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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居一品(1622)+番外

此言一出,院中登时针落可闻,就连训练有素的卫士们,也不由得开始走神……心说这家伙真没臊,竟然推销自己的女儿。但再看看钟金别吉那明艳不可方物的面容,却又觉着,自家大人实在是占了大便宜。这样的女人若是不要的,恐怕老天爷都会诅咒他,下半辈子当和尚了。

※※※※

“阿爸……”第一个回过神来的却是乌纳楚,她俏脸涨得绯红,贝齿紧咬着丰润的下唇道:“您不是说过,女儿的婚事自己做主吗?”看来这事儿没事先商量过,她自然措手不及。

“你自己没个正主意,”既然说开了,诺颜达拉当然要维护自己的立场:“我自然要帮你拿主意了……”朝闺女呲牙笑道:“相信爹,比沈督师优秀的男人,还没生出来呢。”

“你这么喜欢,自己嫁就好了。”钟金再也抵挡不住羞恼,一跺脚道:“我是不会嫁给汉人的……”说完也不再管他爹的安全,拔腿就跑掉了。

“这孩子……”眼看她就不见了人影,诺颜达拉尴尬的朝沈默笑笑:“其实还是很有教养的,只是脸皮薄,不好意思了。”

“呵呵……”沈默这才从‘怪大叔霸占小萝莉’的戏码中回过神来,苦笑道:“莫非济农想占我便宜?”

“此话怎讲?”诺颜达拉奇怪道。

“你我本来好好的兄弟相称,”沈默笑道:“怎么突然想让我喊你岳父了?”

“哎,我不是这个意思……”诺颜达拉生恐沈默会误会。

“我当然知道。”沈默正色道:“以前也没跟济农介绍过,其实我家中有妻有妾,儿女成群……”嘴角挂起一丝自豪又无奈的笑道:“我最大的两个小子,过了年就十四了,要是再大两岁,不用济农说,我早就求着跟你结个亲家了。”

“我当怎么了呢。”也不知诺颜达拉是太实诚,还是太想让沈默叫自己一声爹,呵呵笑道:“年龄差距算什么?我最小的哈屯跟钟金同岁,也一样很幸福的。”哈屯,是夫人的意思。

“济农艳福不浅,真叫人羡慕。”沈默的大脑彻底摆脱桃色,恢复清醒道:“不过我实在不能无所顾忌……”说着压低声音道:“沈某区区臣子,蒙我皇帝陛下信赖,节制九边,麾下百万精锐,便宜行事,总理数省财税……我们汉人有句话,叫‘树大招风、位高引谤’,说的就是我这样的。”

“眼下我力主化干戈为玉帛,已经引得朝中那班清流言官十分不满,”沈默轻叹一声道:“如果我再娶了济农的女儿,恐怕立刻就要被他们的弹章埋了。我个人的毁誉是小事,毁了汉蒙议和的大事,却是万万不该的啊!”

“如此……”人家闺女又不是嫁不出去,听沈默这样说,诺颜达拉自然不会再强求,有些怏怏道:“看来是我考虑不周,光想替女儿找个好男人,却忘了正事。”

“可怜天下父母心。”沈默温和的笑道:“不过我确实不是什么良配,钟金还是该找个年龄相当的青年俊彦,而不是嫁给我这样的老树昏鸦。”

“您要是老树昏鸦,”沈默多会说话呀,诺颜达拉心情很快好转,看着他那张年轻英俊的脸,笑道:“那天下的青年就没法活了。”

※※※※

好歹没有扫对方的面子,沈默把诺颜达拉送出院去。转回到屋里时,便见王崇古坐在炕上,连连摇头道:“可惜可惜……”

“可惜一段大好得姻缘啊。”这段时间的朝夕相处,让两人的关系彻底修复升温,已经到了可以随意开玩笑的地步,王崇古笑道:“我看你笑容牵强,料想现在心如刀绞吧?”

“好姑娘不多,还是留给年轻人吧。”沈默笑骂一声,拿起热腾腾的湿毛巾擦擦脸,坐在王崇古对面道:“更何况这朵玫瑰不仅有刺,还可能有毒,我要是年轻十岁,肯定要找找刺激的。现在么,作为一个三没男人,哪还有资格玩这个?”说这话时,他心中闪过那个曼陀罗花般的女子。那一场自以为高杆的爱情游戏,到头来不仅伤害了彼此,还使其他人陷入了痛苦,最后只能相忘天涯,成了他此生不能触碰的伤疤。

见沈默一下子变得消沉,王崇古知道他定然想起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只好结束话题道:“算我多嘴,不过什么叫‘三没男人’?”

“没时间没精力没空间。”沈默嘿然一笑道:“不瞎扯了,说正事儿吧。”

“嗯。”王崇古点点头,收起了面上的嬉笑。

“戚继光那边的粮草告急了,他已经催了好几次,要求发运粮草了。”沈默看看王崇古道:“我想这次借护送喇嘛的机会,把粮草给他们送过去。”

“当初带了三个月的给养,”王崇古轻声道:“现在最少还有半个月的,再加上缴获的牛羊,应该能撑过正月吧,还是等着蒙古人顶不住,撤回河北再说吧。”

“如果他们一直不撤呢?”沈默叹口气,从桌上找出一个信封,递给王崇古道:“这是军情司刚送来的,还没来得及给你看。”王崇古接过来一看,登时变了脸色道:“俺答还是出手了。”

“如果他真眼看着河套的军队完蛋无动于衷,就不是我大明几十年的心腹大患了。”沈默道:“这次他刮尽地皮,支援河套的粮草,虽然对鄂尔多斯各部杯水车薪,但集中供给军队的话,却能撑上一两个月……所以我们想等他们主动退,是不大可能了。”

“可现在往东胜去的路上雪能过膝,完全无法行车。”王崇古面色严峻道:“东胜城中的上万辆战车、辎重车都成了废物;没有战车结营,我们如何抵挡蒙古人的夜间偷袭?就算我们重兵保护,他们抢不去,但放把火给我们烧了,总是做得到的。”说着一字一句道:“而且我可以肯定,他们一直不肯回去,就是在等这个机会。”

“说的不错,但是我们现在有办法了。”沈默神秘的笑道:“安西庙里的活佛法力无边,可以帮我们把军粮运去东胜。”

“大人不会这些天被那喇嘛洗脑了吧?”王崇古不信道:“他怎么说的,是准备用木牛流马,还是开坛做法?”

“都不是。”沈默笑道:“其实人家早就准备好了,别告诉我你没注意到。”

“你是说那满城的骆驼?”沈默一说,王崇古就想起最近源源不断抵达榆林堡的骆驼队。那些驼队的主人,有藏民有蒙人也有汉人,但有个共同点,就是都是信奉黄教……当然,按照人家的教义,就是信奉安西庙里那个活佛。王崇古明白了沈默的意思:“大人想用骆驼运送军粮?”

“是。”沈默用称赞的语气解释道:“骆驼这东西实在夺天地之造化……四肢长,足柔软、宽大,特别适合在松散的地面上行走。你一定知道,它有沙漠之舟的美名,却不一定知道,它其实还是雪地高手。”

“这个还真不知道,不过我知道它实在太慢了。”王崇古道:“要不怎么俺答、土蛮、兀良哈,都没有养这个的呢。”

“骆驼走得确实慢。”沈默道:“就算在雪地上,也比不了小短腿的草原马,但架不住它力大耐劳,可以在负重四百斤的情况下,每天在雪地上走一百二十里,连续走四天,正好可以打一个来回。”

“而且它还有个好处,一次吃饱,可数日不食。这样只需要在出发时喂饱一次,往返路上都不需要喂食,所以也不用自带草料。比同样载重量的骡马,运送的物资可多多了。”

“看来大人研究好久了,怎么不早告诉我?”王崇古不无嗔怪道。

“还没弄明白到底行不行,哪好急着说出来?”沈默笑着解释道:“万一要是不行,岂不贻笑大方?”

“好吧,最后一个问题。”王崇古问道:“蒙古人的夜袭怎么应付?”

第八四九章 峰与亭(中)

“这畜生还有一项妙处。”沈默笑道:“它的膝上和胸前生着厚厚的角质,最适合跪卧在地,即使遇到狂风尘亦暴巍然不动。那些骆驼商人便利用这一特性,在宿营或遇到恶劣天气时,即是将大队骆驼排成城圈以资守围,效果极佳。当年蒙元灭花剌子模、灭金灭宋时,都用这法子安营,号称‘驼城’。”说着笑笑道:“当然我也是口说说,至于能不能行,东胜派来的押运部队已经回神木堡了,估计明天胡守仁就能来这儿,还得让他们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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