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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同人)钗头凤(83)

沈恬的手指在我额上轻轻抚摸了一下:“真聪明。”

这又不难猜。

宝钗和探春一样精明,而且她更加油更善于明哲保身。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答应去和亲,也许是薛姨妈愿意的,毕竟可以换得儿子活命。也许是她自己愿意的,有那样一个哥哥,家道也中落了,将来她大概也没有什么好人家嫁。

记得咏柳絮作词时,别人做的都或伤感或随波逐流,只有她做的是,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

也许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去番邦做王妃,虽然背乡万里,但是……也不失为一条青云路吧?

以宝钗的禀性,也许,这更适合她。

我把那张纸掩了,算了,天高京城无远的,我也实在管不着这事国。而且我觉得宝姑娘是最不用人替她操心的,要说精明世故她比我还强呢。我问沈恬:“文秀他们还没回来?”

“你就是个操心的命。”沈恬在我旁边的大靠枕上靠着,伸手过来轻轻按在我的小腹上:“今天觉得怎么样?”

“哪有怎么样,还不到三个月呢,没什么别的感觉,就是容易累。”

“困就睡会儿。”

我靠着他的肩膀,眯着眼小声说:“吃了睡睡了吃,跟猪一样……”

外面平儿惊喜的喊:“文秀!你回来了!”

我也是一惊,就要起身。沈恬伸手按住我,说:“你别急,既然回来了,就不必担心了。”

“快让她进来。真是,这么冷的天出去找什么马,偏又遇着风雪。”

文秀笑嘻嘻的掀帘子进来,沈恬已经站了起来,问她:“阿燮也回来了?”

“来了,他在西边屋里呢。”

沈恬就说:“你陪你姐姐说话吧,她这两天可担心坏了。”

文秀看起来已经换了衣裳,穿着件烟紫色的缎袄,看起来是洗过脸了,居然还擦了些粉。她平时都不擦粉的,北地干冷,顶多涂点护肤脂。我一细看就看出来了。

“你这脸上是怎么了?冻的?”

“啊……”她一笑:“你眼真利。冻了两小块儿,不碍事。”

“手我看看。”

她没办法,把手伸过来。果然手上也有。

“还有哪里?”

她老老实实说:“脚上也冻了。”

我真想掐她一把,这姑娘平时多文静稳重,怎么一听到马字就管不住自己了。

“你和江燮这几天怎么过的,跟我说说。”

文秀坐在我身边儿,没答我的话,反说:“我可要给你道啦,凤姐,恭喜你。”

我摸摸她的脸颊:“唉……现在高兴未免太早,谁知道……”

“你看你,你的身体现在保养的不错了,我教你的功法早晚可还练?”

“练呢,王爷也说这功法养身极好,所以我一直没忘。”

“嗯,那就行。”

可我还没忘我的问题:“喂,你老实和我说,江燮那二楞子是不是又和你提亲事了?”

文秀并没躲闪,坦然的说:“提了。”

“怎么说的?”

文秀说起来,他们在半山的一幢猎户的小屋落脚时,在外面寻马的时候,看天变了,于是向回赶,但是雪落得紧,天色黑的又快,过一道涧的时候,因为雪虚盖在上面,我没留心,一脚踏空,幸好江燮救的我,但是我们人虽然没跌下去,他也受伤了,风雪一大起来,方向也辨不清,只好临时寻了个山穴躲起来。

“就是那时候冻伤的?”

“嗯……”

“那他怎么和你说的?你又怎么想?”

文秀低下头,我以为她是有些害羞。就算是爽利的江湖儿女,说到这些事也是难为情的。

可是文秀的语气并不是我以为的那含羞带怯,倒是很清冷伤感。

“我小时候的事,记得不太清楚了。不过,我家中遭变,爹娘被仇人所杀,白马驮着我越逃越远,逃到哈萨克人的地方。在那里我长大了,我遇到了喜欢的,可是他喜欢的并不是我。还有……还有一个喜欢我的人,但是他为我而死了。我离开那里,回中原来。有时候我觉得很彷徨,我不知道我是汉人,还是外族人。好象都是,又好象都不是。我也不知道哪里才算我的家,中原不象,塞外也不象。”

我握着她的手,没有出声。

“那时候我觉得我这辈子不会再喜欢什么人了……可是,我现在觉得,人总是在向前走,会遇到不同的人,不同的事。我原来没有亲人了,现在却又有了凤姐你。我觉得我再也不会再喜欢什么人了,可是江燮救了我几次,命都不要了。他和我知道的其他汉人不一样……他很真,有时候象个孩子,没那么多鬼心眼儿。我们在山洞里的时候,他说他要是没法儿活着出山去,就让我把他忘了,忘的干干净净一点儿也不剩才好,然后再好好的快活的过下去……

“他发起烧来,迷迷糊糊拉着我的手,跟我说他喜欢我,他要是能娶我一定会对我好的。我那时候跟他说,要是我们一起出了这山,我就答应他。”

我没有出声,文秀说话的声音很轻。

“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象他喜欢我一样喜欢上他。但是我觉得,这世上不快活的人这么多……要是我们一块儿之后,至少有一个人能过得快活,那也很好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文秀的头靠过来枕在我肩膀上。

“那你呢?你自己的心里,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

我知道,她哭了。

爱这种事情,最没有道理。

也许,文秀也会在将来,慢慢地爱上江燮。

即使没有也不要紧。

这世上不相爱的夫妻有许多,但都可以白头到老。

只是,我也为她心疼。

文秀她如此善良美好,最应该得到幸福。

第九十四章

西宁王府喜事连连。

先是文秀与江燮的亲事,这二位都是不讲究的人,喜事打算一切从简,摆桌酒请大家喝过就完了,不过我不答应,沈恬也不答应。于是这件事正式操办起来,文秀连喜服都想随便了事,可惜以平儿为首,连黛玉和贾家的几位姑娘以及我们王府里里外外的针线上的人全不答应。她的吉服七天内就赶了出来,那质料,那款式,那针脚那刺绣……

总之,那婚事办的是极隆重热闹,我给文秀盖上盖头的时候,忽然觉得很心酸,有种嫁女儿的感觉。

好吧,真正的嫁女儿的心情,我以后还有机会体会。

这二位非常不含糊,成亲半个月,就一起跑路了。我不知道他们是去度蜜月呢,还是去闯荡江湖,也许是二合一,两种性质都有。文秀说,想去他爹的老家看看,不知道还有没有什么人。江燮呢,虽然父母不在了,可是得带媳妇去看师傅,那他们就定了路线,先去哪里再去哪里,两人就趁着开春雪化的时候上了路。

然后,第二桩喜事,贾迎春姑娘下嫁给那位姓宋的,到底是偏将还是副将我依旧没弄清楚。不过在我知道这个人绝对不会打女人之后,我也没有对这桩婚事发表过多意见。于是迎春在春的尾声出嫁了。我帮着陪送了一整套好家具。

平儿也嫁人了,嫁了那个刘让,木匠。

我总觉得他是个木匠,不过沈恬说他家祖父和父亲也是武将,刘让本人也是能上马扛枪杀敌的。不过他似乎总是对木头有兴趣。说实在的,平儿他们新房的家俱就是刘让自己打的,这个人还真是,呃,怎么说呢……

总之一句话,很简单,同时也很复杂。

不过平儿出嫁后,依然还是每天到我这里来上班,内管事。我实在是离不开她,不管是从生活上还是从感情上。

宝玉不是做买卖的料,但是探春比他精明的多,买了地盖了庄子,他们在这里扎下根正经的过起日子来了,探春还开了其他铺子,据说生意都不错,这位三姑娘真该和宝玉换一换性别,宝玉当女孩儿,她当男人。她比宝玉精明,世故,有探当有野心,以上特质宝玉完全没有。鸳鸯在我身边,是个好帮手,能把贾母伺候的舒舒服一时离不了的人,水平怎么可能差?