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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忘书(6)+番外

嗯,真可怜耶,被折磨成这样子。

我给那个被救的少年抹药治伤,他一直冷冰冰的睬也不睬我。

希罕你啊,我救你也不是图你感恩。毕竟我现在已经有觉悟了,不管什么年头儿,好人雷锋做不得,做了之后雷锋就被强X了。

这可是血淋淋的经验教训咯。

第二天有人找上了我。

因为我给胖子吃的那药,有人很想和我做笔买卖。

好呀,有买卖我当然做的。毕竟我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但是对于这药卖给谁怎么卖,就值得好好考虑了。经过一天的交涉,我终于确定了这药对于对方的重要性和用途,我的回答是:

不卖。

然后把对方迷晕了扔出客栈的大门。基于我的功夫比对方可能高不了多少,为了怕受伤,我没易容。对方看我的脸看得晕晕乎乎的时候,就被我扔出去了。

所以说,美貌也是相很不错的武器。

然后,美貌也是很不错的出名工具。

我莫名其妙的就出了名,美貌和天才一起。

不知道这年代没有电视电话电讯,我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出了名的。我救的小倌身上的伤还没有好全,我便突然发现自己有麻烦了,操着天南地北口音的人都找上了门来,赤裸裸的不加掩饰的眼神,象饿狼似的凶光。

好在他们是要活的,所以我还算游刃有余的打发了他们。越到后来我越没有耐性了,直接用药,半死不活了,六成死,七成死,八成死……我想我不能在沉默中灭亡,所以我在沉默中爆发了,最后一次,我把一个据说是黑道高手排行榜上的使刀的家伙,弄成了植物人,永久性的。

因为他半夜来,试图强暴我。

我不会再给人强暴我的机会。

人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的对不对?我又不是笨人,怎么可能第二次让人那样子对我。

我都快把第一次忘了。

等我离开那个小镇的时候,伤已经全好了的小倌,却追着我不放了。

其实甩下他是很容易的事,毕竟我的轻功算是极好的。但是他的眼神却让我心痛了。那是受伤的小动物的眼神,象我以前养的LUCKY,阿姨说它好不了,而且再拖下去对它也是痛苦的延续,于是送它去打了安乐的针。那个针的药效很温和,它就用垂死的,留恋的,温柔的眼光看着我,那时候我哭的很厉害。爸爸有好多女人在外面,妈妈也有其他的男朋友,当我知道那一切的时候我一点儿也不想哭。可是LUCKY,它这么无助,这么全心全意的信任着我。

我想我其实是个心肠软的人,因为我带着他一起上了路。

他说他没有名字,从小就被卖来卖去。我说,那好,我教你识字,等你读几本书以后给自己起个名字。他问我叫什么,我说,我叫卫风,你不是早知道了么。

他说,那我就叫随风。

这个名字我当然听出来是什么意思,马上当头敲了他一个狠的!

“笨蛋!没有一个人是要一辈子为另一个人活的!你太没出息,竟然起这个名字!”

我承认,我不够狠,不够倔,所以最后随风还是叫随风了。

我们一路游游荡荡,我没有什么想要去的地方,他也不问我想要去哪里,就这么一直跟着我。他与我一样大,但是我们的境遇大不相同。后来我开始教他功夫。

不要说我笨,我知道我又在当滥好人了。

第一次当好人就被强X了,不知道第二次会不会好一点。不过我这个人,说聪明也聪明,说笨也笨,明明知道这年头是不能当好人,还是忍不住要当。

好在一直过了两年,也没有被天打雷劈,随风一直老老实实。他对于我师父教的剑法特别有天份,但是用药他就不行了,非常墨守成规。我给他看毒经,毒经上说,三花粉和断肠草一起用,才是正宗的散花断肠,而且药量配比一定是一半对一半。他就固执的只按书上说的配药。我可不是那样子的,我从一比九到九比一都试过,得出的结论是,要害人呢,还是对半开的配比王道。要是想让人半死不活吊着受罪,三七开合适。要让人死得倍儿快,九比一最好使。

只要是我能想到的调配,我都会拿出来配。

这么一直太太平平的,偶尔打个小架调剂一下,我现在已经是黑白两道公推的小邪神,人送绰号“玉面毒王”。

嗯,虽然很俗,但是很有说服力的一个外号,同时,也生动形象的刻划了我的最大的两个特点。玉面,当然。毒王,更当然。

随风的剑越来越厉害了,有次我们在中州,吃着吃着饭,突然一个不长眼的打破了屋顶来攻击我,我那个气啊,我吐血啊!这么香这么好吃的酱鸭舌,鸡米羹……我还都没吃到嘴里呢!

随风现在差不多与我心意相通,看到我气得直流泪,二话不说就扑了上去。我一边痛哭流涕一边高喊加油,手挥脚舞的充当啦啦队。最后的结果是那个偷袭者被挑断了手脚筋脉。

从此随风得了一个绰号“无影剑”。

嗯,嗯,听起来满有气势的称号。而且一想到现在玉树临风名动一方醉倒武林中无数芳心草心的无影剑是我的专属小保镖,我心里那个舒坦啊……比大伏天喝酸梅汤还舒坦。

玉面毒医,影子剑。

人人注目,又人人觊觎。觊觎我的天才美貌,也觊觎他的武功俊逸。

随风和我不同。

十五岁那年我就说我要开荤了,找了一家很有名的青楼,要了一个最红的姑娘。

随风从来不……

也许他也去过,但是不叫我知道。

也许是他过去的经历让他对这种事感冒。

其实我觉得没什么。人是吃五谷杂粮的,生理需求实在不可避免。

我去青楼的那天,随风没和我说话。

其实,我什么也没有做,和那个姑娘喝了几杯,然后她睡了。我坐了半宿,在她旁边也睡了。

我突然不可抑制的想起了我的第一次,被强暴的第一次。

那个人,好象是叫远臣。

看着床上睡着的那个美女,我一点冲动也没有。

我想坏了。

我可能是找错了地方,我应该去找小倌才对。

而且,我可能会在下方。

这个认知让我很沮丧,第二天回来,随风不理我。第三天上路,他不理我。

他的沉默一直维持到我们到了京城,我看到一张招贴,黄底子的,上面是朱红的字。

我这方面常识不够,那贴子又太高我看不清,于是我说:“随风啊,那个我看不清。”

随风二话不说,跳上去把那贴子揭下来了。

等我看清楚了,我和随风被大内的高手围了个水泄不通。

那是招医的皇榜。

7 绝色王爷

什么怪病要贴皇榜招医?不怕招到刺客进去,一刀子放倒了那个半死不活的人啊。

虽然被人围着,我还是慢慢把手里的皇榜读完了。竟然不是皇帝皇后皇太后皇太子生病,而且王爷生病,已经卧床半年不曾睁眼了。

嗯?这病?

我来了兴趣,一把揭掉斗笠,露出倾城笑容:“好,这病我治了。”

难得啊,走遍大江南北,居然也碰见一个疑难杂症了。随风轻轻拉一下我的袖子,我笑着说:“放心吧,没问题。”

我的自信当然不是没原因没理由的盲目。

我还不信,这年头儿有我治不了的病。

我跟着那些府兵慢慢走过长街,随风一步不离跟在我后面,我知道他不开心。不过我不光是使毒的,医术也摸得上来,算得上是杏林高手。只是平时寂寞,哪有什么怪病碰上门来。今天好不容易碰上一个,怎么也得玩一玩。

那王府建在长街一端,四周绝无邻家,偌大一座府宅。我们从边门进去。原想着可能还要考问一番,没想到直接就进了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