼睛前,低声道:

“罢了,什么蛮族,我更想少将军今日就掠了我走。”

第53章 抽身 “那小子今早软着腿回去。”……

端午宴饮足足闹了三日,除了圣人在神都苑与群臣玩乐,东都城中平素就是享乐之地的各个园子也是欢饮达旦,于崇家中自然少不了热闹,绣了菖蒲纹的桃红色纱绫从大门挂到了正堂,每日喝掉的酒坛堆在地上都能铺满一面院墙,他从青州等地新招的舞姬精心教养了半年,此次一放出来就得了满堂喝彩,尤其是一女子今年不过十六,细腰明目,妩媚多情,于崇深喜,唤到了身边细细问过,取名为“青玉奴”。

最后这日,原本在前一日已经离了于府的郑裘又匆匆而来,于崇正敞着衣裳正在跟青玉奴举着金玲跳舞,飘飘然似登临九天,被他打断,脸上不免有些不悦。

“广集,佳节之时,究竟何事让你如此舍欢喜而心忧啊?”

“于大卿!打起来了!打起来了!”

“嗯?”于崇眨了眨几乎被酒水泡涨的眼皮,“哪里打起来了?蛮族打过来了?”

郑裘一张胖脸涨得通红,连声道:“不是蛮族,是中书侍郎杜晓,他与那凶狼打起来了!”

定远公归朝还不到两月,东都城内“虎狼”之类的称呼几被她卷了个干净。

于崇虽然快被酒腌透了,也明白这是中书侍郎杜晓对上了定远公卫臻。

“究竟怎么回事?你快与我分说清楚。”

端起一盏冷酒抹在脸上,他的眼神清明了几分。

这事起因还在杜晓那侄儿大理寺少卿杜明辛身上。

杜明辛一意与那北疆的承影将军交好,还由着外面都说他们二人乃是断袖,如今承影将军自陈乃是女子,皇后便以杜明辛毁人清誉为由要杜明辛娶了承影将军,若真嫁到了东都杜家,承影将军如何还能掌军?承影将军便拒了,还说自家“蛮族不灭,不言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