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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之诚(87)

“既然尸体凭空飞到梧山是个不可能的事件,而安心荷确确实实杀了人,那就证明……

“梧山的那包尸块,根本不属于唐景龙!”

*

“找到了,找到尸体了!”

“小心现场,一点点把尸体运出来!”

伴随着几声呐喊,在后山搜索的谭鸣九和文漾漾先后看见了尸体的真面目。

他们倒抽一口冷气。

自山崖左近搬运出来的,除了唐景龙孤零零的头颅之外,还有一具没有头颅的身躯,两者腐烂程度相当。

这具身躯的左胳膊还缠着绷带,这是……这就是唐景龙的身躯。

唐景龙的头颅与身躯,全在这里!

*

“两起案子,死了三个人。而警方自始至终忽略了第三个人的存在,始终把这第三个人与唐景龙等同,陷在唐景龙布下的迷障中团团转,反而是安心荷,一早看破所有。确实如你所说,在这件事情上可能牵条狗都比警察做得好。”霍染因语气平静,事情办得不漂亮,不怪人嘲讽,全没必要因此生气,“而想要将第三人与唐景龙等同,说难不难,只要办成一件事……”

“让第三人的DNA=唐景龙的DNA。

“唐景龙为代孕居中牵线,涉嫌暗中调换捐赠器官的顺序,他做了这么多违法乱纪的事情,早已料到自己未必会有个好结果。为此,他未雨绸缪,在好几年前就悄然给自己买了一条命。他利用自己曾经从事过器官捐献的经历,物色了一个和自己配型成功的白血病患者,将骨髓捐献给他。几年之后,他的DNA完全入侵了这位患者,患者变成了‘他’。”

之前去唐景龙家中调查时,饶芳洁不经意的一句话,在此时成为有力佐证。

饶芳洁说:“好像几年前他生病,唐景龙还帮过他。”

“做完手术以后,”霍染因继续说,“唐景龙也没有将这位患者放养,他一直将患者留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多方照料,最后甚至帮助患者尿毒症的儿子,换了肾脏。这世上多少患尿毒症的人,在医院苦苦排队也等不到肾源,只能在绝望中离世。”

“父子性命相继被救,患者无以为报。”霍染因冷冷道,“只能帮唐景龙杀人——他在奚蕾案中并非没有留下DNA,而是留下了无数‘唐景龙’的DNA;而后,他在家中被杀,尸体被肢解抛弃到梧山伪装成唐景龙的死亡,制造了安心荷的不在场证明——他叫陆平。”

*

“……我在18号的时候,先杀了陆平,他是唐景龙杀死我女儿的帮凶。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蕾蕾从前和我打电话时聊过陆平吃的药。他是接受了骨髓捐献的白血病患者,他的DNA,就是捐献者的DNA。唐景龙救过陆平,我女儿知道唐景龙的秘密,唐景龙想杀死我女儿,他到底怎么杀的,想想就明白了……”

“我来到陆平的房子前,陆平正在院子里做木工。我敲门,告诉陆平,我是唐景龙派来给他送钱的,陆平没有怀疑,我进去后还和他说了两句话,而后我用针筒将硼酸注入陆平体内,再用院子里的电锯将陆平分尸丢弃在梧山。”

“等到第二天,19号,我才去见唐景龙……我很失望。”安心荷平铺直叙,“临死前,唐景龙颠来倒去,能说的只有钱。如果钱能买回他的命,那么钱一定也能买回我女儿的命。”

*

“安心荷把抛尸地点选在梧山,就是希望利用梧山转运垃圾的时间来误导我们。她知道尸体一定会在23号被发现,18号到23号,5天时间,尸体的腐烂程度在初步的法医检测时无法精确判断到哪一天。

“奚蕾案中留存在警局的DNA让梧山的尸体第一时间得到了确认,我们疏忽大意,未再用别的方式确认死者身份。譬如凶手带走脑袋带走指纹却忘了带走的陆平没有骨折的左手手臂,这本该是破绽。

“陆平杀了奚蕾以后,原本要远走高飞,这也是为什么邻居很早就看到他收拾行李的原因——这也误导了我们,让我们直到此时还以为陆平犯案潜逃,准备联合各单位下发通缉文书。

“但事实上,陆平早在准备逃走之前,就被安心荷找到。邻居证言里最后看到‘陆平’丢垃圾的那天,她看见的不是‘陆平’,是杀死陆平后伪装成陆平的安心荷,安心荷手里提着的垃圾袋,才是陆平——已经被电锯分尸后的陆平。

“当19号的唐景龙活着出现在别人面前,他就被动的帮凶手完成了完美无缺的不在场证明。凶手利用唐景龙自以为高明的手法,也利用警方的盲目自信,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完成了自己的杀人诡计。”

霍染因毫不在意的说出将自己连带批判在内的反思陈词:“事情到了现在,作案手法已经很明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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